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朋友准备6月结婚,他父母为我们买了一套房子,付的首付,房贷以后我们自己还,房产证上是我男朋...

2024-05-08 10:30

1. 我与男朋友准备6月结婚,他父母为我们买了一套房子,付的首付,房贷以后我们自己还,房产证上是我男朋...

该住房属于男方父母赠予男方的个人财产,其产权权益归男方私有,和你无关!但是~~只要你俩拿了结婚证,从拿证那一刻起,该住房所有的还贷款项不管是你还是你男人支付,你都有一半权益,还有自还款之日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有你一半权益!但是整个住房归男方。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与男朋友准备6月结婚,他父母为我们买了一套房子,付的首付,房贷以后我们自己还,房产证上是我男朋...

2. 我和我男朋友还在谈恋爱阶段,正准备结婚。我男朋友父母出资首付给我们贷款买了一套房,让我们以后共同还

问:我和我男朋友还在谈恋爱阶段,正准备结婚。我男朋友父母出资首付给我们贷款买了一套房,让我们以后共同还贷,现在该房屋已经登记,登记的是我和我男朋友的名字,该房产是我和男朋友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婚前一方已经支付了首付,且按期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月供,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支付月供,直至还完贷款,这时夫妻双方要离婚,怎么分割这个房产呢?有些律师认为,房屋属于婚前按揭的那方,但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部分款项,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还有,对于房屋增加的价值,也应该算作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这样的观点是没有分清债权和物权的概念,也没有搞清增值和收益的区别。具体阐述如下:婚前一方按揭购房,支付了首付,这时候,他就拥有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了。因为所谓按揭购房,就是购房者从银行借款,用于支付房价,而且,是一次性将房价款结清了,房屋完全归购房人了。下来是,房屋又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了,用于购房人(也就是借款人)履行归还借款义务的担保。现在,购房者已经和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关系了,房屋完全属于购房者了,购房者所欠的只是银行的贷款而已,就其欠款来说,这和生意赔了欠人钱是一样的,虽然原因不同,但他所负的义务一样,就是个人债务,要归还的。在这个个人债务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这个债务人结婚了,又用婚后的收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的工资等收入都是共同财产)继续还账。虽然这个帐,是购房借钱形成的,但是现在它仅仅是个债务而已,和房屋没有关系,房屋的帐是完全结清了的,这是银行的帐。按道理讲,个人婚前的债务,用个人的收入去还才合理。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婚后几乎所有收入都是共同收入,哪怕那个购房者继续用自己的工资支付月供,也是在用共同财产还个人的婚前债务。如果离婚,另一方提出这个债务问题,认为不应该用共同财产归还个人债务,考虑到公平原则,由这个曾经购房欠款的一方,补偿另一方在共同财产方面的损失,是合法合理的。这个损失,也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银行月供所有数额的一半。但是,这个补偿损失,并不是分割房屋的性质,因为房屋本来就是完全的属于购房者这一方的。另一方只拥有要求补偿自己用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损失,对房屋,其没有任何权利的,也就是说其对房屋没有任何物权的。至于说到,这个房屋增值了,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增值的这一部分,是双方或者一方经营的收益,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更是不妥的了。首先,如上所述,另一方对于房屋根本没有任何物权,其不是房屋的共有人,房屋的增值与否,根本和他(她)没有关系。这是最根本的理由。其次,购买房屋,并不是一项经营活动(当然除非是不用于自住用于炒房,这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明显是一项消费活动,是在购置生活资料。最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是房屋当前的增值,并不是收益。所谓收益,是由于某种经营活动,已经获得的财产。而房屋的增值,在购房者没有打算卖房,或者根本没有出售的情况下,只是一种价值的估量,是一种理论的价值,并不是现实获得的财产。如果这样算,那么,遇到市场不好,房屋缩水,是不是要另一方弥补房屋价值的亏损呢。总之,我的观点是,婚前按揭购房,房屋的物权是属于购房者的,就算在婚后,用共同财产归还了部分借贷,但另一方并不取得对这个房屋的物权,更谈不上分割房屋或者所谓增值了,因为,房屋的帐已经结清,房屋的权利已经全部取得了,还贷,只是清偿银行债务的行为,跟房屋的产权,物权已经没有关系了。

3. 男友现在付首付之后贷款买的房子,他和他父母共同偿还,如果我们结婚

婚后有还贷的,无论是你还还是他还都算共有的,即使他瞒着你卖了,你也可以起诉要求法院追回收益。

新婚姻法解释三有规定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男友现在付首付之后贷款买的房子,他和他父母共同偿还,如果我们结婚

4. 男朋友要求我存钱和他一起买房,这合理吗?

存钱就自己买房了,还跟他一起买房,明摆着想占你便宜啊。还拿没钱就拖着来威胁你,他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这些男人以为自己镶钻吗?建议分手,让他认清楚自己真实价值。如果从付出回报来看,如果双方都存一样多的钱,到时候出一样多的钱买房子,以后这个房产你们占有是一半一半的,至少你不吃亏,所以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从恋爱上来看,你们可以协调好房租和养狗等其他花销的事宜,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如果你既不肯改变自己的生活,又不能跟男朋友协调好的话,那就回到上面第一句,分手。存不了就一直等,exm?他在威胁你吗?并不是说要找个有钱人还是干嘛的,买房子这种事情确实可以一起担当一下,但是难道要这么厚脸皮的跟女朋友要钱吗?!我受不了这样的男人,自己收入比女朋友低还好意思吗?!买房子除非是大家有商有量的,还是那句话,不是叫你找个有钱人,势利眼干嘛的,你和你男友在一起需要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的话,这日子是过不下去的哦!我男友家庭不比我有钱,但我从来不需要担忧他的财政情况,因为他自己懂得理财,知道怎么用钱,怎么存钱,这样才是对的。但是跟你男朋友表达清楚,你觉得他的提议不错,你愿意参考,但是怎么执行是你的事,让他不要过分干涉。真走到结婚那步两方再商量吧,3000一个月等你们存够首付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房价几何了~以后的事说不准的。 我觉得两方一起共同存款共同努力没毛病,只是让你存钱,还没到出钱那步,不要太大情绪了。

5. 还没结婚跟男朋友准备买房,首付他家付,但贷款要我们俩共同贷

这种情况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房屋属于婚后财产。

房产证加名字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还没结婚跟男朋友准备买房,首付他家付,但贷款要我们俩共同贷

6. 结婚前男友的父母出钱买房,只付了首付,,而且写的是男友的名字,月供是我们一起供的,那我们结婚了以后

属于
虽然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但是你们在婚后共同承担了月供,所以只有他父母所付的首付属于婚前财产,如果他父母有明确表示是为你们结婚购买的房屋,是赠与的话,那么所付的首付也属于共同财产。

7. 你好,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他父母给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婚后我和男方共同还贷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你好,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他父母给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婚后我和男方共同还贷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8. 为什么我想找个男朋友结婚我父母要10万8财礼,还说帮我们存着说以后买房子还给我们??????

家里那边彩礼要十万块钱,男朋友没有房没有车也没有多少存款,我想靠自己赚彩礼,目前男朋友不知道彩礼钱要十万,我是该告诉他一起赚还是自己赚?
我现在每天都想着要怎么赚钱好,想去贷款,但是刚毕业没有保证人家不放款。想问同学朋友借,但是大家也只能借个几百块或者几千块。
一年内要凑够十万,我压力特别大,也特别烦躁,我真的很爱他,也很想嫁给他,我该怎么办?

啊哦,还有你这样的人啊,竟然想着自己一个人赚彩礼钱嫁给男朋友这么自卑怎么生活,婚姻靠自己一个人怎么维持,你态度有很大问题
我给她的建议是:
告诉他!
如果十万块他赚不到,说明没能力!
十万块借不到,说明没人缘,信善度不好!
提这十万就急,说明没诚意!
为什么不告诉他?也不是你要单方面结婚?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在爱情和婚姻中姿态越低,下场越不好!
十万块不算什么钱,却是块试金石!

告诉他让他想办法,可能他说怎么处理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很多面~
一听就炸的,说你家人不通情理就认钱,说你物质的毫不犹豫踹了。
听了好好工作努力去赚暂缓婚期的,看他日后表现,听了回家跟父母商量,自己赚钱爸妈支持点也要先给了彩礼的,日后好好对他,多半一家子相对比较靠谱。
听了呵呵一笑没表示的,姑娘准备分手吧一直觉得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有心想娶你,没房没车还没彩礼就要你结婚的男的十分不靠谱。
自己刚毕业没站住脚,什么基础都没有,步入社会以后一切变化都不一定呢拿什么跟你一起承担一个家庭的责任?
财力这种事情是婚俗,一般人家多少都会在谈论结婚时候又要求,还用你主动提?他不会来问一问?
跟一个男人那么久,他是不是舍得一切对你好,跟你毫无算计是要看真金白银,是要看他关键时刻的选择的,平时给你买点小礼物,给你弄点小惊喜,说晚安道早安有屁用~遇到事才能看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