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权再融资?

2024-05-19 04:05

1. 什么是股权再融资?

公司股权再融资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向现有股东配股融资和向 市场增发新股,配股又可以分为非承销配股(即企业自己发行)和承销配 股(由投资银行或者证券商承销)。Eckboand Masulis(1992)在研究美国 公司再融资方式选择时发现,承销配股的发行成本比非承销配股高,私 募增发的发行成本比承销配股高。按照股东权益最大化的观点看,企业 应当采用非承销配股的方式发行新股。而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企业股权 再融资的方式存在明显的差异,美国和日本公司倾向于选择融资成本较 高的增发方式;在加拿大、欧洲和亚洲地区,配股依然是最主要的股权 再融资方式。Smith(1977)研究发现并提出了SEO 的发行之谜,西方学 界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不同理论解释。 (一)股权再融资发行方式之谜的理论解释 目前股权再融资发行方式的理论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代理成 本理论。该理论认为在西方国家公司中,通常有相当比例的董事会成员 来自投资银行,这些董事可以通过游说或者施加压力,使公司采用增发 新股的方式进行融资。投资银行在承销发行股票时可以向公司管理层输 送利益,双方都通过此股权融资方式获得特殊利益。二是控制权理论。 该理论认为如果公司是由拥有控制权的股东和非控制权的小股东组成, 拥有控制权的股东对再融资发行方法就会有很大的自主权。这两种股东 在公司中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控制股东会利用其拥有的控制权为自己 谋取最大利益,而不是考虑所有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一些上市公司 特别是家族企业为了不稀释控制权,不愿意选择承销配股和增发新股的 方式发行新股,因为这些方式可能威胁到家族对公司的控制。三是信息 不对称理论。该理论包括两种信息不对称观点:一种是强调承销商在发 行中的证明作用,认为内部管理者拥有的信息远远多于外部投资者,投 资者会对管理者新股发行的动机产生疑惑。为了减轻信息不对称,企业 通过承销商发行股票,使投资者相信承销商已经恰当评价了企业发展前 景和股票价格,以保证股票发行的成功;另一种是依据于企业的不同质 量特征,认为低质量的企业采用增发新股方式,而高质量的企业采用配 股方式发行新股,在配股的这组企业中,高质量的企业会通过雇佣高质 量的承销商。四是交易成本理论。该理论认为在配股方式下发行新股, 那些放弃配股权的投资者需要通过证券市场出售其配股权,这样就产生 了交易成本。同时认为通过增发股票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投资者因为改 变投资组合所发生的成本,因而增发新股可以避免配股方式下不利的交 易成本。而且,配股降低了股票的流动性,而增发新股提高了股票的流 动性,因而股权分散的大型企业倾向于选择增发新股的方式发行股票, 而股权集中的中小公司倾向于选择配股方式发行新股。五是逆向选择成 本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是否进行投资取决于三个重要参数:投资的未 来盈利能力、筹资的直接发行成本和可能发生的从现有投资者向新投资 者的财富转移成本,并预测规模较小且持股集中的公司使用配股方式的 频率较高。 (二)中小公司股权再融资发行方式结论 根据交易成本观点,Kathare(1997)和Hansen(1988)研究表明:增 发新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进一步分散,交易量明显扩大;而配股后公司 的股权结构更加集中,交易量没有明显变化。对大型企业而言,如果采 用配股方式发行新股,由股票流动性降低而引起的股票价值下降要比小 企业严重;而持股比例比较集中的小公司,其投资者多为长期投资者, 通过配股筹集资金可以有效降低直接发行成本,减少集团投资者和管理 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而,股权分散的大企业倾向于选择增发新股的 方式发行股票,而股权集中的中小公司倾向于选择配股的方式发行新 股。根据逆向选择成本观点Eekbo and Masulis(1992)认为,规模较小 且持股集中的公司使用配股方式的频率较高。根据控制权观点,公司如 果是由拥有控制权的股东和非控制权的小股东组成,拥有控制权的股东 又是公司的管理者的话,通常对选择新股发行方法会有很大的自主权。

什么是股权再融资?

2. 什么是股权再融资?

股权再融资是指向原普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
1、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2、配股权价值:一般来说,老股东可以以低于配股前股票市价的价格购买所配发的股票,即配股权的执行价格低于当前股票价格,此时配股权是实值期权,因此配股权具有价值。
配股权价值=(配股后的股票价格-配股价格)/(购买-新股所需的认股权数)。

3. 股权再融资有哪些方式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如下:1、股权质押融资;2、定向增发,是指股份制公司上市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向特定投资者增加发行新的股份;3、可转换债券融资;4、私募股权融资。融资渠道方式如下:1、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2、协助企业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协助企业融资两类方式;3、直接协助企业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配股和增发等股权协助企业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4、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协助企业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协助企业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外部协助企业融资又可分为债务协助企业融资和股权协助企业融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再融资有哪些方式

4. 股权再融资都有哪些方式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都:
1、股权质押融资;
2、定向增发,是指股份制公司上市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向特定投资者增加发行新的股份;
3、可转换债券融资;
4、私募股权融资。
一、股权质押风险大吗
存在风险,风险适中。
股权质押的风险包括:
1、股权价值波动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2、出质人信用缺失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
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如果企业无法正常归还融资款项,处置出质股权的所得将成为债权人不受损失的保障。
二、什么是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全球的私募基金蜂拥进入中国,私募融资已成为非上市公司利用股权直接融资的有效方式之一。
私募股权投资者,在所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上非常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经营、融资、人事等方面的咨询与支持,营造一种良好的内部投资者机制,为企业提供前瞻性的战略指导,
帮助企业更快的成长和成熟起来。
三、股权回购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
股权回购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公司以下情况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5.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

一、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融资。
二、股权交易增值融资企业的发展演变,主要分为家族式企业、家族控股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私募股权投资四个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围绕着资本的流动与增值。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比如一家企业,成立之初实行的是家族式,由出资人直接管理企业,并参加生产劳动。但是,由于排斥家族以外的社会资本和人才,企业在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难以继续做大做强。如果经营者将企业资本折成若干股份,把一小部分出让给其他资本持有者。一方面,把受让股权的中小股东的资本集中起来,使其分别持有一定的股份并各自承担有限风险;另一方面,确保家族控股,以法人财产权的形式和法人代表的身份支配中小股东的资本去做大企业而又不承担这些资本的风险,通过吸纳外来资本和人才,发展成为家族控股式企业。
三、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内源增资扩股是通过原有股东加大投资,使股东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或者发生一定的改变,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一般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原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则由新股东出资认缴,使企业的资本金增强。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指企业向特定的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四、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
(PE),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近年来,随着全球的私募基金蜂拥进入中国,私募融资已成为非上市公司利用股权直接融资的有效方式之一。首先,私募股权融资的手续较为简便,企业能快速获得所需资金,且一般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其次,私募股权投资者,在所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上非常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经营、融资、人事等方面的咨询与支持,营造一种良好的内部投资者机制,为企业提供前瞻性的战略指导,帮助企业更快的成长和成熟起来。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

6.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都: 1、 股权质押融资 ; 2、定向增发,是指 股份制公司 上市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向特定投资者增加发行新的股份; 3、 可转换债券 融资; 4、私募股权融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股权再融资都有哪些方式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都: 1、 股权质押融资 ; 2、定向增发,是指 股份制公司 上市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向特定投资者增加发行新的股份; 3、 可转换债券 融资; 4、私募股权融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再融资都有哪些方式

8.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3.股权增资扩股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4.私募股权融资。这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