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险利益原则有关的案例

2024-05-07 18:21

1. 与保险利益原则有关的案例

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  与保险利益原则有关的案例:自小“青梅竹马”的夏仲青和邱小眉一起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两人在打工生活中萌生爱意。几年后,两人于1999年5月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2002年初,为使两人今后的生活获得保障,“丈夫”夏仲青以“妻子”邱小眉为被保险人向某寿险公司买了一份20年期限的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投保人夏仲青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他自己和邱小眉两人。投保后不久,灾难降临到这对小“夫妻”头上。邱小眉在外出购物时遭遇车祸意外死亡。事后,悲痛万分的夏仲青以受益人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保险公司竟然以他与被保险人的婚姻形式不合法为由拒绝给付。夏仲青索赔不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得他应享有的合同权利。但是法院最后驳回了夏仲青要求被告某寿险公司给付10万元保险金的诉讼请求。[大红花]【摘要】
与保险利益原则有关的案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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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  与保险利益原则有关的案例:自小“青梅竹马”的夏仲青和邱小眉一起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两人在打工生活中萌生爱意。几年后,两人于1999年5月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2002年初,为使两人今后的生活获得保障,“丈夫”夏仲青以“妻子”邱小眉为被保险人向某寿险公司买了一份20年期限的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投保人夏仲青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他自己和邱小眉两人。投保后不久,灾难降临到这对小“夫妻”头上。邱小眉在外出购物时遭遇车祸意外死亡。事后,悲痛万分的夏仲青以受益人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保险公司竟然以他与被保险人的婚姻形式不合法为由拒绝给付。夏仲青索赔不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得他应享有的合同权利。但是法院最后驳回了夏仲青要求被告某寿险公司给付10万元保险金的诉讼请求。[大红花]【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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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利益原则有关的案例

2. 保险学案例分析2

【案例分析】
1、保险公司推定该车全损,给予车主张某全额赔偿,已取得残车的实际所有权。因此,原车主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而转让残车是非法的。
2、保险公司对车主张某进行了全额赔偿,而张某又通过转让残车获得4000元的收入,其所获总收入大于总损失,显然不符合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赔偿原则,因此保险公司可追回张某所得额外收入4000元。
3、王某获得的是张某非法转让的残车,但由于他是受张某之托打捞残车及现金,付出了劳动,且获得该车是有偿的,可视为善意取得,保险公司不得请求其归还残车。    
【启示】
《保险法》第44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因此,在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以后,标的的残值应属保险公司所有。

3. 保险学案例分析3

【案例分析】
本案实际上涉及的是如何处理财产保险中关于“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增加”的问题。
1、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增加,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若此要求被投保人拒绝,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增加时履行了通知义务,而保险人未作任何意思表示,则可视为默认,根据不可抗辩原则,保险人事后不得再主张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在此案中,投保人履行了风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人要求增加保费,被拒绝后,保险人理应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因不愿失去这笔业务,心存侥幸,并未通知投保人解除这个保险合同,这应视为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人应履行赔付义务。
  
【启示】
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在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风险增加的时候及时告知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正确履行了风险增加告知义务,就避免了保险合同因违背最大诚信原则而失效的可能。对于保险公司,在标的风险增加以后应及时依法采取合适的行动。

保险学案例分析3

4. 保险学案例分析4

是
当然应该给付
今年2009年的新版保险法规定:
1.
被保险人在投保后两年后,自杀的,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原条文:
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新保险法多了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

3.
新保险法已于2009.10.01日起,正式生效。

案例中朱某已入保3年,无论从自杀来讲,还是投保人没有履行义务告知而言,保险公司都理应理赔。
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请采纳。

5. 跪求保险学案例分析答案

这个题目真是一个狗屁不通的人出的,老子回答起来实在麻烦,我试着回答回答。这个出题目的人真应该去die!!!

原则而言,风险和保费是一致的,只有投保人不能承担的保费,没有保险人不能承担的风险。

风险1:不能转移,属于价格风险,无法转移。
风险2:可以转移,属于纯粹风险,投保财产一切险即可。
风险3:不能转移,属于价格风险,无法转移。
风险4:可以转移,属于责任风险,投保雇主责任险即可。
风险5:可以转移,属于纯粹风险,车辆损失投保商业车损险即可,货物损失投保货运险即可
风险6:狗屁问题,分两块。收货人不付钱,投保贸易信用保险即可。自己违约,保险人不会接受。
风险7:不能转移,目前保险人只会接受合同对方不付钱的违约风险,不会接受合同对方不供货的违约风险。因为不供货违约引起的损失无法确定。
风险8:可以转移,外盗投保财产一切险附加盗窃即可,但是内盗是不能转移的。内盗则要投保雇员忠诚保险
风险9:可以转移,产品责任险即可。
风险10:不能转移,因为影响商誉所引起的损失无法确定。
风险11:可以转移,投保机损险即可。
风险12:可以转移,投保财产一切险即可。
风险13:可以转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即可,但是你买不到。因为目前各家公司还没有合适的条款对应。但是如果是船舶造成的油污责任,则是有条款可以做的。但注意,即使有条款也只能应对民事赔偿责任,无法应对罚款。因为罚款的收款人是政府,而不是被侵权的一方。
风险14:不能转移,首先这是政府的责任,保险公司如果承保了这类风险,在赔偿以后难道还能找政府行使代为追偿权么?保险公司很现实的,不会做梦——除非政府自己还有一份政府行为责任保险的保单——但哪个保险公司会给政府出具这样的保单呢?
风险15:狗屁问题,拒绝回答!连锁反应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太宽泛了!设备故障?原因是机器本身的原因还是外来原因?经济损失?什么经济损失?别人欠了钱?欠了别人钱?东西坏了?什么东西坏了?你东西坏了?别人的东西坏了?人死了伤了?什么人死了伤了?违约了?违了什么约了?被罚款了?。。。。。。。这样的问题我要问上n个,出题人说明白了先!!!先人板板的,这个问题相当于告诉你x=1再问你f(x)等于几!f是什么都不知道,那f(x)就等于个屁!!

唉~,脾气不好,越答越生气!
这个出题人应该被拉出去凌迟!千刀!万剐!!!!!

跪求保险学案例分析答案

6. 两个保险学的案例题,求解答

案例一,身故受益人没有变更,所以身故保险金仍然赔付给大儿子,遗嘱适用于遗产的分配,但是身故金在有受益人的情况下不能做遗产处理。

案例二,投保人搬家应该主动联系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做保单保全,及时备注新的联系方式。这里导致保单失效是投保人的疏忽责任(代理人以前没有告知过的话也有一定过错)。好在保单只是在中止期间,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协商后按程序缴费并恢复合同效力。

7. 跪求 保险学案例分析 答案

1.火灾导致的墙面受损   问题火灾导致的墙面是承重墙吗?  如果是那保险公司  会按照保险保额给予赔付。如果不是承重墙 那样的话,保险公司会进行评估你在火灾时受到的损失,按照评估结果给予赔偿。
2.根据保险法规定 以上事情是属于  漏报  对于因在漏报时间里造成的无法评估损失不给予赔偿。对于现在可评估的损失进行赔偿
3.如果是行警不在岗位的半小时内造成的银行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行警不在岗位的半小时内没有造成的银行损失,保险公司可以给予部分赔偿。
4.高薪不可以代替养老保险。因为外资公司与赵博士签署的劳务用工合同是违法的。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购买的养老保险不可以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跪求 保险学案例分析 答案

8. 保险案例分析,速求答案

(3)认为该食品厂削价处理仓库上层未被洪水直接浸泡的糕点的行为属于纯粹的施救行为,但此行为造成的差价损失属于保险标的直接损失,而这一损失的近因是洪水责任,因此这部分损失及施救费用保险人都应该赔偿。
这一种意见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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