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监委委员的职责

2024-05-15 07:39

1. 村委监委委员的职责

1、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对不按制度和程序作出的决策提出纠正建议。重点监督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投资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村级财务预、决算,集体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同时,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监督党务、村务公开情况。监督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重点监督公开的村集体财务收支、村民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及收益、享受低保、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合理要求,应督促村支“两委”重新公开。  3、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村级组织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按月或按季对村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财务代理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支出项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程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等活动,并配合乡(镇)按照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集体“三资”及有关经济活动事项。参与乡(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级组织成员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监督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监督村干部廉洁勤政,秉公办事情况,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每年开展12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5、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什么是村委监委委员:监委委员是指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他是独立于村两委之外的,属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村委监委委员的职责

2. 村监委会主任职责是什么?

村监委会主任职责:
(一)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保证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监委会主任职责。
(二)监督村务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程序规定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向镇纪委反映。
(三)监督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广泛征求村民对“三项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监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情况。开展民主理财,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情况。加强对村务档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
(五)监督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对村属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的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运行规则
(1)监委会组织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到会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2)监委会主任应列席村委会会议或村两委会议。
(3)监委会下设各组按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职责分工对村民委员会的相应工作进行监督。
(4)监委会应每季度听取下设各组工作汇报;每半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评议村民委员会工作,并进行半年度满意率测评。

3. 村监委会职责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摘要】
村监委主任职责【提问】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回答】

村监委会职责

4. 村监委会的职责和范围是什么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村监委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生,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一、 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1、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保证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2、监督村务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程序规定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向镇纪委反映。3、监督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4、监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情况。开展民主理财,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情况。5、监督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对村属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的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纪委反映。6、监督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及时反映违纪违法问题。协助镇纪委开展对本村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案件调查、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委会、村民议事会形成了现代农村基层治理的新构架,其职责主要是在村支部的领导下对村务决策、执行情况和集体资金、重大项目进行监督,也就是说,是对村委会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5. 村监委会的职责和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村监委会的职责和范围是什么

6. 村监委会的职责和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7. 村监委会的职责和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而作出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以前次诉讼中未提供的证据或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而被拒绝质证的证据再次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衍生问题:基层劳动监察做什么?(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村监委会的职责和范围是什么

8. 村监委会的职责是什么?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一、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合法吗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当然也有其他情况,比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而扣发一部分费用。而且对于截留的土地补偿款有一定比例限制。
《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规定,对于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也可以委托代表进行。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将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建立村务档案。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当然也有其他情况,比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而扣发一部分费用。
二、土地纠纷案件有什么对策
土地纠纷案件对策有: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村两委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旨在提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村两委的发包行为。2、政府进行土地详查,明确土地权属并加强对村委土地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村委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特别是土地发包的全程监督,以维护村民承包经营权的落实。规范土地合同样本,指导村委依法订立合同,减少订立合同中的随意性和粗放性,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