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版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2024-05-12 02:39

1. 科创版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版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2. 科创版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详细的情况可以询问国金证劵。国金有1.7x24的开户服务、 账户专属财务管理方案、.理财产品精准匹配服务、 更高品质股票咨询、 股票快速交易及行情服务和更丰富的用户互动服务。【欢迎点击了解更多】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在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就会被称为科创板股票。科创板是为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板块,主要是为了让一些科技型、创新型的企业进行挂牌上市。这类企业在早期融资比较困难,而在科创板上市以后则可以成功进行融资。目前已经有首批公司提交了科创板上市材料,科创板正在探索分行业审核。与主板不同,科创板更看重企业的市值指标,盈利指标相对来说降低了许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肩负“让金融服务更高效、更可靠”的使命,以“成为举足轻重的金融服务机构”为愿景,秉承着客户至上、团队合作、专业规范、持续优化、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交易、投融资、财富管理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3. 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日期

上市后首个交易日。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为了提高市场定价效率,着力改善“单边市”等问题,科创板优化融券交易机制,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拓展资料:一、在科创板融资融券的规定上,科创板股票在上市首日起就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正常来说,科创板的融资融券标的和主板存在着不少的变化,主板有的,科创板一定有,科创板有的,主板不一定会有。  比较明显的是在科创板上市后的前60个交易日和61个交易日以后,这两个时间段的规定是有不少的改变,前60个交易日,客户融资不高于5000万元,融券不高于2000万元,61个交易日以后融资则是每个都提升了1000万元。就是说61个交易日以后就变成了融资不高于6000万元,融券不高于3000万元。二、科创板融资融券规则:(1)、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证券出借的标的证券范围,与上交所公布的可融券卖出的科创板标的证券范围一致。  (2)、扩大券源,科创板证券出借的证券类型包括无限售流通股;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符合规定的其他证券。  (3)、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的,证券出借期限可在1天至182天的区间内协商确定。(4)、提高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效率。市场主体可通过约定申报、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其中,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达成成交的,上交所对出借人、中证金融、借入人的账户可交易余额进行实时调整,从而使借入人可实时借入证券,办理相关业务。(5)、符合四条件的券商可以作为借入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转融券业务。

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日期

4. 创业板股票能作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股吗?


5. 创业板股票能作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股吗

创业板股票是否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券,需要参考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创业板股票能作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股吗

6. 创业板股票能作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股吗?

创业板股票是否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券,需要参考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7. 科创板融资融券规则是什么?

科创板融资融券规则:1、采用T+1交易制度,T日融券卖出,T+1日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2、最大的融券规模为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本的10%;3、约定申报融券期限分别为5档,即3天、7天、14天、28天、182天;4、保证金比例可低于20%,但是货币资金应占应收去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

科创板融资融券规则是什么?

8. 为什么在融资融券里 不能全额买科创板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