工伤赔偿向法院起诉吗

2024-05-02 16:01

1. 工伤赔偿向法院起诉吗

是否工伤,是能否引起工伤赔偿和能否引起工伤赔偿诉讼的关键问题。因此,提起工伤赔偿诉讼,必须以符合法定程序的工伤认定为前提。根据实践经验,围绕工伤认定问题,人民法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法院则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应提醒当事人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法院则应告知当事人可就工伤认定问题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比如法院、医院、鉴定机构或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等等,均无权进行工伤认定。这就决定了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因此,如果认定工伤的机构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法院也不应受理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工伤赔偿的诉讼请求。
3.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伤情已经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据此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则应当受理。至于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程序是否合法等,则不是民事诉讼中审查的问题。如果被告方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工伤认定的程序不合法等问题,法院应告知被告方就该问题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直接在民事诉讼中加以解决。因为工伤认定问题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只能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如果在民事诉讼的进行中当事人一方提起了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的结果又会直接影响民事诉讼,则应暂停民事诉讼的进行。待行政诉讼结案后,根据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民事诉讼。比如,假若行政诉讼撤销了工伤认定,则应终止有关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假若行政诉讼肯定了工伤认定,则应恢复有关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另外,假如当事人一方只在民事诉讼中对工伤认定问题提出异议,而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已经过期,或者法院的行政庭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诉讼,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则只能依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审理民事诉讼,而不能指定或委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是否工伤重新认定,也不能委托或指定其他部门对是否工伤再进行认定,更不能自己对是否工伤问题进行判决或裁定。这是因为,民事审判不能越权审理行政审判的内容。

工伤赔偿向法院起诉吗

2. 工伤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是可以的。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职工可以直接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起一年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 工伤赔偿可以直接起诉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赔偿可以直接起诉吗

4. 工伤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5. 工伤赔偿后法院还可以起诉吗

工伤赔偿后一般是还能主张侵权赔偿的。但是,对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工伤赔偿项目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限制不再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赔偿后法院还可以起诉吗

6. 工伤到法院起诉有伤残赔偿吗?

法律分析:
有伤残赔偿,如果已经经过认定是工伤,到法院起诉有伤残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7. 工伤赔偿可以直接起诉吗

工伤案件不可以直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起诉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若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必须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索赔经过劳动争议正常程序开始起诉程序:准备工伤鉴定书、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以及住院治疗的费用凭证等;撰写起诉状;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副本;到被告住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等待法院的通知,按时到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赔偿可以直接起诉吗

8. 工伤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吗

工伤认定可以直接起诉法院。 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职工可以直接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起一年内。
一、法律对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民事诉讼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关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一、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如果因以下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三、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四、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五、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适用最长二十年的时效。
三、法律如何规定诉讼时效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五、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七、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