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法律怎么规定的

2024-05-14 11:52

1. 善意取得法律怎么规定的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对于无处分权人处分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如果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或者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等情况,则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取得房地产的条件有哪些
受让人取得房地产的条件有:
1、受让人善意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父母的房子被儿子偷卖,第三人善意购买并支付合理的价格,一般房子不能回来,但可以向儿子要求损害赔偿。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所占有的他人的物转让给受让人,如受让人取得该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况主要有: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被查封的财产;盗窃物和遗失物。
三、出售无权处分的房屋怎么处理
出售无权处分房屋,如果买受人善意第三人,可以获得房屋。房屋原产权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买受人并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返还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善意取得法律怎么规定的

2.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若果第三人为善意,则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该财产的原所有权人不得再向第三人请求返还。我国关于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3.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别的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别的物权的制度。【法律分析】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不知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使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时,随时担心买到的商品有可能要退还,这样就会造成当事人在交易时的不安全感,也不利于商品交换秩序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

4.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内容

法律分析: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5. 善意取得法律怎么规定的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对于无处分权人处分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如果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或者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等情况,则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善意取得法律怎么规定的

6. 关于善意取得的问题,

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你都没有了解清楚。
善意取得的三方是,有所有权的一方,无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一方,以及善意且支付相应对价的一方。也就是说,在无权处分场合才有可能适用。
在这个案例里面每个环节的占有者都有完整所有权。怎么适用善意取得?
这里的商店标价错误,可以应用重大误解来解决,做可变更可撤销的处理。 
如果商店行使撤销权,但又由于物权已经在买方转赠其弟王刚时转移,形成了新的物权所有关系,因此行使撤销权追回有障碍

7.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主要反映在:在无权处分人与受让人之间,因为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以及支付合理价金,双方的转让行为有效;在原所有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原所有权人不得向受让人主张返还财产,受让人在原所有权人向其请求返还时享有抗辩权。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8. 善意取得的法律关系

善意取得制度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即原权利人、转让人和受让人。在三者之间形成了三种法律关系。
1、原权利和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原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善意取得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在善意取得情况下,原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将发生物权变动,即受让人出于善意即时取得财产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则因此发生消灭。原权利人不得向山以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也就是说,如果原权利人向善意受让人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善意受让人则可以善意取得为由对原权利人的请求权进行抗辩。由此可见,善意取得制度是取得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但对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善意取得是所有权继受取得一种方式。因为善意受让人取得所有权是以原权利人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另一种观点认为,受让人依善意而取得权利,从性质上讲属于原是取得。笔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是国家立法基于保护交易安全,对原权利人和受让之间的权利所作的一种强制性的物权配置,受让人取得财产所有权是基于民法典的直接规定而不是基于法律行为。因此,依善意而取得所有权性质应该属于原始取得,而不是继受取得。
2、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让与人与受让人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因善意而取得让与人转移其占有的财产所有权,而受让人应向让与人支付相应的对价,如果受让人没有按照与让与人之间的约定支付对价,则受让人应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3、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不仅要保护动态的权力还要保护静态的权利。由于原权利人因受让人的善意取得使其财产的所有权发生消灭,而又不能向善意受让人请求返还。原权利人得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以及不当得利请求权。原权利人的物权因无处分权人的处分行为而消灭,其可以基于侵权行为的规定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原所有权人与无权处分人存在合同关系,如借贷关系、租赁关系等,则原所有权人依债务不履行制度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赔偿请求权;无权处分人因其无权处分行为获得的利益并致原权利人利益受损,损益结果的变动没有法律依据,原权利人得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要求其返还所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