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增多少需要提前公告

2024-05-18 08:31

1. 预增多少需要提前公告

法律分析:根据两市交易所规定,通常业绩净利润为负、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与去年同比或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相比出现盈亏的,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法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 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预增多少需要提前公告

2. 预增公告的发布时间

当年12月到转年1月发布。沪深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如果当年年报预计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变化,一定要在年报披露前,发布预报。所以一般的年报预增公告会在年报发布前,即当年12月到转年1月发布。【拓展资料】业绩预增一般指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增股。即在上市公司的年报还没出来的时候股东或机构为了吸引投资者的眼光,就提前发布业绩预增的消息。或者按照交易所规则必须予以披露业绩预报的个股这样的股就是业绩预增股。业绩预增往往反映公司较好的盈利前景,从而可以提振投资者对公司股价的信心。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业绩预增需提前公告的要求如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11.3.1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4元。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上市公司应当保证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在披露定期报告之前,公司若发现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将达到10%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差异幅度达到20%的,公司还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说明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3. 年报预增公告规定时间

沪深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如果当年年报预计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变化,一定要在年报披露前,发布预报。所以一般的年报预增公告会在年报发布前,即当年12月到转年1月发布。【拓展资料】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业绩预增需提前公告的要求如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含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11.3.1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4元。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上市公司应当保证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在披露定期报告之前,公司若发现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将达到10%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差异幅度达到20%的,公司还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说明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年报预增公告规定时间

4. 半年报预增预减公告规定

亲 您好,老师这边收到的问题是:半年报预增预减公告规定:半年报预增预减公告规定为:1、业绩预告披露时间不晚于7月15日;2、如预计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利润为负值,或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则需要披露;3、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是上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不强制披露。【摘要】
半年报预增预减公告规定【提问】
亲 您好,老师这边收到的问题是:半年报预增预减公告规定:半年报预增预减公告规定为:1、业绩预告披露时间不晚于7月15日;2、如预计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利润为负值,或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则需要披露;3、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是上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不强制披露。【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