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四个月了,没有与公司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

2024-05-12 22:49

1. 上班四个月了,没有与公司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

当然是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班四个月了,没有与公司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

2. 用人单位的合同里多处和劳动合同法冲突,此合同是否有效

  此合同属于部分条款无效合同,就你的问题谈点个人意见:
  1、违约金,公司购买美国设备,即使美国公司有培训义务,并不影响公司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很浅显的道理,设备的价格是包含培训义务的。
  劳动者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为尚未履行时间用人单位有票证证明的因培训产生直接费用。
  2、用人单位扣留毕业证违法,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和处罚,涉及你本人的只是退还。
  3、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并给予经济补偿。合同中限制期限五年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改为两年;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
  如果你支付了违约金后,公司要求进行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合同中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部分无效,应当改按法律规定执行。
  违约金你是应当按照实际支出承担的,毕业证必须退还的。

3. 新劳动法是不是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委托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的。
最简单直接的就是:
不是他们本公司直接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一般是人才中介公司等等。
有些企业(也有大企业)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形成“劳动者-中介-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
可以这么理解:
1、一般是同工同酬的,不管用工形式如何,所有企业员工都享受同等福利、薪酬待遇。
2、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人事代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必须更好的贯彻同工同酬的思想。 即人事代理单位与你签定劳动合同,再由人事代理单位将你派往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就是所谓的“人事代理制度”,现在从事“人事代理”的部门越来越多,最权威的人事代理部门当属当地劳动局的人才交流中心了。
现在的大部分企业单位都采用这样的外包形式,由第三方公司来和员工签定合同。这是合法的.因为不管是哪个公司签.只要合同上包含了必须的条件,福利.义务等等内容.这合同就是有效的。外包公司,这样做的好处就是省却了本公司的一些琐碎的小事。

新劳动法是不是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委托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4. 劳动法是否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内?为什么?

劳动法和合同法是两部区别很大的法律,位阶相同,不存在互相调整的关系,您想问的是不是劳动合同法是否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内?劳动合同是一种很特殊的合同,虽然劳动合同也适用普通民事合同的诚信、公平等原则,但他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1、法律属性不同。前者为社会法,更多体现出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公权力干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后者为市民法(私法),以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为原则,国家一般不进行干预。   2、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的关系不同。前者的适用原则是法定优先——有法律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无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约定;后者是约定优先——合同有约定的适用合同约定,无约定的才适用法律规定。   3、解除权的种类不同。前者的解除只有法定解除没有约定解除;后者二者兼备。   4、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不同。前者的范围大,后者的范围小。前者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外,将欺诈,胁迫,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都规定为合同无效;后者“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是条款无效而不是合同本身无效;其他情形是可撤销合同。   5、违约金的约定不同。前者是法定违约金,违约金的类型和金额都由法律明确规定;后者是约定,法律一般不作规定。后者可以自由约定,在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并显示公平的情况下才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当调整;前者不能自由约定,是法定违约金。   6、签订和解除、终止的程序性要求不同。前者有法定的程序,后者除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有程序性要求外,一般没有规定。   7、纠纷的处理程序不同。前者有审判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后者没有该程序。   8、纠纷的适用法律不同。前者只要是立法机关、被授权对法律作出解释的劳动部门,地方政府等制定的涉及劳动法律关系的文件,都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而后者只能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地方性立法和部门规章参照适用。   9、合同能否作为纠纷的依据不同。劳动合同只要有效才可以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而民事合同无效,也可以作为认定双方过错和处理纠纷的依据。其中的处理纠纷条款效力是独立的。   10、举证责任不同。劳动合同是否成立?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劳动合同的约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等等都有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劳动的成立由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举证,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5.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拓展资料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把合同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6. 询问关于合同和劳动法的问题

1、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公司一个月内就需要签定劳动合同,若公司与职工在一个月内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将会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劳动合同法中有严格的规定。同期也需要为职工缴社保。
2、看工作合同是否包含劳动合同法规定动作的内容,否则一切以劳动合同法规为准。
3、按国家规定假期中是有工资的,公司不给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中有要求。

7.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旧的劳动法是否还适用。

两个是不同的法律,不会因为新法的实行旧法就不适用了,但是如果是涉及劳动合同的部分,则要依据《劳动合同法》,一个是特别法,另外与劳动法相异的地方也应该按新法优于旧法来适用。
根据你的情况,签订合同是在05年,而那时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实行,不能适用;
但是你提供的法律依据,是要本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出要求,如果你当时没有提出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再修改合同了,如果你提出了而单位没有接受,那样你可以提出重新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主张你们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旧的劳动法是否还适用。

8. 根据新劳动法,在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离职吗

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签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