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饭店灭门案回顾:一家九口和员工被杀害,疑凶狱中自杀!结果怎样?

2024-05-15 20:30

1. 八仙饭店灭门案回顾:一家九口和员工被杀害,疑凶狱中自杀!结果怎样?

1985年,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店主郑林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死者年龄从7岁至70岁不等。凶案被揭发后,外界传言凶手把死者尸体煮成叉烧包,并在饭店出售,此案件轰动香港及澳门。
究竟是何原因让黄志恒将饭店店主一家灭门,他与这家人之间有何恩怨?请跟随小编走进八仙饭店灭门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1986年10月6日,黄志恒在狱中表示,因郑林欠下赌债不肯偿还才导致杀机。黄志恒与郑林夫妇认识多年,经常一同打麻将、赌沙蟹。1984年某晚,黄志恒与郑林夫妇和厨师在玩沙蟹,郑妻的九姨陈珍在旁观战。

黄志恒以2000澳门元和郑林搏杀,最后赢得了将近18元,郑林答应1年内还清赌债,口头承诺如果不能及时还款便将八仙饭店抵押给黄志恒。案发前一年,黄志恒向郑林夫妇讨债被拒绝,并未能从中获取分文。
1985年8月4日,案发当晚八仙饭店收铺后,黄志恒再次登门向郑林讨债,遭到了郑林的拒绝,而黄志恒已经找好了厨师和另一帮伙计通知8月8日开工。本想让郑林先还两三万,但是郑林表示:“还什么呀,你又没有证据”。
二人发生争执,黄志恒随手捡起台上的啤酒瓶,击碎了瓶底,一手掐住了站在旁边的郑观德(郑林的小儿子),将碎瓶底抵住了他的颈部,在场的九人都不敢轻举妄动。黄志恒着令各自互相用绳子捆绑,用布条塞住口部。


最后只剩下郑妻岑慧仪和郑观德,黄志恒让岑慧仪用绳子绑起儿子,岑慧仪突然抱起儿子大声呼救,黄志恒立即用碎酒瓶刺向岑慧仪,造成其当场死亡。并将余下的人徒手刺死或勒死。郑观德被杀死前称九姨会报警,黄志恒便借口郑观德发烧将其骗到饭店杀害,并肢解抛尸于垃圾箱。

1985年9月28日,黄志恒离开八仙饭店,想要进入中国内地,立即被警方发现,带走调查。黄志恒在郑林一家死后接管了八仙饭店,并换上了新员工。郑林在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被黄志恒放租,黄志恒与儿子开着郑林所拥有的汽车。
黄志恒接受盘问时,表示自己只是想送契女返回大陆,并非潜逃,自己使用走私的钱买下了郑林的物业。黄志恒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的赌债,将所有财产转移给自己,并在此后移民,但警方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记录。
警方在黄志恒的夹万内,搜到了郑林的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明和学生证副本。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被正式起诉,关押在澳门市牢监狱候审。


1986年10月4日,黄志恒利用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直割后拉锯,被囚犯发现,抢救5小时保住了命。12月初,他在狱中与女伴黎氏见面,双方放声大哭,二十多岁的长子也探望父亲,二人神情肃穆。
12月4日凌晨,黄志恒磨锐汽水盖拉环,将自杀的伤口再次割开, 狱警派发早餐时发现他已死亡。警方在黄正恒的身边找到了遗书、哮喘药和色情杂志。


这宗案件一直被外界揣测,死者的遗体被制作成人肉叉烧包,同时被多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和漫画,剧情提及“人肉叉烧包”,每当电影上映时,香港澳门的叉烧包销量都会下降。
1988年,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的《誓不低头》影射此案。2005年,香港还将该案情拍成电视剧《危险人物》。

八仙饭店灭门案回顾:一家九口和员工被杀害,疑凶狱中自杀!结果怎样?

2. 澳门八仙饭店灭门案回顾,凶手狱中自杀,尸体下落呢?

1985年,澳门发生了一起轰动港澳的灭门案,案件中一家饭店包括店主家人和员工在内的人相继失踪。疑似被人杀害并肢解抛尸,警方在多个地方发现尸块,但一直未能全部找到。

黄志恒,原名陈梓梁,广东南海书楼村人,后在香港定居。因触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满后与一名黄姓女士结婚。1973年,又因卷入一起杀人案,潜逃到内地,后来又和在内地认识的一个女子偷渡到澳门。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节,并火烧手指头,破坏指纹。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滩浮出8件残肢,当中有4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及两只手掌。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因为有4条右脚掌,断定遇害人数最少4人。两日后,阿婆秧滩一只野狗咬着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发现一只女性右掌,泳客亦发现一只右脚脚掌。

发现了这么多残肢,澳门警方专门成立了调查组调查此事,但一直没有进展。
1986年4月,八仙饭店老板郑林的兄弟写信告诉警方,说郑林已经失踪八个月,没有音信。他听说澳门有人体残肢出现,就认为他兄弟一家遇害,希望警方能够寻找郑林的下落。
警方于是对之前发现的人体残肢重新检验,发现一只女性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陈丽珍的指纹相似,于是警方开始监视黄志恒,并对其进行调查。再加上之前,八仙饭店一名供货商的证词,他们认为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的。由于黄志恒当时已经50岁了,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有份参与谋杀。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因之前打杀人案和八仙饭店案,被警方逮捕,被关押在澳门市牢监狱。在狱中黄志恒称因,是因为郑林欠赌债不肯偿,所以起了杀机。承认了自己实施杀害郑林一家和一名员工,且将尸体碎尸肢解,然后分多次放入两层的黑色胶袋内,逐袋弃于垃圾箱的行为。
被捕后的黄志恒曾几度想要自我了结,但因发现及时并没有生命危险。1986年12月4日,黄志恒用磨锋利的汽水盖拉环,在之前留下的伤口再次割脉。但是这次因为没有被人发现,所以他死了。

黄志恒死前曾留下一份遗书,遗书中他声称自己并没有杀害郑林一家。且声明:“我之自我解脱,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数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终要实现。”
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但黄志恒所说话是否真实我们也不得而知。

由于嫌犯黄志恒到死也没有承认自己杀人,而警方也没有找到完整尸体或其他四款。所以,这个案件的发生过程和有没有同党一直都是个谜。而这宗案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漫画,由于剧情提及“人肉叉烧包”,有说每当电影上演时,港澳两地的叉烧包销路均会下跌。

3. 八仙饭店灭门案的案件经过

八仙饭店灭门案是1985年轰动一时的凶杀案。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东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死者年龄由7岁至70岁。当凶案翌年被揭发后,外界盛传凶徒把死者尸体煮成叉烧包,并于饭店出售,案件轰动香港及澳门。黄志恒在扣押期间,以汽水樽盖割脉自杀身亡,由始至终并未承认杀人;案中处理遗体的手法以至疑凶有没有同党协助,至今依然成谜。这宗案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漫画,由于剧情提及“人肉叉烧包”,有说每当电影上演时,港澳两地的叉烧包销路均会下跌。背景八仙饭店位于澳门黑沙环(今维多利亚酒店现址),约1960年代开业,由郑林一家经营。郑林原本是一名烧腊小贩,但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借钱让他开设饭店,1973年他与妻子岑惠仪结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环第四街。据街坊称,郑林为人老实,颇受街坊欢迎,但其妻沉迷麻将,经常出入赌场,对钱看得极重,人缘欠佳。案中疑凶黄志恒例原名陈梓梁,案发时年约50岁,与一名20多岁的儿子同住;他是广东南海书楼村人,乳名阿七,家境颇富裕,其后随家人来港定居,不久因触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满后与一名黄姓女士结婚,育有2子1女。八仙饭店灭门案发生后,警方发现他曾卷入另一宗凶案。1973年11月15日,他到香港鲗鱼涌英皇道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1万元被拒,于是把李和夫妇及其姊绑起及斩伤,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毙,并试图用石油气炉纵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时逃脱。当时他的名字叫陈梓梁,此后潜逃广东南海县平洲区平南乡间,居住在旧日家仆黎氏家中,与黎家女儿相恋,两人偷渡至澳门。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节,并火烧手指头,破坏指纹。1986年,八仙饭店案被揭发后,李和家人认出他正是陈梓梁。案情11件残肢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滩浮出8件残肢,泳客随即通知水警。经警方点算后,当中有4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及两只手掌。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因为有4条右脚掌,断定遇害人数最少4人。澳门司警曾怀疑偷渡客遇上鲨鱼,但肢体的切口十分整体,其中断掌手指曾被压扁,似是被人刻意毁灭指纹。两日后,阿婆秧滩一只野狗咬着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发现一只女性右掌,泳客亦发现一只右脚脚踭。专案调查面对11件残肢,司警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记录,但凶案调查并无进展。契机1986年4月,亦即发现肢体8个月后,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成为破案的契机。信中指:“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郑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带两名幼女回故乡中山,此后音讯全无。当时他们怀疑兄长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有外遇,两人于是串通杀害郑林,又推测凶手与岑氏事后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杀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踪者包括:八仙饭店东主郑林(50余岁)及其妻岑惠仪(42岁)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及儿子郑观德(7岁)女东主的母亲陈丽容(70岁)女东主的九姨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八仙饭店厨师郑柏良(61岁)监视虽然这连串案情并未能证实,但这封信引起司警展开对黄志恒的调查。司警接信后重新检验去年检获的残肢,竟发现一只女性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陈丽珍的指纹相似,司警于是监视黄志恒,并访问失踪者约20名街访。两份口供当时八仙饭店一名鸡鸭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郑林来电落单叫货,职员送货时,店内一切如常;翌日早上,当伙计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该鸡鸭商曾到访郑林住宅,当时一名陌生男子应门,指郑林举家去了珠海。同样在8月5日,另一名失踪者、女东主九姨陈丽珍亦离奇失踪。她的邻居指,当日清晨,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丽珍,指郑林的幼子发烧,请她协助,两人乘出租车离开,自此陈丽珍一去不返。这两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有份参与谋杀。缉捕疑凶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换上新员工外,同时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放租,黄志恒与一名廿多岁的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盘问时,黄志恒指他只想送契女返大陆,否认潜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这笔钱是从走私中赚取。当晚,他指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此时,警方在黄志恒的夹万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并裁定表证成立,还押澳门市牢监狱候审。案发起因及杀人经过1986年10月6日,黄志恒在狱中披露案发经过,全因郑林欠赌债不肯偿还导致杀机。黄志恒与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夫妇认识多年,且经常一起赌博,通常是打麻将,有时赌沙蟹。案发前一年(1984年)某晚,黄在饭店内与郑林夫妇及厨师聚赌玩沙蟹,郑妻的九姨陈珍亦在旁观战。黄志恒以2,000澳门元的赌本与郑林搏杀,经一轮交锋,黄赢取近18万元,郑林当时答允一年内清还赌债,并口头承诺若不能还款,将自愿将八仙饭店抵押给黄。案发前一年内,黄多次向郑林夫妇讨债均被拒绝,未能从中收取丝毫分文。直至案发当晚(1985年8月4日)八仙饭店收铺后,黄志恒再到饭店向郑林讨债,当时亦遭郑拒绝,由于郑曾承诺若不能偿还赌债将让出八仙饭店给黄经营,因此黄志恒当时已另外找到厨师及一班伙记,并已通知他们准备于8月8日上工,惟让出饭店方案亦遭郑林拒绝。据黄志恒说,他原想叫郑林先偿还两至三万,余款可以慢慢还,此时郑林则谓:“还乜X嘢呀?你又冇借据。”(还什么呀?你又没借据。X为广东话粗口)双方于是发生争执,黄志恒随手捡起台上的啤酒樽,击碎樽底成为一个半截断开的利器,一手箍着站在身旁的郑观德(郑林幺子),用破樽顶住他的颈部,喝令众人不得扬声。虽当时郑林一家及厨师共9人在场,但由于郑观德是郑林夫妇的独子,各人均不敢妄动。黄志恒着令各人用绳索互相捆绑,并用布条将口部塞住,最后绑剩郑妻岑惠仪及郑观德。黄于是着令岑氏亦用绳绑起幼子。此时,郑妻突然发难,大声呼喊并欲抱起其子,黄志恒一个箭步冲上,用破玻璃樽掷向郑妻颈部,岑氏当场毙命。黄于是狂性大发,接着用破樽掷毙或徒手勒毙余下各人。当时屋内九名受害者中,最迟遭毒手的是郑林幼子郑观德,他被杀前曾向凶徒黄志恒说:“九姨婆会报警拘捕你!”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陈珍的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黄志恒承认用8小时将尸体碎尸肢解,然后分多次放入两层的黑色胶袋内,逐袋弃于垃圾箱。 自杀、遗书黄志恒被捕后曾两度自杀。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横锯,被囚犯发现,经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 同年12月初,他在狱中多次与其女伴黎氏见面,在最后一次会面时,双方放声大哭;他廿多岁的长子阿源亦在同一时期探访父亲,两人神情肃穆。 12月4日凌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自杀的伤口再次割脉;当天上午8时,狱警派发早餐,发现他已无气息,手腕被一幅染满鲜血的棉被覆盖。他当时住在市牢大楼A楼楼下五号仓,仓内共收禁28人,有犯人事后指,当晚看见黄志恒坐在床上,利用外透入的灯光做胶花手工,以为他只是打发时间。警方事后在黄志恒身边,找到遗书、哮喘药及数本色情杂志。黄志恒死前曾向报馆寄出一封自白书,这是黄志恒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行文颇生涩。信中说: “请代我平反这冤案,请想,一个临死的人还会说谎,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两点钟,司法处谓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个钟头,在这段时间,我估计他们在观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门从未做过对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们问及关于八仙饭店之事,我从实告诉他们,也就是我如何认识郑林及至如何接替业务等,足足问了两夜三天,分四个人同是问这些,最后在十月一日零时谓要控告我谋杀郑林一家,当时我已是疲劳之极。 香港那边东窗事发,我已抱定以死以谢世人,本来我已当陈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对他们父亲早就去世,这是由我将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那时开始,我已洗心革面,坏事不但不会做,而且连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动机,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刚毕业,踏入社会工作,我应该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当郑林欠我十八万八千时,我已有心收购八仙饭店,这是有人证的。总而言之,我绝对做不出这案,如果是我承认又何妨;况且编辑先生你见到这信,我已经不在人世。 现在凄凉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岁的孩子,舆论对她很不公平,难道我已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想过著幸福的晚年,就给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无辜,我以前是坏人,我应承担一切后果,但我太太是乡下婆,什么也不识,绝对是好人,难道社会竟然会对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郑重声明,我之自我解脱,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属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终要实现。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澳门市牢今天有“送鬼”的习俗,正是由此案而起。狱警相信死在狱中的人,会被监狱之杀气威慑,鬼魂长困而未能安息,狱警当时为黄志恒办理“出狱”手续,一人手持黑伞,另一人手持烧香,把黄志恒送出监狱。 尸体下落黄志恒自杀后,警方仍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其余肢体,亦未能证实他们已然遇害。在唯一一批共11件检获的人体残肢中,只有一件的指纹近似失踪老妇陈丽珍,但外界一直相信,这批残肢正属于郑林一家十口,其余残肢是怎样处理,多年来引起外界猜测。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据当时传媒的猜测。一些澳门传媒曾指,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发经过。黄志恒在案发前,曾在八仙饭店与陈丽珍赌沙蟹,陈氏输了18万元,事后黄志恒多次要郑林偿还。事发当晚,黄志恒又再追债,并随手拿起酒樽,胁持郑林的幼子,命令郑林家人及员工自缚、以布塞口。此时郑妻发难,抱起幼子欲冲出门口,结果被黄志恒击杀,最后郑林幼子临死前大喊:“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拉你!”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报章又说他之后用黑色垃圾袋,把肢体包起,分批弃置;部分则用来熬汤,在八仙饭店出售。已知证据案发时,曾有一名约30岁男子到陈丽珍家,此人并非黄志恒。从残肢化验结果得知,死者并非被毒死。案发时正值盛夏,若尸体未有及时处理,将会发出恶臭,但当时并未有人投诉尸臭问题。

八仙饭店灭门案的案件经过

4. 八仙饭店灭门案的介绍

八仙饭店灭门案是1985年轰动一时的凶杀案。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东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死者年龄由7岁至70岁。当凶案翌年被揭发后,外界盛传凶徒把死者尸体煮成叉烧包,并于饭店出售,案件轰动香港及澳门。

5. 案件回顾:八仙饭店,十人惨遭杀害肢解,后来怎样了?

人体断肢的发现
1985年8月8日中午12点左右,在游泳的时候很多名游客发现了疑似人体断肢,于是赶紧打电话通知了水警,警方到达现场后进行了人体打捞,总共打捞上岸8件人体断肢。

这些人体部位经过海水长时间的浸泡,已经严重的腐烂,不仅如此,在短短时间内,在同一地点警方总共获得11件人体断肢,警方一开始以为是海里的鲨鱼导致的意外事故,但是经过详细搜查后发现,这些断肢切口十分整齐,应该是被利器切割,而不是鲨鱼意外。
犯罪嫌疑人的捕获
案件引发了警方极大的关注,于是加紧进行破案进程。1986年4月,也就是案件发现后的第8个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来信,写信人自称八仙饭店老板郑林的兄弟,在信中写到,去年8月自己的兄弟一家突然失踪,并且原属于自家兄弟的八仙饭店产业,被一名黄姓男子霸占。
他们怀疑兄长郑林的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存在某些不正当关系,怀疑两人商量好将兄长杀害,随后因为利益分配问题,黄志恒又将岑惠仪杀害。
虽然信中关于不正当关系这块没有得到证实,但是这个信件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立即对黄志恒展开了调查。经过验证,去年发现的断肢里面,有一位手掌指纹和八仙饭店的一位女子的指模相似,此时的黄志恒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并且根据对黄志恒深入调查,越来越多的线索被提出,1983年8月4日,送货的职员接到了八仙饭店的电话,要求职员送货,但是在随后去送货的时候,饭店门口却贴着“休业三天”的告示。当时有送货方敲门询问,一位陌生男子开门,说林家全家去了珠海。
而八仙饭店中其中一位受害者,女店主陈丽珍的邻居讲到,案发当天一位30岁男子曾经找过陈丽珍,并告知他郑林的幼子生病,将陈丽珍带走后再也没有回来。

经过这些证人的说明,警方基本锁定了八仙饭店郑林一家受到了杀害的事实,并将黄志恒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因为当时的黄志恒已经50岁,警方猜测,黄志恒应该还有一位年轻的同伙协助他犯案(证人见到的30岁男子并不是黄志恒)。
案件经过
警方立即对黄志恒展开逮捕,但是在1986年9月28日,黄志恒离开八仙饭店进入内地,但是被警方逮捕。当时郑林的八仙饭店被黄志恒所经营,郑林在黑沙环第四街的房屋出租,并驾驶郑林所居住的汽车……

面对警方的杀人控告,黄志恒否认自己杀人,声称自己并没有企图潜逃,只是为了送妻儿返回内地,对于郑林的这些财产是自己购买的,并且主动承认这些钱是自己走私中获得的。
而后黄志恒又改口是两人在赌博的时候,郑林欠自己60万的赌债,所以将财产给自己作为抵债。但是警方在搜查黄志恒的住处时,在保险柜中发现了郑林在银行保险箱的钥匙、4名子女的出生证等……
随后,伴随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黄志恒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当时媒体在报道的时候,案发经过是这样描述的,黄志恒多次向郑林索要债款,案发当天也是黄志恒前去八仙饭店追债,并拿破碎的酒瓶威胁郑林的幼子,请将郑林一家及员工绑架束缚。
最终,将郑林一家以及员工全部杀害,而郑林幼子临死前大喊:“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抓你!”,于是黄志恒将饭店女主人陈丽珍诱骗到饭店并再次杀害。

因为当时已知有11人遇害,但是并没有找到完整11人的断肢,当时社会上广泛流传着黄志恒将人体处理,并做成叉烧包出售,引发了社会恐慌。
自杀坚称自己无辜
在此前的审理时,黄志恒承认了自己杀人处理尸体8小时的事实。但是在入狱后,黄志恒多次企图自杀,第一次是利用铁皮垃圾箱碎片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横锯,被及时发现,救治成功。
12月4日,黄志恒将汽水拉环磨锐,在之前的伤口上再次割腕自杀。8点的时候,被前来送早餐的狱警发现身亡。

黄志恒死前曾向报馆寄出一封自白书,信中说:
请代我平反这冤案,请想,一个临死的人还会说谎,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九月廿八日两点钟,司法处谓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个钟头。他们问及关于八仙饭店之事,我从实告诉他们,也就是我如何认识郑林及至如何接替业务等,足足问了两夜三天,分四个人同时问这些。……凡事都有动机,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刚毕业,踏入社会工作,我应该安享晚年。早在一九八四年当郑林欠我十八万八千时,我已有心收购八仙饭店,这是有人证的。总而言之,我绝对做不出这个决定,如果是我承认又何妨;况且编辑先生你见到这封信,我已经不在人世。现在凄凉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岁的孩子,舆论对她很不公平,难道我已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想过著幸福的晚年,就给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郑重声明,我之自我解脱,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属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终要实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就这样,真相随着黄志恒而去。虽然每年这个惊悚的案件都会被再次提及,并且关于它翻拍的电影也一直受到热议,但是案件的真相始终无法得知……

案件回顾:八仙饭店,十人惨遭杀害肢解,后来怎样了?

6. 八仙饭店灭门案 八仙饭店灭门案案件经过

1、八仙饭店灭门案是1985年轰动一时的凶杀案。
 
 2、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东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死者年龄由7岁至70岁。当凶案翌年被揭发后,外界盛传凶徒把死者尸体煮成叉烧包,并于饭店出售,案件轰动香港和澳门。
 
 3、黄志恒在扣押期间,以汽水樽盖割脉自杀身亡,由始至终并未承认杀人;案中处理遗体的手法以至疑凶有没有同党协助,至今依然成谜。这宗案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漫画,由于剧情提及“人肉叉烧包”,有说每当电影上演时,港澳两地的叉烧包销路均会下跌。

7. 八仙饭店案件排第几

1.八仙饭店灭门案是1985年轰动一时的凶杀案。

2、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东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死者年龄由7岁至70岁。

3、当凶案翌年被揭发后,外界盛传凶徒把死者尸体煮成叉烧包,并于饭店出售,案件震动香港及澳门。

4、黄志恒在扣押期间,以易拉罐拉环割脉自杀身亡,由始至终并未承认杀人;案中处理遗体的手法以至疑凶有没有同伙协助,依然成谜。

5、这宗案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漫画,由于剧情提及“人肉叉烧包”,有说每当电影上演时,港澳两地的叉烧包销路均会下跌。
在当时是数一数二的。人尽皆知,直到现在还有好多人听过!

八仙饭店案件排第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