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怎样评估

2024-05-18 08:40

1. 公司资产怎样评估

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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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
  此方法,国外用的最普遍,在国内也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发点是资产的价值由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大小决定,不考虑其成本。
  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是:
  l 要能够确定和量化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
  l 能够确定资产合理的折现率。对于收益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可用收益法评估,如生产线、成套化工设备等。
  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且,由于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其结果较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其局限性是,大多数设备因为所预测的现金流量是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上。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的主观因素较大,两者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注意其收益期限不能是无限期;要考虑设备的技术含量、技术进步是否有提前淘汰被评估设备的可能性。稍有疏乎即将带来风险。鉴于以上受到收益预测的限制等因素,故在评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为一种补充法,用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同时用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公司资产怎样评估

2. 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一、公司资产如何评估1、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3)现行市价法指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2、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清算价格法指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对其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二、公司资产包括什么1、资产是公司资本与负债之和。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递延资产:(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长期投资、长期债权、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2)流动资产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存款、库存品和短期债权;(3)递延资产是指有待逐年摊销的费用。2、资产是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公司的资产与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一致的。公司的资产包括公司全部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公司的资本是指公司创建时期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要的资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所能承担的最大损失,也是公司成立最初的公司资产。公司的资金狭义上将是指公司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广义上将是指公司所有可以变现的资产。

3. 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可以通过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评估。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资产评估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除其各项损耗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现行市价是指资产交易时市场通行的价格。选择最近成交的相同或者类似资产为参照物,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和参照物的差异,对参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方法即为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是依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资产重估价值的方法。清算价格一般是通过市场售价比较法来估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4. 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公司资产评估的方法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公司总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递延税项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作为资产,是企业的权利。资产包含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5、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6、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7、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i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8、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可以通过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评估。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资产评估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除其各项损耗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现行市价是指资产交易时市场通行的价格。选择最近成交的相同或者类似资产为参照物,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和参照物的差异,对参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方法即为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是依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资产重估价值的方法。清算价格一般是通过市场售价比较法来估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6. 如何评估公司资产

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
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引致价值损耗(忽略无形损耗)的长期资产。
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
3、现行价格法指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
4、清算价格法指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
一、长期债务的计价
长期负债的计价,由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较大,其价值应是根据合同或契约在未来必须支付的本金和所有利息之和按适当的贴现率的折现值之和。由于长期负债有多各类型,其计价方法也有所不同,如在公司债券情况下,议定的利息支付、到期日的偿付值及所有分期还本金额都应该折算成现值。这里的贴现率在理论上有两种选择:
一是现时证券市场上具有类似风险条件投资的收益率;另一个是债券发行日的市场收益率。在实务中倾向于采用发行日行日益率可计算出负债的初始现值;
第二,这种现值的确定是有合同或契约为据,从而是客观的。而非债券形式的银行借款等,则一般用实际取得货币或资产数量和应支付的利息业计算应偿付的负债额。凡是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均应从长期负债转为流动负债。
二、公允价值的原则确定
这里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其公允价值即为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
(二)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如果按规定所放弃非现金资产可不予评估的,则公允价值的确定为:如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确定。
(三)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在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其投资成本时,如被投资单位为股票公开上市公司,该股权的公允价值即为对应的股份的市价总额;如被投资单位为其他企业,该股权的公允价值按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确定。
(四)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反之,则应依据谨慎原则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五)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时应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记账。而不论投资方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为多少。而投资者将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则属于非货币性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有关规定,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时,应以换取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
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引致价值损耗(忽略无形损耗)的长期资产。
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
3、现行价格法指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
4、清算价格法指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
一、企业拆迁可以获得补偿有什么
企业拆迁可以获得补偿有:
1、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
2、装修附属物补偿,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4、搬迁费用、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吸收合并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程序
1、参与合并的国有企业在合并前各自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其中涉及有关财务事项的,需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2、合并的报告经批准后,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谈判,寻找潜在的合作伙伴,商谈合并的有关事宜。
3、经批准被合并的国有企业,应对其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在此基础上,被合并国有企业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连同财产清册一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4、被合并国有企业应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估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
5、被合并国有企业应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依据,综合考虑国有企业职工、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底价。
6、被合并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成交价,由主管财政机关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转让的成交价低于底价的,必须报主管财政机关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7、合并成交后,合并国有企业和被合并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代表,签署产权转让协议,包括价款的支付方、付款日期等。合并国有企业的应付价款一般应在合并程序终结日一次付清。如数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资格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在合并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合并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
8、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被合并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成交后,应编制合并成交日的财务报表,报其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合并国有企业接收被合并的企业的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后,应及时组织入账,并编制合并成交日的财务报表,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8. 公司资产有什么评估方法

公司资产评估的方法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
公司总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递延税项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作为资产,是企业的权利。资产包含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
6、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
7、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i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
8、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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