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有哪些?

2024-05-17 12:53

1.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有哪些?

可转换股票公司具备债券发行人资格的企业具体如下:已经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重点国有企业。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包括,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有哪些?

2. 如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发行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了应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2、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4、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三、转股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上市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四、转股价格
1、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1)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3.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有哪些?

可转换股票公司具备债券发行人资格的企业具体如下:已经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重点国有企业。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包括,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等。
一、公司债与公司债券有什么不同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不同:
1、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募集资金用途不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公益事业投资等方面;而公司债券却可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
3、监管机构不同。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中国证监会审核发债券公司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律制度规定。而发行公司债则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4、对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公司债的发行人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较为严格。
二、股份发行的概念和目的是什么
股票发行是指公司以募集资本为目的,分配或出售自己股份的活动。股票发行的目的比较复杂,除了募集资金,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这一主要目的以外,其它一些目的如调整公司的财务结构、进行资产重组、维护股东利益等都可引起股票发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新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2、现有股份有限公司改善经营状况。3、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保持适当的资产负债比例。4、满足证券上市标准。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资本总额。5、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票派息。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积金累计到一定的水平时,在留足了法律规定的比例以后,可以将其余的公积金转为资本金,向公司现有股东按比例无偿增发新股。另外,当公司需要资金用于扩大投资时,会选择用股票而不是现金来分红派息。6、其它目的。转换证券。指当公司需要将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债券或其它类型的证券转换成公司股票时,要向债权人发行股票。
三、如何区别公司债与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主要有以下区别:
1、发行人不同的公司债券只能由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募集资金用途不同的公司债券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公益事业投资等;但公司债券可以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
3、监管机构发行不同公司债券实行审批制度,中国证监会审查发行债券公司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4、公司债券发行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相对严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有哪些?

4.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发行?

一、发行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了应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2、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4、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三、转股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上市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四、转股价格
1、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1)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5.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一、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二)、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1、董事会决议并公告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应当在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批准
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应由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申报文件编制
主承销商、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有关中介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债券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主承销商推荐和保荐机构保荐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由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出具保荐文件。
5、提交可转换债券的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人应提出发行申请,即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
6、受理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8、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审委”审核。“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9、核准发行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审委”的审核意见,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6. 公司如何发行可转换债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限于上市公司;除应当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2.程序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按照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程序如下:
(1)董事会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表决,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即可通过;
(2)股东大会作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应当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转股价格确定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事项;
(3)董事会聘请主承销商;
(4)向证监会申请并核准;
(5)进行信息披露;
(6)承销商承销可转换债券。
公司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并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根据可转换债券的性质,持有该债券的债权人享有转换的选择权和请求权。当满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时,经请求,公司应当予以转换。
【相关法律条文】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7.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该怎么发行

可转换债券应该怎么发行
1、决议或同意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庆经其主管部门同意。
股东大会作出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
(2)票面金额;
(3)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
(4)转股价格的确定方式;
(5)转换期;
(6)募集资金用途;
(7)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8)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9)股东大会决定的或者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还应当包括股东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先权的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
2、申请和批准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批;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由发行人提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报中国证监会审批,并抄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文件:
(1)发行人申请报告;
(2)股东大会作出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文件;
(3)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的推荐文件;
(4)公司章程或老企业组织章程;
(5)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偿债措施、担保合同;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
(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0)与承销商签订的承销协议;
(11)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证监会予以批准。
3、公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必须公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发行人的名称;
(2)批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文件及其文号;
(3)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4)最近3年的财务状况;
(5)发行的起止日期;
(6)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总额;
(7)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和付息日期;
(8)募集资金的用途;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及担保事项;
(10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方法;
(11)申请转股的程序;
(12)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方法;
(13)转换期;
(14)转换年度有关利息、股利的归属;
(15)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16)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
(1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发行人应当在承销期前2至5个工作日内,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置于营业场所,并有义务提醒认购人阅读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效期间为6个月,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置之日起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失效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必须立即停止。
4、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采取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由证券承销机构承销,证券承销机构应当具有股票承销资格。承销方式由发行人与证券承销机构在承销协议中约定。发行人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承销情况的书面报告。
所以债券的发行的程序我们是需要非常清楚的了解,这样发行出来才有一定的法律效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该怎么发行

8.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二、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三、注意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四、发行条件要求
1、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如果不具备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
2、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