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能是保险受益人吗

2024-05-12 13:23

1. 离婚了还能是保险受益人吗

法律分析:如果离婚以后保险还在有效期内,保险受益人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想要变更保险受益人也是可以的,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只需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互相投保,如果要退保,需要将保单现金价值对半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离婚了还能是保险受益人吗

2. 离婚了还能是保险受益人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将配偶设置为保险受益人,离婚后只要还在保险期内则保险受益人仍然有效。如果想要变更受益人,需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受益人的更换业务或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更换保险受益人的事项。离婚后应当尽快办理保险受益人的更换事项。
一、车贷还完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在还清最后有一笔车贷后10个工作日左右,及时的向贷款银行取得联系,并办理贷款结清证明,同时拿回抵押在银行的《车辆登记证书》和购车发票。
2、带齐相关的材料,前往当地的车管所办理解押手续,在在办理完成后,车辆的所有权才会真正的回到我们手中。
(1)办理车辆解押手续所需的资料。
(2)《车辆登记证书》。
(3)《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4)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抵押权人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拆除车辆GPS。
4、更改保险受益人。
二、法定保险受益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1、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
①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
②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③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应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
通常情况下,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同时,指定的保险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不需抵债,也不征收遗产税。
填法定的话,保险金将作为遗产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一旦国内的遗产税开征,法定继承人就可能得上缴5%~20%不等的遗产税。另外,若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保险法定受益人中,第一顺位也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为身故受益人;第二顺位为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多长时间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有人伤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钱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可以理赔下来,前提是医院结算完毕,手续齐全,资料完整。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四十八个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3. 夫妻离婚了,给孩子买保险,受益人可以写对方吗

这些资料可能对你有些参考作用:离婚后,前妻还是受益人吗●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对于离婚的夫妇而言,除了房屋等共有财产外,养老金、公积金等也是他们分割财产时引发的纠纷由头。以下案例讲述的正是一名读者离婚后遇到的保险利益分配问题。刘女士上周致电本报编辑部称,前夫近日意外身亡,自己与前夫的亲属因为保险赔偿金起了争执。刘女士咨询本报,原本是前夫保单受益人的她,是否还能拿到保险金。离婚后的保险金风波刘女士在电话那头告诉记者,原本恩爱的他们,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最终选择了分开。而因为前夫意外身故带来的一笔保险赔偿金又让这个原本就破碎的家庭再起风波。两年前,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刘女士与丈夫施先生正式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后,13岁的儿子归施先生抚养,夫妻两人仍然保持着联系。一个月前,施先生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他的去世使原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儿子今后的生活问题,刘女士决定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在办理抚养权转换手续时,刘女士意外获悉,丈夫还有一笔2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原来,在刘女士离婚前,其前夫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刘女士,根据保险合同,刘女士将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于是,刘女士决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赔偿金。而施先生的父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这让陷入悲痛中的刘女士和施先生的父亲再次翻了脸。而保险公司在收到两份申请后,认为是一个新问题,到底该给付给谁?一时决定不下。保险金到底归谁刘女士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惟一的指定受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施先生的父亲则认为,刘女士与其儿子早已离婚,刘女士对施先生没有保险利益,无权领取保险金,自己是儿子的继承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刘女士告诉记者,前夫的父亲一直坚持不同意她作为受益人来领取这笔赔偿金,“他坚持这20万元应该作为我前夫的遗产由他来继承,最多因为我抚养儿子而分给我一半,如果全部给我的话,他就要起诉我。”保险公司最后给出的答复是,这2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予刘女士,原因是离婚后,施先生并未更改保单受益人。“在本案中,刘女士与施先生离婚后,施先生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即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刘女士现在仍是合法的受益人,刘女士的受益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所以这20万元保险赔偿金应由刘女士获取,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极容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投保人,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如不及时更改,可能会使投保人的一些投保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人可在征得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允许的前提下,随时随地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而此案中,施先生离婚后并未更改受益人,所以刘女士仍然还是这份保单的受益人。假设施先生保单上“受益人”一项上仅仅是“法定”,死亡理赔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方式处理。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变更受益人只要向保险公司发去书面的变更申请即可。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此案便是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典型案例。随着家庭理财方式多样化的发展,购买各种人身保险的家庭逐渐增多,因为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可作依据,导致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人身保险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虽然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但因为保费数额是确定的,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分割当事人所缴保费是比较合理的。比如一份人身保险,现在已经缴了5年的保险费,共6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费,即3万元。第二种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还是以上述例子为例,如缴纳了5年的人身保险,保费共计6万元的保险费,而离婚时的现金价值为4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即2万元。不过,也有专家对上述两种分割办法提出了异议,认为这两种分割办法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就保费分割法而言,专家认为,买保险如同消费,所花费的保险费是一种投资支出,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一种现存的财产,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此外,保险费的数额一般大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尤其是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离婚时按保险费进行了分割,可能向对方支付了一半保险费的当事人在退保时什么也得不到。其次,对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分割办法也是不合理的。专家指出,当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时,由于在订立保单的第一年,附加费用支出大,因此,在合同订立的第一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新合同费和当年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保费后,一般没有剩余,甚至出现负数。合同订立的第二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附加保费和当年的自然保费后一般能略有剩余,可弥补第一年的亏损。所以,一般说来,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已缴纳2年以上保险费后,才有可能产生现金价值。至于在投保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则自缴纳保险费之日起,就产生现金价值。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夫妻离婚了,给孩子买保险,受益人可以写对方吗

4. 离婚了买的保险咋办?受益人是彼此,

  可以采取退保和变更受益人和投保人的办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人寿保险保单,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

  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

  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扣除相关费用,其实是很不划算的。如果是投保的时间较短,退保后返还的现金可能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损失。由于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如果夫妻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的一方要求退保,另一方不愿意退保,希望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则可以采取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其中夫妻便是一种。但是离婚后相应的身份关系消灭,则保险利益也就不存在了,除非作为被保险人的另一方同意,则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不然夫妻便不能再为对方投保。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另外一方。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

  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互为夫妻的人身保险,由于是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保险利益,一旦离婚的事实发生,则夫妻权利义务终止,彼此之间不再具有法定的保险利益,所以此时应终止保险合同,退保后的费用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没有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即可得到保险金,并且是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该费用。

5. 离婚了保险受益人还有效吗

离婚了保险受益人还有效。正常情况来讲,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所缴纳的保费,名义上就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破灭而自动变更,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但是放在实际生活来说,很多投保人都是将自己的配偶作为受益人。但是在婚姻关系破裂之后,这种意愿就会发生变化。建议去取消原配偶的受益人资格,或者变更为其他家属,不然不变更的话,受益人还是前妻或前夫。关于商业性质保险,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根据,保险的种类和具体条款进行确定的。比如说:1、结婚前给自己买的保险,是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没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2、结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给自己买的保险;3、需要证明保费来源属于个人财产;4、父母帮子女买的保险;5、不管子女的婚姻状态是怎样的,都属于父母个人财产。

离婚了保险受益人还有效吗

6. 保险受益人离婚了么办

这些资料可能对你有些参考作用:离婚后,前妻还是受益人吗●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对于离婚的夫妇而言,除了房屋等共有财产外,养老金、公积金等也是他们分割财产时引发的纠纷由头。以下案例讲述的正是一名读者离婚后遇到的保险利益分配问题。刘女士上周致电本报编辑部称,前夫近日意外身亡,自己与前夫的亲属因为保险赔偿金起了争执。刘女士咨询本报,原本是前夫保单受益人的她,是否还能拿到保险金。离婚后的保险金风波刘女士在电话那头告诉记者,原本恩爱的他们,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最终选择了分开。而因为前夫意外身故带来的一笔保险赔偿金又让这个原本就破碎的家庭再起风波。两年前,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刘女士与丈夫施先生正式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后,13岁的儿子归施先生抚养,夫妻两人仍然保持着联系。一个月前,施先生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他的去世使原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儿子今后的生活问题,刘女士决定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在办理抚养权转换手续时,刘女士意外获悉,丈夫还有一笔2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原来,在刘女士离婚前,其前夫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刘女士,根据保险合同,刘女士将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于是,刘女士决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赔偿金。而施先生的父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这让陷入悲痛中的刘女士和施先生的父亲再次翻了脸。而保险公司在收到两份申请后,认为是一个新问题,到底该给付给谁?一时决定不下。保险金到底归谁刘女士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惟一的指定受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施先生的父亲则认为,刘女士与其儿子早已离婚,刘女士对施先生没有保险利益,无权领取保险金,自己是儿子的继承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刘女士告诉记者,前夫的父亲一直坚持不同意她作为受益人来领取这笔赔偿金,“他坚持这20万元应该作为我前夫的遗产由他来继承,最多因为我抚养儿子而分给我一半,如果全部给我的话,他就要起诉我。”保险公司最后给出的答复是,这2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予刘女士,原因是离婚后,施先生并未更改保单受益人。“在本案中,刘女士与施先生离婚后,施先生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即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刘女士现在仍是合法的受益人,刘女士的受益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所以这20万元保险赔偿金应由刘女士获取,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极容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投保人,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如不及时更改,可能会使投保人的一些投保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人可在征得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允许的前提下,随时随地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而此案中,施先生离婚后并未更改受益人,所以刘女士仍然还是这份保单的受益人。假设施先生保单上“受益人”一项上仅仅是“法定”,死亡理赔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方式处理。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变更受益人只要向保险公司发去书面的变更申请即可。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此案便是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典型案例。随着家庭理财方式多样化的发展,购买各种人身保险的家庭逐渐增多,因为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可作依据,导致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人身保险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虽然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但因为保费数额是确定的,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分割当事人所缴保费是比较合理的。比如一份人身保险,现在已经缴了5年的保险费,共6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费,即3万元。第二种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还是以上述例子为例,如缴纳了5年的人身保险,保费共计6万元的保险费,而离婚时的现金价值为4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即2万元。不过,也有专家对上述两种分割办法提出了异议,认为这两种分割办法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就保费分割法而言,专家认为,买保险如同消费,所花费的保险费是一种投资支出,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一种现存的财产,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此外,保险费的数额一般大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尤其是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离婚时按保险费进行了分割,可能向对方支付了一半保险费的当事人在退保时什么也得不到。其次,对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分割办法也是不合理的。专家指出,当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时,由于在订立保单的第一年,附加费用支出大,因此,在合同订立的第一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新合同费和当年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保费后,一般没有剩余,甚至出现负数。合同订立的第二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附加保费和当年的自然保费后一般能略有剩余,可弥补第一年的亏损。所以,一般说来,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已缴纳2年以上保险费后,才有可能产生现金价值。至于在投保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则自缴纳保险费之日起,就产生现金价值。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离婚了,保险受益人还有效吗

目前,有很多的夫妻在感情好的时候,都会购买一份保险,那么当离婚以后,保险受益人还有效吗?如果离婚以后保险还在有效期内,保险受益人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想要变更保险受益人也是可以的,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只需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互相投保,如果要退保,需要将保单现金价值对半分割。如果继续投保,在婚姻存续间的保单现金价值仍然需要平分。因为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需要平分。在此提醒大家,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
一、保险受益人应该选法定还是指定
客观来说,保险受益人选指定比较好,因为在分配保险金时,极有可能会引发家庭内部矛盾,而指定受益人就没有任何纠纷可言,毕竟指定了是谁,这笔钱就归谁,并且指定的受益人也可以从法定继承人中选择,所以保险受益人还是选择指定比较好。
目前,建议大家在指定受益人的时候不要盲目指定,要尽量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要确保受益人不会危及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故意危害被保险人;
2、要考虑指定的受益人是否会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丧失、减少经济来源,造成生活困难。
而考虑清楚以后,可以将保险的受益人指定为一人及一人以上,指定为一人以上时,投保人需要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那么保险的保险金将按照等额进行平分。
二、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很多情况下,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离婚了,保险受益人还有效吗

8. 离婚影响保险单的受益人吗

离婚了保险受益人还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的保险,在婚后,不因为婚姻的解除而导致保险受益人无效,除非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夫妻离婚,原保险受益人因为变更受益人而不能再因为保险受益。
一、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按《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能任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因为下列的情况出现: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5)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未达成恢复合同效力的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保险受益人可以写自己吗
可以。保险的受益人首先是自己,其次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可以指定,也可以是法定。但一般没必要把自己写成受益人,因为保险合同本来首先受益就是自己,因为保险本来就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受益人是投保人本人,那么保险赔偿金作为投保人的遗产处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投保人可以改变受益人,但须征得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同意。保险受益人分两种情况,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一旦被保人身故,就可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如果是法定受益人,情况就会不同。如果被保人还有待还债务,身故保险金需先偿还债务。如果被保人未指定受益人,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保险金义务。
三、给别人买保险受益人可以是我吗
买保险受益人是可以写本人的,但身故受益人不能写本人。
买保险受益人一般还可以写配偶、父母和子女,具体怎么选择要根据投保人个人情况而定。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一般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如果未指定受益人,则由其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