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会怎么发展

2024-05-18 01:05

1. 中国证券市场会怎么发展

为中国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和落地,中国证监会结合多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践,在新《证券法》实施后及时修订并公布新《收购办法》,优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和事中事后监管理念,有效防控市场风险。
一、证券领域犯罪行为的主要类型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属于一个新兴市场,相关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尚不健全,立法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空白或漏洞,且监管力度和经验尚显不足。
目前,证券领域的犯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非法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犯罪行为。包括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
二是围绕发行环节实施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擅自发行或者欺诈发行股票、公司和企业债券等。2000年,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门联合查处了多起欺诈发行股票的犯罪案。如麦科特案。
三是围绕交易环节实施的犯罪。包括提供虚假财产报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
四是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徇私舞弊、挪用(客户)资金、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
二、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1、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尽管收购协议的当事人是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的股东。但是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就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工作是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秘密进行的。所以协议收购一般都是善意收购。
2、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的转让,或者须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股份转让的,协议收购相关当事人应当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收购协议。
3、收购方与拟被收购的股权人签订收购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上市公司收购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收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和履行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股权收购协议实行的是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协议双方只能在证券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的协商。如果双方的协议内容超出了有关证券法的强制性内容,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4、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报告、公告义务。
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在协议收购股权的过程中,双方签订收购协议以后必须履行法定的报告、公告义务,这实际上是信息披露制度在协议收购程序的要求。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法的一项基本制度。该原则在体现为与上市公司收购有关的重要信息均应充分披露,使面临收购的目标公司股东能够自行作出有根据的决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消除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信息垄断,防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的发生,从而真正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协议收购双方履行收购协议,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协议收购相关当事人完成上述程序之后,进入协议履行阶段。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关于拟转让的股份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规定履行收购协议。
三、股权转让与收购的模式:
法人股协议转让模式。即通过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权的有偿转移,达到其他公司买壳上市的目的,在操作中通常采取法人股标购和法人股协议转让模式。
国家股股权转让模式。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往往由代表国家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企业所拥有,通过国家股的转让,可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从而为想要买壳上市的企业法人创造条件。
收购流通股模式。这种模式通过深沪证券二级市场来实现,通过提高在证券市场上购买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达到控股比例,即可实现买“壳”上市的目的,这类“收购概念股”,目前在市场上极为招眼,如飞乐音响与兴业房产,新出台的《证券法》虽对二级市场收购的条件有所放宽,但由于操作成本相对较高,一般公司难以承受。
混合模式。即在实际买壳上市操作中,上述两种模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综合运用,1994年10月万通控股东北华联即为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个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会怎么发展

2. 证券的中国市场

截至目前,19家上市券商11月经营数据已全部披露完毕。根据数据统计显示,按母公司统计口径计算,19家上市券商11月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8.56亿元,较10月环比下滑7.69%;实现净利润4.71亿元,较10月份环比下滑31.33%,这已是连续第二个月环比下滑超30%。证券近七成券商净利下滑《证券日报》金融机构统计数据显示,11月份受股市低迷影响,在19家券商中,有13家净利润环比呈下滑趋势,占比近七成。仅中信证券一家上市券商单月净利润破亿元,为1.58亿元,其余18家券商均未实现净利润过亿。11月中信证券表现最为突出,其营业收入4.74亿元,环比上升19.56%;净利润1.58亿元,环比增加55.32%,两项收入均占据榜首。具体来看,19家券商中有6家当月净利润环比增加,分别为东北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和光大证券。其中中信证券营收与净利润最多,光大证券营收与净利润环比增加幅度最大,两项增幅均位居前茅。统计显示,光大证券11月实现营业收入2.2亿元,环比增加71.24%;净利润0.81亿元,环比增长26.61倍。另外国元证券,实现净利润668万元,环比增长410%;东北证券实现净利润0.122亿元,环比增长378%;长江证券11月净利润达0.31亿元,环比增长35.12%。在13家净利环比下降的券商中,西南证券降幅最大,西南证券11月营业收入为0.26亿,环比下降64.93%;净利润为-0.389亿元,环比下降逾三成,净利降幅位居第一。西部证券则是19家上市券商中唯一一家连续两月净利亏损的券商,10月净利亏损853万元,上月亏损额达0.126亿元,净利环比降低48.13%。除西南证券外,还有四家券商净利环比降幅较大,分别为国海证券、东吴证券、太平洋证券和兴业证券。其中国海证券环比降幅较大,11月营业收入环比下降42.85%;净利润亏损918.8万元;东吴证券11月营收环比下降38.22%,净利亏损690万元;太平洋证券上月营收环比下降76.3%,净利亏损829.4万元;兴业证券上月营收环比降幅达29.7%,录得净利-353.4万元。数据显示,上市券商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8.56亿元,实现净利润4.71亿元,剔除不可比的2家券商,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有所下滑,分别下滑达26.78%和60.22%。17家可比券商中只有3家营业收入同比上升,仅5家券商净利同比增长,净利增幅较大的为太平洋证券,同比增长85.71%,营收增幅较大东北证券,同比增加62.81%。

3.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
三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民经济水平得到了较快提高。在宏观经济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随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多项基础性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的一些突出的制度障碍和市场风险得以化解,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宏观经济“晴雨表”作用日渐显现。
(一)证券业竞争特点
1、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成为证券公司今后发展的基础;
2、现有证券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普遍得到提高,竞争状态日趋激烈;
3、部分业务出现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的趋势;
4、国内证券公司将面对来自境外同业更为激烈的竞争;
(二)证券业的发展趋势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尤其是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及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随着中国证监会推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及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扶优汰劣”的监管思路的贯彻执行,我国证券业正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1、盈利模式的多元化
1980 年以来,美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其中经纪、自营与承销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9%、5.9%和10%,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达到18.7%,其增长速度超过了经纪、自营、承销等传统业务。2006 年后我国证券行业业绩实现了大幅增长,但其主要推动力仍然来自于传统的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制约,创新类业务只在集合理财和权证创设等局部领域获得突破。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变革和产品创新的加速,酝酿多时的一些创新业务都将可能进行试点,由此,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空间将得到实质性拓展,证券品牌也开始明显凸显出来,您在选购之前可以去 中国十大品牌网 maigoo了解一下具体的品牌信息,此网站不仅为我们展示了十大证券品牌名单,而且还为我们介绍了证券知名品牌的相关信息。
除了品牌性企业起到标榜作用以外,相关的业务结构也将得到有效改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创新类业务直接为证券公司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如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资产管理收入及其他可能推出的创新业务带来的收入等;
(2)创新类业务的推出将拓展传统业务的经营领域,并将提升传统业务的收入规模,改善公司收入结构。
2、经营的规范化
证券行业的综合治理在规范业务发展、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关键性成效。经过综合治理,国债回购、自营和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有效规范,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机制已经建立,高风险证券公司的重组方案基本落实,证券公司的风险已得到有效释放。证券行业的监管机制、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以及经纪业务第三方存管等基础制度建设正向纵深推进,并将为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发展的规模化
为了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我国证券行业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未来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经营各类业务的资格条件与其净资本规模挂钩,如证券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并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按照不同比例计算风险准备。在新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发展的规模化不仅体现在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而且主要表现为资本实力的快速提升。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机制确立了净资本在决定业务牌照和潜在业务规模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使得扩充净资本已成为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行业业绩的快速提升也为证券公司通过公开上市、增资扩股等途径扩充资本提供了可能。2007年以来,越来越多具备上市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借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寻求上市,以建立资本持续补充机制,提升资本实力。
4、行业竞争的国际化
中国政府在2007年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期间宣布,将于2007年内取消外资证券公司进入国内市场的禁令,并将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前述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国内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将会加剧。外资证券公司在产品创新能力、数据积累加工能力、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将向国内证券品牌公司发起强有力的挑战。国内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将直接受到威胁;同时,国内证券公司在诸多产品创新领域也将面对外资证券公司的激烈竞争。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

4.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

资金信托的投资方向之一是投向证券市场,目前我国投向证券市场的信托比例较低,但在证券市场2020年开始恢复以及相关政策的驱动下,我国证券市场投向的信托比例出现近年首次增长,未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平稳发展,证券投资领域信托规模有望保持增长,并且产品业务开始多样化发展。
信托行业相关公司:中信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兴业信托、中诚信托、重庆信托、安信信托、华信信托等
本文包含核心数据:证券市场投向信托余额规模、证券市场投向信托余额结构、证券市场投向信托平均收益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主要投向有房地产、金融机构、证券市场等。
证券投资信托重获重视
在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中,2015-2020年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规模整体波动发展,2017-2019年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规模连续两年出现下降,2019年证券市场投向的信托余额规模为1.96万亿元,同比减少10.8%。
在经历新冠疫情后,2020年中后期,我国金融市场对宽松流动性和积极财政政策作出了正面反应,股票市场出现了结构性牛市行情,社会资金向金融资产转移。
与此同时,金融监管部门鼓励发展标准化的金融产品,信托公司纷纷布局证券投资类信托,使得以证券投资类为主的金融类信托数量出现上升。2020年末我国投向证券市场的信托余额为2.26万亿元,同比增长12.95%。
从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比例来看,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占整个资金信托余额的比例在2015-2019年出现连续下降,2019年占比仅为10.92%;但在2020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行情不断向好,新增信托项目中,投向证券市场的增幅增大,使得我国2020年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余额占比出现五年的首次增长,为13.87%。
债券市场是证券投资信托的主要方向
从2015-2020年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结构情况来看,投向债券市场的资金信托的占比一直保持最大,其次是股票市场,最少的是基金市场。2020年,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结构中,投向债券市场规模最大,达到13543.68亿元,占比达65.98%,超过一半以上比重;其次的投向股票市场的占比为23.66%,投向基金的占比为10.36%。
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收益率较为波动
2015-2020年信托产品投向证券市场平均收益呈波动发展趋势,2020年信托产品投向金融市场领域的平均收益大幅下滑,下降至6.24%。相较于房地产、工商企业、基础产业其他投资领域信托产品收益率处于较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受政策和市场综合作用影响。
一是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收益与证券市场行情震荡密切相关,二是银监体系监管政策直接影响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收益,相应资管新规通道类结构化证券投资业务被主动暂停,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发行减少。
信托在证券市场的投资发展趋势
证券业务信托方面,随着股票市场的恢复和债券市场的平稳运行,证券市场发行和交易规模增长以及活跃度的进一步提升。另外,再伴随着资管新规的发布,传统信托业务受限,证券业务将逐渐受到信托公司的重视与探索,证券投资信托的发行量趋于上升。
但是信托公司能否真正为受益人带来利益,要取决于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其中包括对国内外经济、产业与企业发展的把握能力。
未来信托在证券市场的投资将有以下趋势: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转型策略分析报告》。

5.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

中国证券市场从1870年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三个时期:1870年至1949年的香港、上海、天津、北平的证券市场,1950年至1980年的天津、北京、香港、台湾证券市场,1981年至今的上海、深圳、香港、台湾证券市场,形成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
1986年9月上海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业务部开始了股票柜台交易,主要交易飞乐音响和延中实业两家公司的股票,1988年上海又有海通、万国、振兴三家证券公司成立从而初步形成了场外证券交易市场。

扩展资料
中国证券市场的类型:
1、证据证券
只是单纯地证明一种事实的书面证明文件,如信用证、证据、提单等。
2、凭证证券
是指认定持证人是某种私权的合法权利者和证明持证人所履行的义务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存款单等。
3、有价证券
是指标有票面余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区别于上面两种证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让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市场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

6. 中国股票市场现状

  这个问题给人留下的回答空间挺大的,简单的给你介绍一下咱们国家的股票市场。
  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已形成了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特色道路,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投资者积极性不断提高,制度性建设日趋完善。但股票市场在诸多方面的不完善性仍较为明显。 2007 年股票市场看似迎来了发展契机,股权分置改革初具效力,但 2008 年随后进入蛰伏期,股市发展陷入困境。
  一、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一)股市功能导向存在误差,股市和宏观经济之间缺乏联系
  1 、投资能力较弱,存在投机行为过度现象
  目前股票市场参与者在进行投资时,往往不会考虑长期价值投资,市场上短线投资行为较普遍,主要体现在股票换手率较高,与西方国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国股票换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投机行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现动荡的直接原因之一,沪深股指从 2003 年开始反复涨停,上证指数在 2007 年创下了历史最高的 6124.04 点,随即开始下行,一度跌至近期最低点 1664.93 点。至 2008 年 12 月,上证指数较长时期在 2000 点左右徘徊。股市参与者对股市的预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关系,而是主要看参与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
  2 、融资者融资能力不强,融资手段不多
  相比而言,国内股市融资能力普遍不强。据统计,仅 2005 年我国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筹资额就达 206.5 亿美元,为沪深两市 2003 年、 2004 年首发募资总额 800 多亿元人民币的约 2 倍。 2007 年 11 月以来,国内上市公司融资水平更是急剧下降。从 2008 年新股发行情况来看,新股从价格到数量都没有达到预期筹资的目的,甚至从 2008 年下半年起,新股发行变得较为困难。而且,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手段不多,除了从银行贷款和直接获取发行资格而获得直接融资以外,没有更多其他的融资手段,这进一步加剧了融资能力的弱化。
  3 、资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观经济缺乏必要的联系
  由于股权结构形式单一并缺乏流动性、上市公司产业分布不尽合理等因素,导致股市资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时,二级市场交易量和规模起伏过大,突出表现在一些 ST 股票虽然经营业绩不尽如人意,但市盈率却非常高,甚至达到 60 — 100 倍。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股市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我国股市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却未能充分体现,股票市场的资源被各种人为和非人为的因素消耗殆尽,股市和宏观实体经济出现了脱节现象。
  4 、股市功能缺乏财富效应,居民财产转移渠道存在风险
  虽然 2007 年我国股市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局面,但也未能解决股市总体回报率较低的趋势。 2008 年以来,股票市场持续低迷更是造成居民财富较大幅度缩水。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这固然鼓励了居民积极参与股市的发展,但目前股市缺乏使居民财富增值的持久能力。
  (二)股市结构存在缺陷,股市持续发展缺乏必要的支持
  1 、“政策市”阻碍了股市发展的有效性
  目前股市的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股市的发展目标需要随政府的发展思路而不断变化。这种反复波动的状况不仅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还会打击股市参与者的积极性,往往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是股市发展出现过度繁荣,进而产生大量的股市泡沫,一旦这种泡沫被挤压,股市便会迅速萎缩;二是股市发展持续低迷时,股市价值被低估,对投资者吸引力降低,股市将在很长的时期内难以走上正常的发展轨道。
  2 、“企业圈钱”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私利行为妨害了股市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公关实现上市,是目前股市结构中存在的最大痼疾。由于地方政府的利益,上市公司成为一方政府获得税收利益的主要保证,这一点对欠发达地区来说尤为重要。以这种标准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质量不高等问题,上市不以盈利多少为准绳,而是以利益为出发点,企业圈钱行为严重,各种虚假行为、不诚信行为成为股票市场的主要公害,而且我国没有对这些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近年来,企业圈钱行为被屡屡曝光,从上世纪 90 年代的银广夏、琼民源事件到最近的国美事件,企业利用上市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
  3 、机构投资者坐庄行为加剧了股市的混乱局面
  国外经验表明,对机构投资者进行有效管理会减少股市的震荡。而我国由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机构投资者常常利用资金优势对股市进行操纵。以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迅速培育和壮大,股市投资资金已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机构的投资动向直接引导着市场走势。由于我国目前价值欠缺的基本模式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机构投资者奉行的以(本栏目策划、编辑:曹敏)价值来定盈利的思想难以行得通。因此,机构投资者往往会采取操纵信息、操纵交易等手段来获取高额回报,更有甚者,还会与企业相互串通,通过获得内幕消息共同汲取散户的经济利益。
  (三)股市内部环境恶化,制度缺失现象严重
  我国股票市场内部环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设目标导向存在误区,造成股票市场环境恶化。追溯到股市初期的建立过程,可以发现我国成立股票市场是为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一种权宜之计,这种定位造成股市发展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因此,那些质量不高的上市公司成为了股市主体,为了扶持这些国有企业,股市的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均受到了严重损害。二是股权分置造成股市参与者利益严重不均衡,股市长期偏离正常价值。由于存在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股市参与者的风险和收益存在严重不对等的局面,集中表现在同股不同利现象。同时由于流通股所占比例过大,影响股票价格的真实性。虽然 2005 年已经开始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但目前来看,大小非的减持力度和价值定位都未能达到预想的结果,同时,减持过程中也存在着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现象。三是退市制度不健全,风险制度欠缺,股市环境难于净化。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实现退市有利于净化股票市场的环境,但我国目前还难以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相应的退市制度作为企业可以退市的依据。从我国退市制度的现状来看,退市标准和程序在《公司法》、《证券法》、退市办法、上市规则中都有所规定,但存在不科学、不统一、相互矛盾等问题。同时,我国股市风险制度不完善,缺乏应有的风险防范措施。从我国股市设计的总体思路来看,风险制度被忽视是其中的主要问题,体现在风险防范措施较为缺乏、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不足等方面。
  (四)外部环境治理效率低下,股市持续健康发展难以得到保障
  我国股市外部环境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滞后,执行力度有待提高。即使我国一直以来大力改革了很多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股票市场发展,但总体来看,实施的时机仍较为滞后,而且没有实施配套措施,效果并不明显。二是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参与者利益受侵害现象严重。近两年中小股东的利益一再被提及,主要是中小股东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大股东总是利用自身的资金和信息优势来谋取暴利。由于我国没有建立真正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和监管实施办法,因此,为大股东利用自身优势来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行政干预过多,股市难以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机制。股市建立以来,我国政府反复救市、不停托市,都为股票市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调节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政府这种行为一方面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市场丧失了优胜劣汰的自我发展、自我调节功能。
  二、改善我国股票市场现状的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股市投融资功能,强化收入分配功能,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完善投融资功能应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优先安排有优质资源的企业上市。为使市场回归到应有的稳定状态,应适当召回部分在海外运作较为出色的公司,带动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减少市场投机行为。同时,阶段性的改进配额制,对那些确属需要国家扶持的行业和地区仍保持适当的配额制,而对于纯属地方政府希望通过上市来谋取利益的地区应予以取消配额。强化收入分配功能,首先要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通过市场的多样性来降低居民收入风险;其次要建立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减少居民在信息不对称过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为,并有效防止操纵市场行为。市场的核心功能还是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此应建立和规范股票定价制度和发行制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行为。
  (二)优化股票市场结构,加强监管,杜绝市场上违法行为的发生
  首先,摒弃当前政府的托市行为,尽量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适当界定政策与市场的边界,消除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市场的问题交由市场解决,但当市场失灵时,政府应果断采取措施应对。其次,加大对违规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惩戒力度,增加其违规成本。对多次违规的上市公司,除给予一定罚金外还应按情节严重程度诉诸于司法处理。最后,强化政府监管的独立性,减少政府因为利益重叠而削弱其公正性的根源,使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处于超然独立的位置。为实现独立性,应建立相应的法律措施,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三)完善市场目标,推进市场改革
  首先,改进股市建设目标。真正使原有为国有企业解困的目标转变为为优质企业服务、为国家宏观经济服务的目标上来。其次,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平稳运行。从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看,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实现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使大股东更加关注公司业绩,中小股东也可以采用间接方式来实现自身权利。同时必须根据股市发展态势来决定是否提高股市的对价水平,以确保投资者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失。第三,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保障上市公司质量,减少那些效益较差、盈利能力较差的公司占用股票市场资源。同时,加强股市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行业风险评估制度、金融工具风险评估制度等。
  (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保证外部环境良好运行
  首先,进一步建立健全股票市场相关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因为好的法律制度必须通过有效的途径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相关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社会中介机构相关制度和政府监管等制度。其次,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价机制。主要是市场参与者信用评级制度、信用档案制度等。最后,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能,将政府的主要职能限定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负责法规、法律的建设和股市建立的总体思路和方针。

7. 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特点

回顾十五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主要有如下几个重要特点。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 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② 股票发行方式不断改进。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股票发行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发行。后来采用发行认购证的方式发行股票,但由于供求的严重失衡,引发了中国证券发展史上“8.10”风波。从1993年起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向全国公开发行,这虽然有利于保证公平性,但成本偏高。后来又推出了与储蓄存单挂钩的发行方式,但随即被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所取代,后者具有操作简便、时间短、成本低的优点。为了确保股票发行审核过程中的公正性和质量,中国证监会还成立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股票发行进行复审。1999年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当年7月1日《证券法》实施后,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制定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新股发行定价报告指引》、《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确立了股票发行核准制的框架,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趋于明朗。 2000年2月13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2001年,证监会先后颁布了《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新股发行上网竞价方式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拟发行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等,对企业发行新股的过程与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在总结以往股票发行方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01年形成了“上网定价发行”,“网下询价、网上定价发行”和“网上、网下询价发行”三种主要的发行方式。2006年9月19日实施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再次对证券发行的询价、发售、承销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如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可以不经过累计投标询价而只需通过初步询价就可定价发行;在证券发行方面也引入了“绿鞋”机制,即超额配售选择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③ 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经过15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 等等。同时,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从网上发行技术手段、上市审批制度、交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账户管理、行情发布和通讯方式等方面对市场进行管理。所有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 中国证监会成立后,即着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4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证券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证券、期货的一线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强化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当然,我国年轻的证券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还不高,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市场中介机构的诚信观念、法制意识还较薄弱;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机制还不完善;市场的结构、功能、品种以及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等。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观念和做法都在转变;我国证券市场的矛盾和问题也一定会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

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特点

8. 证券市场的形成发展

简介证券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形成的基础证券的产生已有很久的历史,但证券的出现并不标志着证券市场同时产生,只有当证券的发行与转让公开通过市场的时候,证券市场才随之出现。因此,证券市场的形成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经济基础。证券市场形成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股份公司的产生和信用制度的深化,是证券市场形成的基础。首先,证券市场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日益社会化,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资本家依靠原有的银行借贷资本已不能满足巨额资金增长的需要。为满足社会化大生产对资本扩张的需求,客观上需要有一种新的筹集资金的手段,以适应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证券与证券市场就应运而生了。其次,股份公司的建立为证券市场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传统的独资经营方式和封建家族企业已经不能满足资本扩张的需要。于是产生了合伙经营的组织,随后又有单纯的合伙经营组织演变成股份制企业——股份公司。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实现资本的集中,满足扩大再生产对资金急剧增长的需要。因此,股份公司的建立和公司股票、债券的发行,为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再次,信用制度的发展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由于近代信用制度的发展,使得信用机构由单一的中介信用发展为直接信用,即直接对企业进行投资。于是,金融资本逐步渗透到证券市场,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支柱。信用工具一般都具有流通变现的要求,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具有较强的变现性,证券市场恰好为有价证券的流通和转让创造了条件。由此可见,信用制度越发展,就越有可能动员更多的社会公众的货币收入转化为货币资本,投入到证券市场中去。证券业的崛起也为近代信用制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西方证券市场西方国家证券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在西方国家,证券市场经历了形成、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一)证券市场的形成阶段(17世纪初一18世纪末)回顾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证券市场的最初萌芽可以追溯到16世纪初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西欧。当时法国的里昂、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已经有了证券交易活动,最早进入证券市场交易的是国家债券。17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生产经营方式,即股份公司形成和发展起来。股份公司的形成使股票、债券开始发行,从而使股票、公司债券等进入了有价证券交易的行列。1602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股票交易所。1773年,英国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在“乔纳森咖啡馆”成立,1802年获得英国政府的正式批准。这家证券交易所即为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该交易所的交易品种最初是政府债券,此后公司债券和矿山、运河股票后进入交易所交易。1790年,美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宣布成立,从事政府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交易活动。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在华尔街的一棵梧桐树下聚会,商订了一项名为“梧桐树协定”的协议,约定每日在梧桐树下聚会,从事证券交易,并订出了交易佣金的最低标准及其它交易条款。1817年,这些经纪人共同组成了“纽约证券交易会”,1863年改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这便是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在18世纪资本主义产业革命的影响下,包括铁路、运输、矿山、银行等行业中股份公司成为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其股票以及各类债券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这一切,标志着证券市场已基本形成。这一时期证券市场的特点是:信用工具很单一,主要是股票、债券两种形式;证券市场规模小,主要采用手工操作;证券市场行情变动较大,投机、欺诈、操纵行为十分普遍;证券市场立法很不完善,证券市场也较为分散。(二)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19世纪初一20世纪20年代)从18世纪7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到19世纪中叶已在各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工业革命推动了机器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并使股份公司在机器制造业中普遍建立起来。如英国的产业革命在19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完成。机器大工业取代了传统的工场手工业,机器制造业在工业体系中逐渐取得了优势地位。从19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股份公司有了极大的发展。1862年英国有165家股份公司,80年代中期,登记的股份公司达1.5万多家,发生在英国的这一过程,无一例外地发生于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法国、德国等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在产业革命后,股份公司迅速成为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股份公司的建立和发展,使有价证券发行量不断扩大。据统计,世界有价证券发行额1871一1880年为761亿法朗,1881一1890年为645亿法朗,1891--1990年为1004亿法朗,1911一1920年为3000亿法朗,1921一1930年为6000亿法朗。与此同时,有价证券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在有价证券中占有主要地位的已不是政府公债,而是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据统计,1900一1913年发行的有价证券中,政府公债占有价证券发行总额的40%,公司债券和各类股票则占60%。综观这一时期的证券市场,其主要特点是:第一,股份公司逐渐成为经济社会中的主要企业组织形式;第二,有价证券发行量不断扩大,已初具规模;第三,一些国家开始加强证券管理,引导证券市场规范化运行,如英国在1862年颁布了股份公司条例,德国1892年通过的有限责任公司法,法国1867年的公司法,1894年日本制定的证券交易法等;第四,证券交易市场得到了发展,如日本东京证券交易市场形成于1878年,苏黎世证券交易所创建于1877年,1891年香港成立了股票经纪协会,1914年易名为香港证券交易所,等等。(三)证券市场的完善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来)1929一1933年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世界最严重深刻和破坏性最大的一次经济危机。这次危机严重地影响了证券市场,当时世界主要证券市场股价一泻千里,市场崩溃,投资者损失惨重。到1932年7月8日,道?琼斯工业股票价格平均数只有41点,仅为1929年最高水平的11%。大危机使各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必须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于是世界各国政府纷纷制订证券市场法规和设立管理机构,使证券交易市场趋向法制化。如美国1933一1940年期间先后制订了证券交易法、证券法、信托条款法、投资顾问法、投资银行法等。其他国家也都通过加强立法对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实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资本主义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各国经济的增长,证券市场也迅速恢复和发展。70年代以后,证券市场出现了高度繁荣的局面,证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证券交易也日益活跃。这一时期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明显的新特点。1.金融证券化。证券在整个金融市场上所占的比例急剧上升,地位越来越突出。尤其在美国,随着新的金融工具的纷纷出现,证券投资活动广泛而卓有成效的进行;在日本,60年代企业的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证券筹资占筹资总额的比重不到20%,而到1978年,发行证券筹资所占比例已上升到44%。同时,居民储蓄结构也出现了证券化倾向。由于保持和增加收益的需要,人们将储蓄从银行存款转向证券投资。2.证券市场多样化。这主要表现为:各种有价证券的发行种类、数量及其范围不断扩大;交易方式日趋多样化,除了证券现货交易外,还出现了期货交易、期权交易、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信用交易等多种交易方式。3.证券投资法人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证券投资有所变化。除了社会公众个人认购证券外,法人进行证券投资的比重日益上升。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投资基金的大规模入市,证券投资者法人化、机构化速度进一步加快。法人投资者从过去主要是金融机构扩大到各个行业。据估计,法人投资在世界各国的证券市场占50%左右。4.证券市场法制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更加重视证券市场的法制化管理,不断制订和修订证券法律、法规,不断推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运行。同时,还通过各种技术监督和管理活动,严格证券市场法规的执行,证券市场行情趋于稳定,证券市场的投机、操纵、欺诈行为逐渐减少。5.证券市场网络化。计算机系统从20世纪50年代下半期开始应用于证券市场。1970年初,伦敦证券交易所采用市场价格显示装置。1972年2月,美国建成“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1978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创设“市场间交易系统”,利用电子通信网络,把波士顿、纽约、费城、辛辛那提等交易所连接沟通,使各交易所每种股票的价格和成交量在荧屏上显示,经纪人和投资者可在任何一个证券市场上直接进行证券买卖。至今,世界上各主要证券市场基本上已实现了电脑化,从而大大提高了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网络技术的推动下,证券市场的网络化迅速发展,这主要体现在网上交易的突飞猛进上。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网上交易的优势是:第一,突彼了时空限制,投资者可以随时随地交易;第二,直观方便,网上不但可以浏览实时交易行情和查阅历史资料(公告、年报、经营信息等),而且还可以进行在线咨询;第三,成本低,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投资者,其成本都可以大大降低。毫无疑问,证券市场的网络化将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发展趋势之一。6.证券市场国际化。现代证券交易越来越趋向于全球性交易。电脑系统装置被运用于证券业务中,世界上主要证券市场的经纪人可以通过设在本国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与国外的业务机构进行昼夜不断的24小时业务活动联系,世界上各主要的证券交易所都成为国际性证券交易所,它们不仅在本国大量上市外国公司的证券,而且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国际性的股票委托交易。1990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达500家,纽约证券交易所有110家,东京证券交易所有80多家。越来越多的公司到本国以外的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据有关资料,1975年美国220家销售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大公司中,有80家在国外的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证券投资国际化和全球一体化已成为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7.金融创新不断深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证券品种一般仅有股票、公司债券和政府公债券,而在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融资技术日新月异,证券品种不断创新。浮动利率债券、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分期债券、复合证券等新的证券品种陆续涌现,特别是在20世纪的后20年,金融创新获得了极大的发展,金融期货与期权交易等衍生品种的迅速发展使证券市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融资技术和证券种类的创新,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活力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加速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品种和证券交易方式的创新是证券市场生命力的源泉。实际上,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金融创新就形成了加速发展的态势并成为金融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随着证券市场物质技术基础的更新和投资需求多元化的进一步发展,21世纪会形成新的证券创新浪潮。形成和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有着很久的发展历史,但是我国证券市场有着独特的特点,即旧中国的证券市场与新中国的证券市场之间没有直接的继承和延续关系,其市场发展情况也有着很大差异。因此,研究我国的证券市场必须对旧中国和新中国的情况分别予以论述。(一)旧中国的证券市场旧中国的证券市场有着悠久的历史,其间几经波折,几起几落,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1.萌芽阶段(唐代——清代)我国在没有证券市场和现代银行业以前,有钱庄和票号,这是封建时代证券和证券市场的萌芽形式。据史料记载,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就出现了兼营银、银业的邸店、质库等;到了宋代,已有了专营银、钱、钞行交易的钱馆、钱铺。明代中叶以后,由于政治上相对安定,商品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江浙一带,出现市镇勃兴、商业繁荣、金融业兴盛的景象,产生了证券市场的早期形态——钱业市场,其操作制度严格,业务内容繁多。从清代开始,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大量银元从国外涌进,各地开始使用银元、银两、制钱和铜元等多种货币,于是以银元、银两兑换制钱、铜元成为当时钱庄的主要业务之一。后来,由于各种外国纸币的侵入,市场流通货币进一步增加,货币兑换和买卖业务更加繁忙。这种原始的证券活动开始没有固定的场所,后来随着交易额的扩大,交易场所逐渐固定,逐渐形成有形的交易市场。到清代中叶,这种钱业市场在江浙两省各地普遍发展起来。其中上海、杭州、宁波和苏州等地发展很快,逐渐成为全国早期钱业市场的中心。这些市场同当地民族工商业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生命力很强,它们不仅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最初形态,而且是旧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形成阶段(清末——1920年)旧中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是以股份企业的成立和政府发行公债为基础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迅速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列强与中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得了许多特权。在这些特权的保护下,外国列强不仅向中国输出商品,而且逐渐增加了对中国的殖民地投资,外商在中国开辟商埠,建立了大量的企业,这些企业大多采用股份公司的形式,并把外国股份集资的方法带入中国,大量发行股票。同时,来华投资的外国人,为了筹集现代大工业所需的巨额资本,迫切要求华商的“合作”,于是,在外商企业中的华商附股活动成为一个显著的现象,从轮船、保险、银行以及纺纱、煤气、电灯各个行业都离不开中国人的附股。据统计,19世纪华商附股的外国企业资本累计在4000万银两以上。19世纪70年代以后,清政府洋务派兴办了一些官办、官商合办的民用工业,如1872年李鸿章、盛宣怀筹办轮船招商总局,后来的中兴煤矿公司、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大生纱厂等,都采用了募股集资的方法。随着这些股份制企业的出现,从而在中国出现了股票这种新的投资工具。我国最早发行的债券始于1894年,为了应付甲午战争费用,清政府发行了“息债商款”债券,此后,政府公债大量发行。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袁世凯为巩固权势,加以连年混战、军阀割据,耗资巨大,政府又多次发行了公债。据统计,北洋政府统治的16年内,发行各种公债达5.2亿元。随着股票、债券发行的增加,证券交易市场也发展起来。1869年上海已有买卖外国公司股票的外国商号,当时称为“捐客总会”。1891年外商在上海成立了上海股份公所,1905年,该公所定名为“上海众业公所”,这是外商经营的,也是旧中国最早的一家证券交易所。该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对象是外国企业股票、公司债券、外国在上海的行政机构发行的债券、中国政府的金币公债以及南洋一带的橡皮股票等。中国自己的证券交易始于辛亥革命前后。1895年至1913年是中国资本主义初步发展时期,民族工商业肇兴,股票发行增多,流通渐广。1913年,上海一些钱商、茶商等兼营证券买卖的大商号成立了“上海股票商业公会”。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证券交易开始走上正轨。1918年,经北洋政府批准,成立了“北平证券交易所”,这是全国第一家由中国人创办的证券交易所。1920年,经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股票商业公会”正式改组为“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1921年,北洋政府又批准成立了“天津证券物品交易所”。这些证券交易所成立后,业务兴隆,盈利丰厚,使投资于证券交易所者蜂拥而至,仅上海市在1921年的半年多时间内,证券交易所就增加到140一150家。但是,由于这些交易所经营的对象除少数国内债券外,多数经营本交易所的股票,而且又是套用银钱业的临时拆借放款,以期货买卖为主,大量进行股票买空卖空。到1921年秋,由于银根紧缩,许多交易所难以维持,纷纷倒闭,从而发生了历史上有名的“信交风潮”。到了1922年,全国仅剩下十几家证券交易所,使证券交易从此转入萧条和衰落。3.“复苏”与短暂“繁荣”阶段(1937——1949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国民党军队的节节败退,公债交易骤降,公债交易市场日渐萧条。而相反地,股票市场在沉寂了十几年以后,出现了“复苏”的现象。当时,由于日伪当局禁止一切公债、外股、金银、外汇和棉花、棉纱等物资的集中交易和暗中交易,于是,大量游资集中到华股上,使华股交易逐渐兴盛起来,专门经营股票交易的公司猛增,仅上海一地的股票公司、证券贸易行就由十几家猛增到1940年的70多家,天津的证券交易行最多时达到100多家,日伪当局曾查禁股票交易,但未能奏效,从而改为疏导利用。1943年9月,下令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复业,专做华股买卖,上市公司先后增至199种,自证券交易所复业后,股票投机频繁,股市动荡不安,股价剧烈波动。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对证券交易先是明令禁止,1945年8月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被停业解散,但是,黑市交易并未停止。于是,国民党政府转而筹划建立官方证券市场。1946年5月,国民党政府决定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额定为10亿元,由原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股东认购6/10的股份,其余由中国、交通、农民三银行及中央信托局、中央邮政储金汇业局认购。当年9月,该交易所正式开业,分股票、债券两个市场。1948年2月,挽津证券交易所开业,该交易所的股本为10亿元,交易一度十分兴旺,场外交易也十分活跃。1948年,国民党政府宣布实行币制改革,通令全国各交易所暂行停业,使短暂“繁荣”的股市走向衰亡。(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解放初期,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黑市猖獗,投机盛行,为了稳定市场,打击黑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天津、北京等城市成立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证券交易所。但是,随着国家财政好转,币值开始稳定,交易量下降,不久,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证券投机活动受到控制,证券交易所业务逐渐萧条。建国初期的证券市场,不仅时间短暂,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旧中国的证券交易活动在建国初期被消灭前的一种过渡形式。到1952年,人民政府宣布所有的证券交易所关闭停业;1958年国家停止向外借款;1959年终止了国内政府债券的发行。此后的20多年中,我国不再存在证券市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社会闲散资金日益增多,而由于经济建设所需资金的不断扩大,资金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各方面要求建立长期资金市场,恢复和发展证券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的证券市场也便在改革中应运而生。1.发行市场。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的恢复与起步是从1981年国家发行国库券开始的。此后,债券发行连年不断,发行数额不断增加,债券种类由国家债券扩展到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国际债券的发行。我国的股票发行始于1984年。1984年9月,北京成立了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了股票。同年11月,由上海电声总厂发起成立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之后,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也面向社会发行了股票。全国其他一些城市也相继发行了股票。在政府的引导下,随着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增加,我国股票发行规模不断扩大,股票发行涉及境内人民币普通A股、供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购买的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还有在境外发行的H股和N股等。2.交易市场。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始于1986年。1986年8月,沈阳信托投资公司第一次面向社会开办了证券交易业务,之后,沈阳市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工商银行沈阳证券公司也开办了这项业务。1986年9月,上海市几家专业银行的信托部门及信托投资公司开办了股票“柜台交易”,1988年4月和6月,财政部先后在全国61个大中城市进行转让市场的试点。到1990年,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已基本形成,随场外交易市场的形成,场内交易市场也迅速发展起来,1990年11月26日,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告成立,并于1990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成为我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991年4月11日,我国另一家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宣告成立,并于同年7月3日正式营业。两家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由分散的场外交易进入了集中的场内交易。与此同时,全国的一些大中城市如武汉、天津、沈阳、大连等地还成立了27家证券交易中心,接纳多种债券和投资基金交易。一些交易中心还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使两家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动得以辐射、延伸。不仅如此,199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还建立了全国证券交易所自动报价系统(STAQS),该系统中心设在北京,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国内证券交易比较活跃的大中城市,为会员提供有价证券的买卖价格信息以及报价、交易、交割和结算等方面的服务。该系统1991 年4月开始并网运行,至1994年,已有分布全国的42个城市的189 家会员公司。1993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又一家证券交易网“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NET)宣布成立。中证交NET系统中心设在北京,以通讯卫星连接全国各地的计算机网络,为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交易、清算、交割和托管服务,提供证券市场的投资咨询及信息服务。该系统1993年4月28日正式开业,至1994年,该系统卫星通讯网络覆盖了全国100多个城市,入网证券商达几十家。直到1998年,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一度形成了以“两所两网”为主体、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层次化特征。当时的场外市场除了北京的STAQ和NET系统,其余大都是地方政府为搞活本地经济、促进股权流动而自行设立的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它们主要定位于解决当地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基金证券等的交易流通,而且规则各不相同、机构与管理混乱,一些上市公司质量低下,极易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尽管这些市场对于当地企业的改制和融资确实起了比较好的作用。但是,由于国家一直未制定统一的政策法规对柜台交易市场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致使柜台交易存在不少问题。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出于防范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部署,地方交易中心和法人股市场相继受到清理,各种形式的股票场外交易被《证券法》所明令禁止,从而形成了高度集中的两所体制,即沪、深交易所并存发展,股票流通集中在交易所的格局。但此后股票内在的流通性要求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各部门的债券融资、投资者投资等现实需要仍推动各类场外市场随中央政府管制力度的强弱而时强时弱,或以地下、半地下市场的方式继续存在。法人股的场外协议转让市场并不因STAQ、NET的关闭而停止,该市场最活跃的形式是以拍卖的方式进行流通,拍卖行成了法人股“交易所”。但到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否认这一市场的合规性。同时兴起的是各地的技术产权市场,它们承担了场外市场的部分职能。为解决STAQ、NET关闭后的遗留问题,2001年6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选择了6家证券公司作为试点单位,通过它们的网点办理原NET、STAQ系统11家挂牌公司流通股份的交易。一些摘牌退市的股票也由中国证券业协会选取合格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