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有怎样的内涵?

2024-05-06 13:48

1. 市场经济有怎样的内涵?

市场经济是一种私人经济,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个良好的货币制度,生产者和消费者就能及时获得市场信息,从而能够合理地和有效地分配和利用经济资源。他认为,货币并非一定是政府“创造的”法币,而是可以自由形成。一个良好的货币制度,就能够使货币的供给量等于市场的实际需要量。因此,萧条、失业和通货膨胀并存的根源在于国家对货币的垄断权,解决的办法是实行“货币的非国家化”,即自由货币政策。这是他的主张。为了表彰他在货币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方面的首创性研究工作,1974年授予他诺贝尔经济学奖。

市场经济有怎样的内涵?

2. 市场经济的涵义是什么


3. 市场经济的含义是什么呢?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不久的将来大家会看到。 
计划经济是生产由统一安排、产品由统一分配的经济方式,市场经济则是生产由各个生产主自己安排,生产主之间互相交换产品的经济方式。这两个概念可以这样简单地理解:没有商品交换就是计划经济,有商品交换就是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下,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社会的某个部门根据社会和人民的需求来统一安排,或由企业的某个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来统一安排,生产完毕,产品的分配也是统一分配的。分配方式有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和按资分配三种。 
例如,美国一家生产斧头的企业,经过市场调查,决定生产1万把斧头,那么要生产多少毛坯、多少斧头、多少斧头柄,则由主管生产的部门安排到各个车间进行生产,这就是按市场需求以及生产需求进行计划的。当生产完毕或销售完毕进行分配的时候,假设1万把斧头总售价是5万元,总原料成本是1万元,资本家留下2万元,发给工人3万,那么这就相当于资本家留下了4000把斧头,发给工人6000把斧头,这就是产品分配。资本家或股东们留下的那4000把斧头是按资分配,发给工人的那6000把斧头是按劳分配,即根据工人的成绩来分配,每个人若干把。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比,计划经济的产生要早得多。不要说自从地球上有了人,可以说自从地球上有了动物,就有了计划经济。例如,一个蚁群内就是计划经济,一个田鼠也要计划到冬天必须储藏多少食物。对于刚刚诞生的原始人来说,每个人的生产就更是计划经济了。后来出现了家庭、企业后,家庭和企业内也都是计划经济。所以计划经济并不新鲜。 
可是,现在我们所追求的计划经济,指的是一个国家内或全世界内的计划经济,即一个国家或全世界的生产都由一个部门来统一安排,这是前所未有的(只在原始共产主义存在过),所以这样的计划经济就是个新生事物了。 
当一个国家实行了完全的计划经济后,那么这个国家内就没有商品交换了(注意:这里指的是这个国家内部没有商品交换,不排除它和外国交换。如果全世界范围内实行了计划经济,则全世界内国与国之间就没有商品交换了,其实这时国家已经取消了),这时,这个国家内的生产就由主管生产的部门根据国家和人民的生活需求来安排生产,然后再把产品统一分配给消费者。例如,安排多少人去生产多少武器,安排多少人去生产多少食物,安排多少人去生产多少药品,安排多少人去生产多少衣服,安排多少人去建造多少住房、多少医院、多少学校等。生产出来后,把武器分配给军队,把食物、衣服、住房分配给人民,把医药分配给病者,把教材、学校分配给学生等。这时只存在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不存在按资分配。 
一个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后,虽然内部没有商品交换了,但是不能表示这个国家对外就没有商品交换了,所以这个国家也可能生产一些商品去和外国交换。所以计划经济国家不一定就不生产商品,关键是看和谁交换,是和国内交换,还是和国外交换。 
计划经济国家里虽然没有商品交换,但是不一定就没有货币,货币不一定就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所以计划经济国家里可以存在货币,不能认为有货币就不是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国家里,货币是产品分配的媒介,不是商品交换的媒介,这是这个货币和那个货币的本质区别。大家都知道,在产品分配的时候,可以直接分配实物,也可以不直接分配实物,而是发领条,让每个人拿领条去领,这里,货币就相当于领条。在分配大件产品如住房时,可以不用货币,直接分配,但是对于针头线脑的小产品,直接分配就麻烦了,所以还是发货币方便。所以计划经济国家里,只要还没达到完全按需分配的程度,就离不开货币。 
所以,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计划经济,不应该看这个国家内部是不是有商品生产,也不应该看这个国家内是不是有货币,而是应该看这个国家内是不是有商品交换。有则是,没有则不是。 
说一个极端的情况。如果一个国家有1亿个家庭,有99999999个家庭都合并成公有制了,唯有一个家庭不愿意合并,自己单干,那么这个家庭就要和那个公有制单位发生商品交换,这时,虽然那9千多万个家庭内部已经没有商品交换,整体是计划经济,那个家庭也是计划经济,但是整个国家严格起来说还不叫计划经济,只能叫市场经济。然而,因为这时商品交换很少(一个家庭能交换的不过很少),占国民经济的份额很小,可以忽略,故也可以叫计划经济。 
那么,一个国家要实行计划经济,需要什么条件呢?大家都能想象得到,一个私人企业是不会听从外界部门的安排的,它的产品也不会分配给全体人民的,所以要想让所有企业都听从国家的安排,要想让所有企业的产品都能直接分配给全体人民,,这些企业就必须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所以公有制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充分必要条件。 
还有一个极端的情况这里要说说,以帮助大家理解计划经济。当一个国家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农业、所有土地、所有资源、所有行业都被一个资本家兼并后,那么这时这个国家内也没有商品交换了,这时,所有的人,包括总统、军队,都是这个资本家的打工者,所有的生产都归这个资本家统一安排,产品的分配呢,当然也要由这个资本家来分配,所以这时这个国家内也是计划经济。这时,各个企业都不讲利润,这个国家也不存在税收。这时,这个资本家在分配产品时,当然要先给自己留下非常充足的之后,余下的才能分配给他的打工者们。自然他对生产的安排也是首先要考虑为了自己的需求而生产,然后才会去考虑为其他人的需求而适当生产,同时,他还可能要安排生产一批商品去和外国交换,当然这个交换的目的还是为了自己和国内的需求。 
到这里,有人可能要问了:“你上面说‘公有制是计划经济的充分必要条件’,可是这个例子又说全国的企业都归一个资本家所有时,这个国家也是计划经济,是不是有矛盾?”没有。这个时候,全国所有企业实际都归那个资本家全家人“公有”,其他人都是局外人。对此,我不想多解释了,如果有人对这个解释不理解,也没多大关系,因为上面那个情况毕竟是个极端的,不可能存在的情况。 
知道了什么叫计划经济,那么下面我们就来澄清一个问题。我们通常好把改革前的那一阶段称为计划经济时期,其实这是不严格的说法,只是相对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而言的。因为那段时间里中国内部还有大量的商品交换,例如农业和工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集体企业和集体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所以那段时间不能叫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那一时期,国家所做的计划主要是在全民企业内,而且这个计划还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例如说吧,假设国家想生产许多拖拉机让农业实现机械化,可是由于许多生产队买不起,那么这个计划就行不通;如果国家想把拖拉机直接分配给各个生产队,那么这就要求各个生产队把粮食等产品直接交给国家,可是当时的公有制还没达到这个程度,还是行不通,所以我们现在说的当时的所谓计划经济的种种弊病其实还都是市场经济的。钢铁里如果夹杂了沙子,强度肯定要大打折扣,可是你不能说这是钢铁的弊病,是不是? 
那一段时期虽然是市场经济,但是它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又有不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以家庭或个人为经济单位——企业是家庭或个人的,最多是几个股东的——并且维持这样的情况不变,所以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静态的;再说,资本主义的企业也不接受国家的计划,资本主义里也没有国家生产计划(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国家计划是两回事)。而改革前的那一段市场经济,以集体和全民为经济单位,这个经济单位比资本主义的经济单位要大得多,而且这个经济单位处在不断增大的过程中——集体的要逐步合并成全民的——所以那一段市场经济是动态的;还有,那一段的生产有很大一部分由国家的计划来安排。 
大家可以想象:假设家庭内部、企业内部实行市场经济,丈夫、妻子、孩子之间做交易,企业内各个部门之间做买卖,要乱到到什么样子。同样的,一个社会如果实行市场经济会乱到什么样子,这是有目共睹的吧。 
最后要说的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虽然是两种经济手段,或者说两种经济方式,但是它们还分别代表两种经济制度。计划经济代表的是公有制,市场经济代表的是私有制。这就好比,梨树上只能结梨,梨只能长在梨树上;苹果树上只能结苹果,苹果只能长在苹果树上,所以梨和苹果不仅是两种水果,而且还分别代表两种树,梨就代表梨树,苹果就代表苹果树。如果你不想吃苹果而想吃梨,就得伐掉苹果树栽梨树

市场经济的含义是什么呢?

4. 市场经济的意义是什么

市场经济是承认并维护个别利益的经济 

什么叫市场经济呢?大概一百个经济学家可以提出一百零一种以上的说法。有人说,市场经济就是私有制的经济;有人说,市场经济就是价值经济。还有说是自发性的经济、竞争的经济、优胜劣汰的经济、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等等。 

应当说,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包括“私有制”的说法。但是这些说法都像是“盲人摸象”,都只触及一个局部,都没有总体的概括力。 

什么是市场经济?其实很简单。市场经济就是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经济。 

市场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其根本基础首先在于分工的普遍化。我们说,没有工业化就不会有市场经济。为什么呢?因为工业化、大机器生产才能造就社会普遍分工的物质基础。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不需要交换。最多是一家之内的两口子交换产品。农业文明时代,农村妇女天天晚上摸黑纳鞋底也供不上一家人穿鞋。用机器生产,一个工人一天能缝100双鞋。现在工艺又改进了,不用缝制了,用胶粘。一个工人一天能粘1000双鞋。生产这么多鞋,当然不是他自己穿,或者给他家人穿,或者给他老板穿。干什么用呢?用于出售。就是交换。 

分工还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基础。可分工引起的交换并非只有出售一种方式。计划经济下也有分工,但大量的产品是“计划调拨”的。不是真正的出售。因为“一大二公”体制下的传统理论认为,大家都是一家人,用不着算计那么清楚。“肉烂在锅里”。谁多谁少不都是“国家”的吗?或者说是“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吗?我们在改革的初期就开始力图打破“大锅饭”。但那个时候所说的“大锅饭”主要指企业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其实原有体制下最大的“大锅饭”并不在平均主义的分配上,而在于否定等价交换的市场交易原则上。 

市场经济下的交换就是“亲兄弟明算账”的交换。交易双方必须计较多少,必须维护自己的利益。人们都有在菜市场买菜,和卖菜的小贩讨价还价的经验。萝卜白菜的价格贵一毛钱,小贩的利益就多一毛钱。价格便宜一毛钱,买方的消费者利益就多一毛钱。谁的钱也不是白来的。 

请注意,交换中这个“必须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行为非常重要。可以说,这是市场经济一切规律的根本出发点。在所有经济学中,其实都存在一个无需证明的、共同的假定前提。这个假定前提就是,人都是趋利避害的。 

我们的改革实践已经明确无误地证明,公共利益、共同利益一定是建立在个别利益的基础上的。否定了个别利益,实际上也就否定了公共利益。在我国农村改革前的人民公社中实行“工分制”。理论上说,谁干活都会导致大家共同的分值提高。这种“工分制”把大家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了吧?但实践证明,这种否定个别利益的制度设计导致了农民“出工不出力 ”的反抗。无穷无尽的政治运动、反复的“大公无私”教育也无助于事。结果是大家共同受穷,谁的利益也没有得到保障。上世纪70年代末,我们首先进行的改革就是“分田到户”, 承认农民的个别利益。结果是什么呢?是1984年建国35周年庆典时,邓小平在天安门阅兵那个时候,全国农民高唱“在希望的田野上”。 

我们不想扯进“人是不是自私的”这种没有多大意义的争论中去。我认为,这个争论就像“无所不能的上帝能否提出一个连他自己也回答不了的问题”那样的一个悖论命题。悖论本身是门学问。研究悖论也是有意义的。下面我们就会讲到,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都充满悖论。比如,“分散的所有权能够更高效率地集中资源”。但这个“自私”与否的争论是把人的本质这种哲学命题拿来解释现实、生动的社会经济生活。迄今动辄质问别人这种问题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对理想社会向往的单纯。这是典型的“形而上学”。论证方式上有个“归缪法”。例如我们可以问,人都是要死的,人就不应当避死求生了吗? 

实际上,党的“十六大”报告已经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十六大”报告说,不能以人有财产还是没有财产、财产多和少来区分人们在政治上的先进与落后。我认为,我们可以把这句话在理论上诠释为,不能以人们是否有趋利避害的利己动机来区分人们在政治上的先进与落后。“十六大”报告说,关键要看人们的财产是怎么来的。在我们的问题中,关键是趋利避害要有规则。 

大家知道,任何资源都是有限的,经济学重点研究的就是有限的资源,或者说,稀缺的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由于资源有限、机会有限,当人们都想趋利避害的时候,由此就产生了竞争的问题。 

供给不足,大家都想买到,那就产生了需求方的竞争。供给充分而需求不足,卖方就希望买方优先买自己的产品。由此就有了供给方的竞争。供求双方讨价还价表现为供求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是无所不在的。其表现形式也是变化万千。不仅同类行业之间、满足同种需求之间的产品会有竞争,例如出版社和电视台之间有竞争;生产完全不同产品之间的企业也会有竞争。因为有可能两个企业、两种行业会使用同一种资源。例如石油既可以作燃料,又可以生产化工产品。而石油是有限的。技术替代、功能替代、效用替代都会导致竞争。 

在过去一些年的改革过程中,大家对竞争的存在已经比较熟悉了。但对竞争的评价恐怕仍有不同看法。因为竞争必然牵扯到一个问题,就是公平的问题。还有人更把市场经济下的竞争道德化,说,承认人会“趋利避害”就已经颇有“抑善扬恶”的味道了,还要提倡竞争,这不是在倡导“弱肉强食”的罪恶理论吗? 

大家可能还记得,2001年的春运前夕,国家计委就“旅客列车提价”问题举行听证会。 

这个听证会实际上就是用价格竞争来解决资源优化配置问题和公平问题。在春运这个例子中,我们还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呢?也有。例如,我们也可以不提价,沿用让大家提前排队的办法,谁买到算谁的。但这个办法中,旅客彻夜排队的代价、“走后门”的代价、让“票贩子”倒票赚走的代价加到一起,可以肯定地说,需求方多支付的代价要远远大于火车票涨价的代价。更重要的是,作为需求方,涨价时旅客们多支付的代价将直接有助于铁路今后增加供给,而在“排队”方案中旅客们多支付的代价则完全无助于铁路供给增加。再例如,我们还可以用计划经济下的配给方式。每个公民发500公里的铁路购票证,大家自己去相互调剂余缺。这个方案听起来够公平吧?但是社会能够承受,或者说有必要承受这么大的一个资源配置成本吗?而且可以断言,即或这个方案真的行得通,那“购票证”的黑市将立刻兴盛起来。真正需要购票的旅客真的能够少付代价吗? 

那我们在竞争中就不需要关照弱势群体了吗?就不需要体现公平吗?需要。这个公平同样可以,而且应当通过价格杠杆实现。那就是加大软卧票的涨价幅度,降低硬座票的涨价幅度。后来实际实行的涨价方案证明是正确的。 

我们说对软卧票多涨价,是不是就是一种非市场化的不公平呢?不是。这个建议是有充分的经济学道理的。 

经济学上有两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一个叫“影子价格”,一个叫“机会成本”。 

先说“影子价格”。铁道部关于春运涨价的理由之一就是存在着“影子价格”。在火车票这个例子中,大致说,票贩子卖出来的价格就是春运票价的影子价格。票贩子们都知道,倒腾硬座票是挣不了多少钱的,加价幅度很有限,能挣钱的是卧铺票。这因为稀缺。这个稀缺不仅表现为卧铺票少,而且表现在买卧铺票的人购买力强上。影子价格是最能表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既然你铁道部提出了“影子价格”的理由,那就应当遵从“影子价格”所表现出来的价格差。软卧的“影子价格”最高,所以软卧就应当多涨。 

再说“机会成本”。你来听讲座就得少做生意。少做生意的损失就是你听讲座的机会成本。要让人家说听这门课“值”,就得让大家觉得听这个课的收益大于你的机会成本才行。 

那在春运这个例子中,铁路的机会成本是什么呢?我们假定正常情况下一节硬座车和一节软座车的票价销售收入都是一万元。现在由于春运超员,硬座挤进了更多的人。比如说50%吧。票价不涨,一节硬座车厢已经可以有一万五千元的票价收入了。可是软座一般不能超员,收入还是一万。你说铁路该不该考虑少挂一节软卧多挂一节硬座,或者对软卧提价50% 呢?因为这时软卧车厢的机会成本已经提高了50%。提价50%才能让软卧的机会成本和硬座的机会成本持平。这很公平。 

硬座是在超员情况下增收50%的。就是说每个旅客享受的空间大大缩小了。而软卧即或提价50%,因为并没有超员,旅客享受的空间并没有缩小。那么坐软卧的旅客该不该为供求失衡条件下占有优质资源再多付一些代价呢?应该。在这个例子中,在硬座不提价的情况下,软卧只涨50%还不行,应当涨80%,甚至100%才合理,才公平。如果硬座提价,那软卧应当涨得更多。 

这就是市场经济。这就是竞争。竞争有什么好处?竞争的好处主要有三条。一条是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优胜劣汰。优胜劣汰不仅是把资源配置给更有效率的支配者的意思,更重要的是不断促进社会、市场、技术不断向前发展。三是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在很多场合,用不着开很多会,无休止地讨论个没完,谁出价高就卖给谁。决策变得非常简单。 

市场经济下制度与秩序的本质是社会共同约定。 

我们知道,有了竞争,就必然引起另一件事,那就是秩序。近年来媒体上经常讨论的一个重点话题就是整顿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讨论从一个角度反映出,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因为市场经济发展了,竞争普遍化了,人们才需要考虑和关注秩序。 

要有秩序就得讲求规则。没有规则就乱套了。那就不是竞争,而是战争了。战争也没离开规则。战争的目的用经济学眼光看有两种,一是通过践踏规则掠夺资源,二是通过强制手段重建规则。 

规则、秩序都是一种制度安排。我们说到过,制度安排就是一种社会共同约定。那什么是市场经济秩序呢?由此而来,市场经济秩序就是为保证社会经济系统顺畅运行的社会共同约定。 

市场经济下的各种秩序,或者说各种社会约定是人们在万千次交易、竞争中总结出来的。人们在市场交易的实践中逐步懂得,建立秩序是有利于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的。约束所有的人,也保护所有的人。最初的秩序、规则可能是自发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交易范围的不断扩大,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自发的秩序、规则早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于是有了经过特定程序,由专门的社会管理部门制定、颁布的规则和规则约束下的秩序。社会共同约定是市场经济秩序。把这种约定上升为法律、法规、交易规则、技术质量标准以及道德准则等就是规则、制度。 

人们对竞争经常有善恶褒贬的说法,但对秩序、规则本身则一般没有。不会有人说我们不需要秩序,不需要规则。但是对规则的认定则有很大的不同。 

依据管理学的基本理论,规范化的社会共同约定,或者说社会共同行为规范,应当包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和“违背规范的后果如何”三个基本方面。常识可以理解,完善、顺畅的交通秩序一定包括“行人车辆靠右走”、“非机动车不可以在机动车道行使”和“违规要受到惩罚”三个组成部分。维护交通秩序的“硬件”设施、交通秩序的具体组织与维护者等都是“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和“违背规范的后果如何”这三方面基本约定的延伸。如果秩序出现混乱,一定是这三个方面中的某一个环节出现了漏洞。市场经济秩序及维护这个秩序的规则也同样如此。 

现在人们在讨论秩序、规则时喜欢说“公正”、“公开”、“公平”的“三公”原则。这三项的确是建立良好秩序的根本基础。但怎么样才算公正、公平?大家的判断标准并不一致。 

在我国现实的市场环境中,我们经常碰到一些地方、行业、企业用种种形式搞垄断价,地区封锁的事。垄断价肯定是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但搞垄断价的人也有很充足的理由。什么理由呢?为了保证国家税收,为了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话听起来理直气壮。你消费者不过是个私人,为了国家、公家、国有资产的利益吃点亏还不是应当的么?这种说法完全没有道理。 

市场经济有个最基本的规律,叫等价交换。只能在供求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任何道德、法律或行政权力方面的不平等都会使等价交换的原则扭曲,都会导致市场经济关系紊乱。用理论化的语言说就是,市场交易规则中不能有任何的超经济强制。 

我们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基本关系是两个完全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关系。他们之间不应当存在一方利益优先于另一方的特权。认为企业、供有者、政府一方是公,是公有利益;消费者是私,是私人利益,认为不能让公有利益吃亏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是把不同的经济关系,把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关系偷梁换柱地换到了供给与需求、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上。在厂商与消费者的交易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公与私的关系,消费者不论面对国有、集体、个体或外资企业,都是等价交换的过程,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消费者没有义务为任何企业的所有者利益承担责任,没有义务为政府的税费增收承担责任。 

把生产与消费区别为姓“公”和姓“私”的观念其实是在所有制关系上姓“公”姓“私”的争论在消费领域中的延续。为什么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会出现混乱?这种错误观念的存在,以及在这种错误观念下形成的市场规则不合理是重要原因之一。这就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命题,我国的消费理论、消费政策也要拨乱反正,而且要从深层次拨乱反正。 

有必要强调指出,消费者利用自己的合法收入,在合法的消费过程中支出货币以换取消费资料,这是市场经济下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消费者在这个经济行为中丝毫也没有占公共利益的便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公有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毫不搭界。不仅如此,在当前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所要推进的恰恰是消费的“私人化”进程。例如公车改革、住房货币化改革、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等。可以而且应当理直气壮地说,这个“私人化”代表着对客观规律的顺应,符合历史进步的方向。 

别以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是个小事。消费者这个概念本来就是市场经济的概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有“消费者”这个概念吗?没有。那时只有劳动者、创造者、贡献者的概念。人们认为消费是恶,生产、贡献是善,尽可能少地从社会索取,尽可能多地给社会贡献,才是必要的、崇高的。市场经济不是这样的,有生产就有消费,消费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社会发展到今天,消费已经不再是生产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附属的环节,而是关键的、第一位的环节。创造出需求,才有生产发展的余地;创造不出需求,生产就会停滞、萎缩.经济就无法增长。改革发展到这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已成为当前改革进程中社会经济关系调整最核心、最直接、最前沿的问题。 

为什么这样说呢?大家想,中国现在经济发展中最大的“瓶颈”是什么?是有效需求不足,是供大于求的失衡。过去几年来,我们花了那么大的政策代价去启动内需。在过去几年中,我国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始终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目前这个余额已经达到10万亿元。这说明,人们消费的物质基础是存在的,老百姓有这个消费能力。人们为什么不消费?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市场秩序不利于消费者,市场规则没有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当老百姓实现自己的消费行为时,他的利益总是受到侵害,你说他会愿意打开钱袋子吗?我们的消费者是理性的,是聪明的。他们不会因为市场规则的偏移而放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去选择那些质次、价高的产品。我们可以这样说,善待和尊重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利益就是扩大内需,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形式之一,就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最重要举措。 

市场秩序、市场规则不是哪个国家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随着分工和交换范围的扩大,这种社会约定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质上就是在加入一个世界公认的规则、秩序。WTO的核心问题是在“公平交易、自由竞争”基础上的一系列协定,即大家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政府不能或只能尽可能少的设置障碍。我们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否则无法加入国际竞争中去,无法与外部世界形成稳定的分工关系。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产业、企业和外来竞争者之间将处于面对面的竞争格局,面对质量、价格、服务以及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等诸多因素的较量。加入WTO后,我们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在企业的规模、技术、资本实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交易规则的挑战。举个例子说,我们维护消费者权益就得按照国际标准,而不是按传统思维下的“中国国情”来说话。我们的出口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际通行的,或者进口国规定的标准,不然就会受到抵制。 

目前我国的水果生产在规模上已经是世界第一,在品种、成本上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遇到一个新问题,就是“农残”问题。农药残留在水果表皮及其深处,洗都洗不掉。制成果汁都去不掉。这个“农残”标准不是我们定的,是有国际标准的。这种标准既是一种市场规则,也是当前一种新的贸易保护、国际竞争工具,叫做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包括技术壁垒、环保壁垒、消费者保护壁垒等。 

不仅在国际市场如此。在国内市场上也得遵守国际共同的“游戏”规则。例如,如果中国企业在国内市场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标准低于国际标准,那么消费者就会买外国企业的东西。中国企业就不可能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中取胜。很多人担心中国的企业能否承受得了国际标准。为什么承受不了呢?为什么只能由中国的消费者承受较低的权益保护标准,不能由企业承受较高的国际竞争标准呢?一方面,不是你想不想承受。这个共同的“游戏”规则是回避不了的。另一方面,没有什么比危机更能促进进化、进步和群体素质提高的了。事情逼到那一步,我相信中国的企业只会做得更好,不会做得更坏。 

要想建立规范的秩序,就得解决“不遵守秩序怎么办”的问题。这就要有法。法律就是专管“不能干什么”的。为什么人们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因为离开法制,市场经济的秩序、规则寸步难行。 

前期我国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状况已经发展到了失控的程度。我们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有个分析。认为其根本原因,在“无法可依”与“有法不依”两方面中,有法不依是导致混乱的主要原因;在“体制内”因素和“体制外”因素两方面中,政府、执法机构腐败及“猫鼠串通”等体制内因素的失控是主要原因;在市场机制与非市场机制两方面中,依托行政权力的垄断行为、地方保护主义等非市场机制是主要原因。 

有人把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原因归结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制度“真空”。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其说明的只是表层原因。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尽管仍不健全,但禁止和惩处故意危害人民健康与社会安全行为的法律还是明确具备的。一个显然的事实是,“毒大米”、“‘豆腐渣’工程”出现的原因并非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关键是为什么有法不依。 

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市场经济秩序出现普遍性混乱的根本原因不在于社会中有一部分人唯利是图或法制、道德操守低下。在任何制度背景下,唯利是图、损人利己、铤而走险或缺乏遵守共同行为准则意识的人总是存在的。所有的经济学说都有一个共同假定,即人总是趋利避害的。不论社会具有怎样的公开约定,如果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当人们发现,破坏制度总是可以比遵守制度获得更大的收益,那么这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一定会趋于紊乱。因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从遵守制度转向破坏制度。譬如制售假货可以骗钱且不受惩戒,或违规成本远低于违规收益时。这一点从常识中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出现普遍性的“有法不依”?因为维护制度的人或机构本身也在从破坏制度中捞取“好处”。可以断言,凡是违规、违法现象长期、普遍存在的地方,一定有执法者与违法者的串通,一定有执法者从违法行为的存在中获取利益。 

这期“话说什么是市场经济”要讲第三个问题:开拓信用资源的制度基础是财富归属的多元化。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碰到一个问题。“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方式不能满足需要。有时候需要先交钱后付货,有时候需要先付货后收钱。交换这个过程在时间被分割开了。还不仅如此,人们还看到,有时候做生意时自己的资金不够,可以和亲戚朋友借。在进一步发展中,人们发现,这种“借”还可以由一个专门的社会中介机构来承担,当成个生意来做。于是就有了银行。由此,就发展起了我们今天所说的信用经济。以后,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更多的信用工具、信用方式被创造了出来。比如说人们已经有一定了解的债市。企业发债,投资者买企业债。在这个借贷关系中,双方谁也不认识谁。那债权人为什么能够把自己的钱让债务人拿去用呢?因为有信用参与其中。 

在实践中人们发现,信用原来也是一种资源。利用信用资源,可以放大实际的资源规模,可以大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动员更多的闲置资源投入到经济活动中去。 

在我国过去2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动用信用资源并不是一件新鲜事。我们的改革开放始终是伴随着信用资源的利用、优化配置和扩张而发展起来的。上海的宝钢最开始就是借钱盖的。债权融资在我国不是一件新事物。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几乎所有重大事件都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发展密切相关。借钱就是动用信用资源。但是当时动用的主要是政府和财政的信用资源。此后,我们不仅懂得了动用信用资源,而且这个信用资源的涉及领域和范围还越来越扩大。 

在90年代后期,我们有以增发国债为基本内容之一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等。这个历史过程表明,信用资源已经在我国的经济运行中占有着重要地位。 

现在大家对国债这个信用形式的投资品种已经很熟悉了。最开始发行国库券时,各单位是摊派的,不买都不成,从你工资里扣。现在买国库券要排队。由于国库券具有风险低、收益高、流动性好等特点,现在这种信用品种已经为社会所普遍认同。

5. 市场经济理论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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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突破了f过去公5认6的计7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代表社会主义j和资本主义f两种经济制度本质属性的观念,认1为6它们都是经济手3段。 1。 计7划和市场作为0调节经济的两种手6段,它们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各有自己i的优势和长4处,在社会化2大m生产和存在着复杂经济关系的条件下x,市场经济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更显著的优势和较高的效率。但两者都有自身的不y足和缺陷,如计6划经济不i能有效解决效率和激励问题,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会引8发恶性竞争、短期行为8、道德缺失等。 1。 市场经济作为3资源配置的一u种方8式本身不v具有制度属性,但是,它与c社会主义u相结合而形成的经济体制则必须体现社会主义i基本制度的特征。把发展市场经济与b坚持社会主义u基本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3充分4发挥社会主义c制度的优越性,又p可以8充分4利用市场经济对发展生产力b的作用。

市场经济理论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6. 市场经济的含义是什么?

硬座车厢已经可以有一万五千元的票价收入了.可是软座一般不能超员,收入还是一万.你说铁路该不该考虑少挂一节软卧多挂一节硬座,或者对软卧提价50% 呢?因为这时软卧车厢的机会成本已经提高了50%.提价50%才能让软卧的机会成本和硬座的机会成本持平.这很公平. 
  硬座是在超员情况下增收50%的.就是说每个旅客享受的空间大大缩小了.而软卧即或提价50%,因为并没有超员,旅客享受的空间并没有缩小.那么坐软卧的旅客该不该为供求失衡条件下占有优质资源再多付一些代价呢?应该.在这个例子中,在硬座不提价的情况下,软卧只涨50%还不行,应当涨80%,甚至100%才合理,才公平.如果硬座提价,那软卧应当涨得更多. 
  这就是市场经济.这就是竞争.竞争有什么好处?竞争的好处主要有三条.一条是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优胜劣汰.优胜劣汰不仅是把资源配置给更有效率的支配者的意思,更重要的是不断促进社会、市场、技术不断向前发展.三是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在很多场合,用不着开很多会,无休止地讨论个没完,谁出价高就卖给谁.决策变得非常简单. 
  市场经济下制度与秩序的本质是社会共同约定. 
  我们知道,有了竞争,就必然引起另一件事,那就是秩序.近年来媒体上经常讨论的一个重点话题就是整顿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讨论从一个角度反映出,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因为市场经济发展了,竞争普遍化了,人们才需要考虑和关注秩序. 
  要有秩序就得讲求规则.没有规则就乱套了.那就不是竞争,而是战争了.战争也没离开规则.战争的目的用经济学眼光看有两种,一是通过践踏规则掠夺资源,二是通过强制手段重建规则. 
  规则、秩序都是一种制度安排.我们说到过,制度安排就是一种社会共同约定.那什么是市场经济秩序呢?由此而来,市场经济秩序就是为保证社会经济系统顺畅运行的社会共同约定. 
  市场经济下的各种秩序,或者说各种社会约定是人们在万千次交易、竞争中总结出来的.人们在市场交易的实践中逐步懂得,建立秩序是有利于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的.约束所有的人,也保护所有的人.最初的秩序、规则可能是自发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交易范围的不断扩大,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自发的秩序、规则早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于是有了经过特定程序,由专门的社会管理部门制定、颁布的规则和规则约束下的秩序.社会共同约定是市场经济秩序.把这种约定上升为法律、法规、交易规则、技术质量标准以及道德准则等就是规则、制度. 
  人们对竞争经常有善恶褒贬的说法,但对秩序、规则本身则一般没有.不会有人说我们不需要秩序,不需要规则.但是对规则的认定则有很大的不同. 
  依据管理学的基本理论,规范化的社会共同约定,或者说社会共同行为规范,应当包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和“违背规范的后果如何”三个基本方面.常识可以理解,完善、顺畅的交通秩序一定包括“行人车辆靠右走”、“非机动车不可以在机动车道行使”和“违规要受到惩罚”三个组成部分.维护交通秩序的“硬件”设施、交通秩序的具体组织与维护者等都是“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和“违背规范的后果如何”这三方面基本约定的延伸.如果秩序出现混乱,一定是这三个方面中的某一个环节出现了漏洞.市场经济秩序及维护这个秩序的规则也同样如此. 
  现在人们在讨论秩序、规则时喜欢说“公正”、“公开”、“公平”的“三公”原则.这三项的确是建立良好秩序的根本基础.但怎么样才算公正、公平?大家的判断标准并不一致. 
  在我国现实的市场环境中,我们经常碰到一些地方、行业、企业用种种形式搞垄断价,地区封锁的事.垄断价肯定是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但搞垄断价的人也有很充足的理由.什么理由呢?为了保证国家税收,为了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话听起来理直气壮.你消费者不过是个私人,为了国家、公家、国有资产的利益吃点亏还不是应当的么?这种说法完全没有道理. 
  市场经济有个最基本的规律,叫等价交换.只能在供求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任何道德、法律或行政权力方面的不平等都会使等价交换的原则扭曲,都会导致市场经济关系紊乱.用理论化的语言说就是,市场交易规则中不能有任何的超经济强制. 
  我们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基本关系是两个完全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关系.他们之间不应当存在一方利益优先于另一方的特权.认为企业、供有者、政府一方是公,是公有利益;消费者是私,是私人利益,认为不能让公有利益吃亏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是把不同的经济关系,把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关系偷梁换柱地换到了供给与需求、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上.在厂商与消费者的交易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公与私的关系,消费者不论面对国有、集体、个体或外资企业,都是等价交换的过程,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消费者没有义务为任何企业的所有者利益承担责任,没有义务为政府的税费增收承担责任. 
  把生产与消费区别为姓“公”和姓“私”的观念其实是在所有制关系上姓“公”姓“私”的争论在消费领域中的延续.为什么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会出现混乱?这种错误观念的存在,以及在这种错误观念下形成的市场规则不合理是重要原因之一.这就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命题,我国的消费理论、消费政策也要拨乱反正,而且要从深层次拨乱反正. 
  有必要强调指出,消费者利用自己的合法收入,在合法的消费过程中支出货币以换取消费资料,这是市场经济下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消费者在这个经济行为中丝毫也没有占公共利益的便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公有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毫不搭界.不仅如此,在当前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所要推进的恰恰是消费的“私人化”进程.例如公车改革、住房货币化改革、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等.可以而且应当理直气壮地说,这个“私人化”代表着对客观规律的顺应,符合历史进步的方向. 
  别以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是个小事.消费者这个概念本来就是市场经济的概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有“消费者”这个概念吗?没有.那时只有劳动者、创造者、贡献者的概念.人们认为消费是恶,生产、贡献是善,尽可能少地从社会索取,尽可能多地给社会贡献,才是必要的、崇高的.市场经济不是这样的,有生产就有消费,消费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社会发展到今天,消费已经不再是生产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附属的环节,而是关键的、第一位的环节.创造出需求,才有生产发展的余地;创造不出需求,生产就会停滞、萎缩.经济就无法增长.改革发展到这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已成为当前改革进程中社会经济关系调整最核心、最直接、最前沿的问题. 
  为什么这样说呢?大家想,中国现在经济发展中最大的“瓶颈”是什么?是有效需求不足,是供大于求的失衡.过去几年来,我们花了那么大的政策代价去启动内需.在过去几年中,我国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始终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目前这个余额已经达到10万亿元.这说明,人们消费的物质基础是存在的,老百姓有这个消费能力.人们为什么不消费?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市场秩序不利于消费者,市场规则没有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当老百姓实现自己的消费行为时,他的利益总是受到侵害,你说他会愿意打开钱袋子吗?我们的消费者是理性的,是聪明的.他们不会因为市场规则的偏移而放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去选择那些质次、价高的产品.我们可以这样说,善待和尊重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利益就是扩大内需,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形式之一,就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最重要举措. 
  市场秩序、市场规则不是哪个国家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随着分工和交换范围的扩大,这种社会约定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中国加

7. 市场经济的含义

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简单地说,市场就是商品或劳务交换的场所或接触点。市场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在市场上从事各种交易活动的当事人,称为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以买者、卖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活动中不仅有买卖双方的关系,还会有买方之间、卖方之间的关系。如果不考虑政府的作用,市场经济体系中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公众(消费者),一个是企业(厂商)。两个部门的相互关系,可以说明市场供求的一般原理。

市场经济一经产生,便成为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载体。迄今为止,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纷纷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这种经济体制的趋同,一方面表明市场经济具有极强的吸纳能力和兼容能力,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经济模式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美国、德国、日本市场经济体制是迄今世界各国中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模式,它们各有特点,各具风格。这种市场经济模式的多样性、差异性,既是各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内容,也是各国相关经济政策、国情和文化历史传统差异的折射。

1991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转换到市场经济》的研究报告中提出了成功的市场经济的三种主要模式:美国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德国和北欧一些国家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法国、日本的行政管理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

国外市场经济模式的共性

世界各国经济的丰富实践,使得经济模式在多样化的基础上日益走向互相整合。现代市场经济存在着以下共同特点:

(1)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是指为使经济行为达到最优和最适度的状态而对资源在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进行分配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根本之处就在于不是以习俗、习惯或行政命令为主来配置资源,而是使市场成为整个社会经济联系的纽带,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在经济运行中社会各种资源都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市场,由市场供求形成价格,进而引导资源在各个部门和企业之间自由流动,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2)经济行为主体的权、责、利界定分明。经济行为主体如家庭、企业和政府的经济行为,均受市场竞争法则制约和相关法律保障,赋予相应的权、责、利,成为具有明确收益与风险意识的不同利益主体。如果经济行为主体的权责利不界定清楚,那么,主体特别是企业这一微观层次就很难成为真正的自主性市场竞争主体。

(3)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竞争。从市场经济的理念上普遍强调竞争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为达到公平竞争的目的,政府从法律上创造出适宜的外部环境,为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日本的禁止垄断法等等。只有把各市场利益主体的活动都纳入到法律的框架内,才能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性和正常运行。

(4)实行必要的、有效的宏观调控。在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时期,国家的经济职能主要是保护经济发展的秩序,不直接干预经济运行。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控便成为经常的、稳定的体制要求,政府能够运用经济计划、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干预和调控。其目的,一方面是为经济的正常运转提供保证条件;另一方面则是弥补和纠正市场的缺陷。

(5)经济关系的国际化。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经济,它使各国经济本着互惠互利、扬长避短的原则进入国际大循环。经济活动的国际化不仅表现在国际进出口贸易、资金流动、技术转让和无形贸易的发展等方面,还表现为对协调国际利益的各种规则与惯例的普遍认同和参与。上述的所有市场经济的共同特征,对于发展中国家建立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相异特点也应该借鉴。

比如美国“企业自主型”市场经济强调对企业自主地位的确立和保障,政府对企业的关系真正的含义是服务;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以稳定求发展和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良性循环的做法,对于处理好发展与稳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日本“政府指导型”市场经济强调市场与计划的有效结合,对于后发达国家发挥政府调节的优势,提高资源利用的时空效率也不乏参考价值。

2016年3月16日,李克强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应该是道德经济。

市场经济的含义

8. 市场经济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