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名立法会议员为什么被取消资格?

2024-05-17 12:22

1. 香港4名立法会议员为什么被取消资格?

7月14日下午3时,香港高等法院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4名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4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

2016年10月12日,香港特区新一届立法会议员举行宣誓仪式,其间有多人私自篡改誓词、改变宣誓形式,作出不庄严和不真诚的表现。其中,刘小丽在宣誓时以不正常语速读出规定誓词,80个字的誓词耗时近13分钟。其后,刘小丽又在社交网站中承认“慢读是要彰显誓词的虚妄”。

该4名立法会议员在10月12日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时,没有庄严、客观地让人感到是真诚愿意被誓词约束,并更改了宣誓的形式和增减内容。
2016年12月2日,香港律政司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指控4人的宣誓行为,违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香港特区《宣誓及声明条例》关于立法会议员宣誓的有关规定,属“拒绝宣誓”,要求法庭裁定其宣誓无效及颁令议席悬空。

针对4人的宣誓行为,香港高等法院于3月初展开过为期3天的聆讯,今日(7月14日)下午原诉法庭法官区庆祥就此案作出取消4人议员资格的判决,议员资格自宣誓当日起便不能起算。正在立法会参加财委会会议的4人被即时要求离开会议室。

香港4名立法会议员为什么被取消资格?

2.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怎么产生

【法律分析】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均由选举产生。立法会是香港特区的立法机构,香港特区第三届立法会由六十人组成。所有议员均由选举产生。其中包括地方选区直接选举和功能界别选举各三十名。从一百五十九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香港基本法规定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致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根据这一规定,本届立法会选举同第二届选举最大的区别是,通过地方选区选举产生的议员由二十四人增至三十人,占立法会所有议席的一半。香港基本法还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立法会产生的具体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由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规定。

3.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怎么产生

【法律分析】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均由选举产生。立法会是香港特区的立法机构,香港特区第三届立法会由六十人组成。所有议员均由选举产生。其中包括地方选区直接选举和功能界别选举各三十名。从一百五十九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香港基本法规定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致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根据这一规定,本届立法会选举同第二届选举最大的区别是,通过地方选区选举产生的议员由二十四人增至三十人,占立法会所有议席的一半。香港基本法还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立法会产生的具体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由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规定。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怎么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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