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协议

2024-05-06 22:30

1. 代理合同协议

法律分析:首先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然后与代理人协商起草代理合同,要注意下列问题:
1、代理事项合法;
2、代理权限要明确;
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的起止时间;
5、双方盖章或签字等。
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的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合同协议

2. 代理商合同

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_________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 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 佣金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己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计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贷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贷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商场。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九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


如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座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二十六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批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七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八条赔偿


协议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制造商总部________所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条仲裁


固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________的法律________仲裁解决。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提名一位公证人。
如两名仲裁员在30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三十二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四条 无效条款


如协议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协议其余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制造商:       代理人:
签署地: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董事长:________     总 裁:__________

3. 代理商合同

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_________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 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 佣金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己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计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贷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贷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商场。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九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


如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座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二十六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批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七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八条赔偿


协议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制造商总部________所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条仲裁


固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________的法律________仲裁解决。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提名一位公证人。
如两名仲裁员在30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三十二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四条 无效条款


如协议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协议其余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制造商:       代理人:
签署地: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董事长:________     总 裁:__________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代理商合同

4. 代理业务合同

   代理业务合同1    甲方:
    地址:
    乙方:广东__
    地址:____市____区市桥层
    电话: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
    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涉及诉讼,乙方有义务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不得推辞,但应另行分别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给予优惠;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市____区
    代理业务合同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____________》(暂定名)电影剧本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创作《____________》电影剧本(以下简称该剧本)。
    2、创作内容:全剧本(包括但不限于故事梗概、人物小传、故事大纲、分场大纲、剧本初稿至剧本终稿等,并有义务配合该剧实际拍摄需求调整符合拍摄的剧本)。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创作,创作应满足如下标准:
    (1)该剧本拍摄时间应不少于_____分钟,剧本应不少于_____字。故事大纲应包括描绘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主要线索、主要事件、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等,描述完整的故事结构、层次和发展脉络,勾勒出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小传应描述出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在重大事件中的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分场大纲应突出分场情节、主要线索、主要事件、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等,描述分场的故事结构、层次和发展脉络。
    (2)创作内容应达到主题思想积极,文化品质较高,内容健康向上,艺术构思完整,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起伏,故事有较强的观赏性。
    (3)乙方明确知悉对创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的认定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故认可甲方以甲方单方的主观标准认定是否符合甲方要求,且该等认定于乙方创作过程中和乙方交付作品后由甲方单方认定,乙方对此认可、接受并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
    (4)甲方在创作过程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二条 著作权归属 
    1、双方确认,本剧故事构思与片名《__________》均由甲方提供,剧本故事梗概、人物小传、故事大纲、分场大纲及剧本(初稿至终稿)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均完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编剧署名权而不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即便乙方因此而享有相关权利,乙方亦明确表示放弃,同意由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聘请第三人续写、改编、润色剧本,相关人员有权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且署名方式不得明显较乙方署名突出显著。
     第三条 委托创作费及支付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创作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该款项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创作而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上述款项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2、本合同项下委托创作费采取分笔付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因该剧本产生的收益与乙方无关。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1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乙方创作完成该剧本故事梗概及人物小传并得到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3)乙方创作完成该剧本故事大纲、分场大纲并得到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4)乙方创作完成该剧本初稿并得到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30%,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5)乙方创作完成该剧本终稿并得到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4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
    5、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委托创作费同时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6、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创作费为不含税价格,乙方须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剧本的交付 
    1、交付时间
    (1)乙方应于20xx年9月15日前向甲方交付该剧本故事梗概及人物小传。
    (2)乙方应于甲方书面确认故事梗概及人物小传后10日内向甲方交付该剧本分场大纲。
    (3)乙方应于甲方书面确认剧本分场大纲后10日内向甲方交付该剧本初稿。
    (4)乙方应于甲方书面确认剧本初稿后10日内向甲方交付该剧本终稿。
    2、交付剧本形式:纸介版及电子版(注:纸介版应特快专递至甲方首部地址或者面交甲方书面签收,电子版应发送至甲方首部电子邮箱)。
    3、剧本修改与认可
    (1)乙方完成并交付每一阶段创作内容后,根据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和调整,以符合甲方要求、约定标准,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甲方审核,在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若乙方重复修改3次后仍未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亦有权不再要求乙方重新修改完善,而单方解除本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无须支付。
    (2)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均以甲方意见为最终意见。
     第五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等文件,乙方在此已明确表示知悉,并同意按甲方要求出具。如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应当返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乙方确认明确知悉剧本创作的保密性对电影的商业价值具有巨大影响,故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下的故事构思、创作内容、进度、剧本内容等相关内容,亦不得将通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与甲方有关事宜对外进行任何泄漏,否则,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全部创作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乙方均应继续承担本条款约定之保密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委托创作费,支付本合同项下委托创作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创作内容或完成修改完善的,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所完成的创作内容侵犯第三方的在先权利,或因创作内容引起著作权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非独立完成创作,或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能完全配合甲方,致使影片拍摄、上映等发生延误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创作内容(即故事梗概、人物小传、故事大纲、分场大纲、初稿剧本至终稿剧本)之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仍完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甲方有权选择将乙方的违约行为通过网络、纸媒等媒介予以曝光,乙方确认该等行为不构成对乙方权利之侵犯。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部稿酬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乙方违反国家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因个人行为遭受道德谴责,使自身形象受到贬损,不宜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给本剧的制作、宣传、发行、评奖带来负面影响的。
    6、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连续逾期达15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应在合理时间内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相应事宜,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修改本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附件:乙方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代理业务合同3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因非诉讼事务,甲方需委托乙方办理,经协议,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1、委托办理事务: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具体负责办理委托事务。如该律师不能办理,乙方应及时另行指派其它律师办理。
    3、代理人的权限为:起草、审查、出具法律性文件,律师见证,律师调查,参与谈判,代为注册、登记、办证,参与听证、交涉,参与调解等。具体授权根据委托办理事务的性质而定。
    4、参照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结合委托办理事宜的具体情况,经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前述费用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支付的为完成委托办理事务所需而由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
    5、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办理事务办结之日止。如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要求终止委托,甲方原则上不能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6、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委托事务所涉的相关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不得对乙方律师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并不退还已收的代理费,如由此而导致乙方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7、其它约定条款: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业务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互联网基础业务,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服务,具备提供服务的知识,并熟悉乙方的规定、产品、业务流程等信息。
    1.2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服务,甲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1.3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得经营色情、赌博、反动网站,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www.____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该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该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最新变动。
    1.5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订购的服务,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服务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服务所有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1.6甲方在乙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的服务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7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8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企业邮局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9甲方有义务督促和帮助客户的网站进行网站备案。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2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2.5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2.7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代理级别是高级代理,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5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该笔费用只能用于域名和主机业务的消费,不得用于服务器租用与托管业务。
    3.2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3乙方的产品价格折扣清单见附件
    4.违约责任
    4.1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黑客攻击)等类似事件。
    5.2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6.附则
    6.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6.2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业务合同5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总代理合同

法律分析: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相关事项。本合同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佣金”系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许可证合同”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合同,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总代理合同

6. 代理合同是什么合同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1)代理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代理人有义务以本人的名义为本人实施买卖等活动,而本人有义务向代理人支付报酬。
(2)代理合同属于委托性质。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3)代理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代理合同即告成立,无须以交付实物或给付其他财产为成立的前提。
(4)代理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而是不要式合同。代理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通过面对面的谈判而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或者其他先进的通讯手段缔结合同。
一、受托人应当怎么处理其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物的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是否为有偿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显然该案为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应当负有如下义务: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报告义务;转交财产义务。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特征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失去对对方的信任,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
(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业在完成了约定义务以后,有权获得报酬。物业服务合同与涉及劳务提供的承揽合同也存在本质的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虽也涉及劳务的提供,但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合同的目的,承揽人应以其劳务产生某种物化成果,并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承揽人未完成工作,则不得请求报酬;而物业服务合同以特定劳务为内容,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约定的服务行为,其余风险由业主承担。
(4)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
物业服务企业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没有无偿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因其服务综合事务具有涉及面广且利益关系相当重大,合同履行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口头合同取证困难的弱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须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其为要式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7. 代理合同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民事活动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可以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免因民事行为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就代理达成合意,达成的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就代理达成合意,达成的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二、代理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事实行为。      (2)代理属于对外(即本人与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不对外也就无所谓代理;而委托则属于对内关系,即其存在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      (3)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的成立应有受托人承诺,若受托人不为承诺,则合同不能成立。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虽为不同的制度,但二者也有联系。如果委托人所委托的事务须对外为法律行为时,则一般都有代理权的授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代理合同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代理是指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时签订的合同就是代理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代理合同是什么

8. 代理合同是什么

代理合同 是指委托 代理 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 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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