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可不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2024-05-08 13:55

1. 股权可不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股权的转让价格国家并没有限制,双方可以任意拟定转让价格。但是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其中第六款为: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股权可不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2.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法律分析:要根据股权的性质做不同判断。
对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有限制;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无限制:
1、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2、非国有股权转让(民营企业)的价格没有限制,不涉及可能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元价格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要根据股权的性质做不同判断。
对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有限制;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无限制:
1、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2、非国有股权转让(民营企业)的价格没有限制,不涉及可能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元价格也是可以的。
一、授权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授权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公司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
2、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同意转让或者转让股权的决议;
3、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香港、澳门和台湾商人,提供的材料是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和商业登记证;
4、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二、股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详细流程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2、聘请律师进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批准。5、评估、验货或是协商。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8、股权变动的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书。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4. 股权是否可以低价转让

可以确定的是,股权的转让价格国家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双方可以任意拟定转让价格。
一、低价转让股权的风险
1、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其中第六款为“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股权转让纳税人的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在股权转让中是确定的,因此《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具体明确了个人转让股权,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的情形,其中第一款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何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二条列举了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具体情形: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6)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3、税务机关核定方法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七条以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方法做出了规定,主要的核定方法如下:
(1)净资产核定法
税务机关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若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类比法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或者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3)其他合理方法
税务机关采用资产核定法和类比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上述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另外,在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中,关联交易是其重点关注的领域。关联方之间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也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因此关联方之间的低价股权转让可能会面临更高的税法风险。

5.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 股权转让 的价格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当事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申报税款。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6.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当事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申报税款。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股权低价转让是否合法

低价转让合法,但国有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一元转让股权
如果是转让非国有股权是不违法的。因为对非国有股权转让价格没有限制;对国有股权转让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二、股权转让员工有赔偿吗
股权转让员工是否有赔偿要看具体的情况。股东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存续如果没有影响的,则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不涉及员工的赔偿或者是补偿问题。如果是用人单位以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股权转让指的是公司股东依法把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股份与股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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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2、转让。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③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4、主要分类。股份: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股权主要有以下两种:①自益权②共益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低价转让是否合法

8. 低价转让股权合法吗?

低价转让股权的行为是不一定合法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出于当事人自愿且不损害国家、社会以及第三人利益的低价转让股权行为一般有效,但国有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如果存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形的,则无效。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二、签订股权收购保密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订股权收购保密协议要注意:一、股权转让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限制性规定的情景。二、明晰股权结构,做好资产评估。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三、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相互保证和承诺。四、确定转让条件,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及交割日。五、违约条款的设置。六、保密协议内容及协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保密的内容主要根据具体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内容来进行约定。保密协议最主要就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规定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如有人泄露保密协议内容,就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及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三、无偿转让股权要不要缴税
无偿转让股权要缴税。首先,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让书。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低价转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股权转让人为法人企业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转让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在中国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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