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简答题3

2024-05-02 08:13

1. 五五普法简答题3

(l)关于治安调解的条件。即治安案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公安机关才可以调解。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治安案件进行调解。一是调解的治安案件必须属于法定范围。即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对其他治安案件不得调解处理。这一条件又包含三个要点:首先,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因家庭、邻里、婚姻、继承、扶养、礼仪、财产等民间关系引起的权益争执。对于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调解。其次,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仅限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这里的“等”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应当限于“等”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即“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两种行为;另一种认为,不限于“等”内的行为,而应当包括“等”外的其他相类似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只要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可以,如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侮辱他人的行为等。我们认为,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对此类行为进行调解处理,社会效果会更好,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解释一》也明确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2004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也作了明确规定,在裁判案件中解释法律规范,是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规范在列举其适用的典型事项后,又以“等,”、“其他”等词语进行表述的,属于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以“等”、“其他”等概括性用语表示的事项,均为明文列举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且其所概括的情形应为与列举事项类似的事项。再次,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仅限于“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的情节较重,有的情节较轻。适用调解处理的只限于情节较轻的行为。情节较轻,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比较轻、手段不恶劣、动机不狠毒、后果不严重、社会危害性比较小。二是治安调解必须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主持表现为公安民警主持。如果没有第三人主持,则不能叫作调解;如果不是公安机关主持,则不是本条规定的治安调解。三是双方当事人都有愿意接受调解处理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治安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公安机关不能强制调解。

    (2)关于治安调解的选择。本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而不是“应当”或者“必须”调解处理。前者是法律规范的授权性规定,公安机关可以选择调解处理,也可以选择决定处罚;后者是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若如此规定,则公安机关无权选择,只能调解处理。“调解”和“处罚”的选择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能够达到教育双方、消除矛盾,不再继续实施或引发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为目的。实践中,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不适宜选择调解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果比较严重,情节比较恶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认错的;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利用民间纠纷打击报复的;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一贯蛮不讲理,无事生非,欺压群众的;④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或者达成协议后,又重新挑起事端,制造新矛盾或者造成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等。对此,《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主要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
附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做出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 
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和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第四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六)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
第五条  治安调解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实施。 
第六条  治安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治安调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公正原则。治安调解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不得偏袒一方。 
(三)公开原则。治安调解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的除外。 
(四)自愿原则。治安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五)及时原则。治安调解应当及时进行,使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治安调解不成应当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及时依法处罚,不得久拖不决。 
(六)教育原则。治安调解应当通过查清事实,讲明道理,指出当事人的错误和违法之处,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第七条  被侵害人可以亲自参加治安调解,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参加治安调解。委托他人参加治安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 
第八条  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调解时,可以邀请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 
    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九条  治安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以及损毁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和价值认定结论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条  治安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式样附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  《治安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安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 
(三)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治安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  调解协议履行期满三日内,办案民警应当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对已经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结案,对没有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查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  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现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进行现场调解。 
现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联(式样附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第十五条  经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应当纳入统计范围,并根据案卷装订要求建立卷宗。
    现场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制作卷宗,但办案部门应当将《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按编号装订存档。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治安调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X X X公安局
治安调解协议书

                                                              编号: 
   
  主持人_____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___ 调解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身份证件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 性别_____年龄____身份证件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调解见证人姓名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实(包括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包括协议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对已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对不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
  当事人意见: 签名(盖章):
  当事人意见: 签名(盖章):
  主持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公安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X X X公安局
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身份证件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业 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 _________ 性别_____年龄____身份证件及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实: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并当场履行,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
  当事人(签名):
  当事人(签名):
  办案民警: 
   
                                           (公安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第一联:存根;第二联:送当事人;第三联:送当事人)

五五普法简答题3

2. 六五普法试卷及答案都有哪些

      在普法知识中,六五普法也占据了一部分,那么,对于六五普法,都有哪些相关的题目呢?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六五普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六五普法试卷选择题         1、下面几部法律中,专门保护我们小学生的法律是(B)
         A、《义务教育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D、《教师法》
         2、法律是什么(D)
         A、规则 B、习惯 C、纪律 D、有强制力的规则
         3、小明踢完足球后,将复读机遗忘在学校的球场边,后得知被同学小强拾得,便找其追讨,小强却一口回绝,其理由是拾得的东西理应归自己,拒不归还。小明这时应该怎么办?请你为他出个主意(B)
         A、纠集同学帮忙,强行讨回
         B、向学校保卫科报案,或向陈某说明拾物不还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C、抽查小强的书包
         D、把小强的手机扣下来不还。
         4、在马路的十字路口,尽管车杂人多,可由于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结果是有条不紊,道路畅通无阻。它告诉我们(A)
         A、要遵守交通规则 B、社会生活要有规则
         C、遇事要互相礼让 D、如果两边没有车,即使是红灯也可以通过
         5、遇到有坏人进行抢劫、盗窃、强奸、杀人时,遇到有人打架、斗殴、械斗时,自己、家人或旁人在紧急状态下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时,都可以打报警求助电话。请问下列号码中哪一个是报警求助电话?(B)
         A、119 B、110 C、120 D、122
         6、当“我”独自在家时,下列哪个行为容易发生危险:(D)
         A、要锁好防盗门 B、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C、入夜开灯后拉好窗帘 D、当有人敲门时,先打开门,再问对方是谁
         7、下列哪个场所,不需要每日升挂国旗(D)
         A、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D、小学校
         8、中华人民共和国(B)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 B、公民 C、群众 D、自然人
         9、国徽及其图案可以用于(C)
         A、商标、广告 B、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C、法院
         D、私人庆典活动
         10、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A)
         A、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B、营业性歌舞厅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C、只要有正式营业执照的商店,就可以向未成所人出售烟酒
         D、任何经营场所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11、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场所不包括(D)
         A、博物馆 B、科技馆 C、图书馆 D、歌舞厅
         12、下面哪个是合格的家长?(D)
         A、爸爸打哭孩子,说:“再不听话还打你!” B、爸爸让孩子给自己买烟
         C、孩子打坏了别人的玻璃时,父母拒绝赔偿 D、孩子生病时,父母急忙带她去医院
         13、小丽考试没考好,班主任老师打了小丽一耳光。老师这样做吗?(D)
         A、对,老师打她是希望她成绩进步 B、对,老师是老师,她教育学生是应该的
         C、错,老师不应该在那么多同学面前打人 D、错,老师可以教育学生,但不可以打人
         14、国家实行(B)年义务教育制度。
         A、六年 B、九年 C、八年 D、十二年
         15、小明的爸爸在家招待客人,让小明(小学三年级学生)到超市买两包香烟,超市营业员没有卖给小明。营业员的做法(C)
         A、不对,因为小明已经有了行为能力 B、不对,应该问清情况后决定是否出售
         C、合法,因为经营场所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烟酒 D、不对,因为是小明的监护人让买的
         16、燃放烟花爆竹时,下列哪个选项是不安全的行为?(C)
         A、购买烟花爆竹到公安、质检等部门认定产品合格的商品购买
         B、点烟花爆竹时,脸不要贴得太近,以免炸伤面部和眼睛
         C、发现烟花爆竹不响时,急忙上前察看 D、不随意拿在手中燃放
         17、下列行为符合交通规则的是哪一项?(D)
         A、和父母在机动车上散步 B、为走近路钻过马路上的行人护栏
         C、10岁的小明骑自行车上学 D、小红自己走过街天桥
         18、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当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A)
         A、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让老师写检查 C、扣老师工资 D、让老师向学生道歉
         19、课间活动时间,哪个行为是没有危险的?(D)
         A、小明和朋友在座位旁边打闹 B、小红和朋友在楼梯追跑
         C、小强从楼梯扶手滑下来 D、小华和朋友在操场上跳绳
         20、小红很喜欢上网,也通过网络认识了很多的新朋友,可是小红的下列做法中,哪个是正确的呢?(A)
         A、拒绝把自己家的详细地址告诉网友 B、自己一个人出去见网友
         C、告诉网友爸妈具体工作单位和电话 D、爸妈不在家的时候约网友来家里玩
         21、有陌生人问路时,你应该怎么做呢?(A)
         A、详细地告诉他怎么走 B、虽然他问的地方很偏僻但还是带他过去
         C、上学就要迟到了,所以告诉他自己不知道
         D、他问的地方很繁华并且希望可以有人带路,所以带他过去
         23、小红在“佳艺影楼”拍了一组艺术照,10天后,小红的这组照片被放到了影楼的橱窗里。下面这些说法中,你认为哪个是不正确的?(D)此处《读本》漏印第22题,此处的22题为《读本》的23题,题号以此依次减去。
         A、影楼的行为没有得到小红同意,是不对的 B、小红的照片被用来打广告,说明小红的照片很漂亮
         C、影楼应该向小红支付费用 D、小红不可以向影楼要钱
         24、下列哪个不是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内容(D)
         A、免杂费 B、免书本费 C、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D、免除学费
         25、(B)不得在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A、学校老师除外其他人 B、任何人 C、学生 D、校长
         25、年满12周岁方可驾驶(B)
         A、人力车 B、自行车 C、摩托车 D、三轮车
         26、小明上数学课时玩游戏机,下面哪个说法正确?(B)
         A、为了让小明认真听课,老师可以把游戏机没收
         B、老师可以把游戏机收起来,课后还给小明或者给小明家长
         C、小明违反了纪律,作为处罚,老师可以没收游戏机
         D、因为小明上课违反了纪律,老师可以让他罚站。
         27、
         第一文库网学生在学校违反校规,法律规定学校(C)对学生进行罚款。
         A、应当 B、可以 C、禁止 D、有权利
         28、下面哪个行为是不爱护人民币的行为?(C)
         A、不乱揉乱折人民币,存放时要平铺整理 B、不在人民币上写字、标号、涂画、记数、盖章等
         C、把人民币折成好看的工艺品 D、把残缺污损不能流通的人民币到银行兑换
         29、下面乘坐公共汽车的行为,哪个是不安全的?(B)
         A、等车时,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
         B、等了很久都没有来车,很多人拥挤在车行道上等车
         C、上车时,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
         D、车辆行驶时,不在门边拥挤、站立。
         30、未满(B)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上路。
         A、10 B、12 C、14 D、16
         31、在公共场所,下列哪种行为是不文明的、不讲礼仪的行为?
         (C)
         A、在参观展览时安静、不大声喧哗 B、乘车时主动购票或刷卡
         C、观看演出时大声打电话,影响其他观众 D、自觉排队,不加塞
         32、爸爸去世三年了,小明的妈妈又给他找了个新爸爸。可是奶奶不同意,说小明还小,妈妈不能再婚,如果真的再婚,那么就必须把小明留下。奶奶这样做对吗?(D)
         A、对,奶奶是家里的长辈,我们应当听长辈的话
         B、对,小明还小,新爸爸可能对小明不好
         C、对,但是婚姻自由,小明妈妈可以自由选择再婚与否
         D、错,妈妈是小明的监护人,奶奶不能强行留下小明
         33、下列哪种行为是不爱护环境的行为?(D)
         A、不随手乱丢垃圾 B、不乱扔废电池
         C、不乱扔咀嚼后的口香糖,用包装纸包好再丢进垃圾箱内
         D、使用超薄塑料袋购物
         34、下列哪种行为不是违法行为?(D)
         A、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B、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C、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 D、参加学校组织的植树节活动
         35、下列哪项不属于塑料的危害?(D)
         A、废旧塑料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
         B、抛弃的废旧塑料,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
         C、废旧塑料很难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如果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
         D、塑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36、(A)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A、十 B、八 C、十二 D、十四
         37、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是什么?(A)
         A、生命健康 B、姓名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38、小明9岁,其从事的民事活动中,做法不能得到法律确认的是(B)
         A、小明继承父亲的商品房一套,价值100万元 B、小明将继承父亲的房屋赠与希望小学C、小明花5元钱在小卖部买了一本书 D、小明获书法比赛一等奖,奖金5000元
         39、下面哪个玩具是没有危险的,可以带到学校和同学一起玩?
         (D)
         A、注射器 B、打火机 C、射程30米的仿真枪 D、毽子
         40、如果你同爸爸妈妈在逛街或游公园时走散了,下面哪个方法是错误的?(D)
         A、原地等候,保持平静,不跟陌生人走 B、通过广播寻找父母
         C、向工作人员求助 D、有一个陌生叔叔说可以带我去找妈妈,我高兴地跟着他走了
         41、小学生小明发现自己家附近开了一个野味馆,专门制作一些诸如穿山甲、娃娃鱼等野生动物供人们食用。小明的以下行为错误的是(B)
         A、小明给工商局打电话,工商局对野味店进行了查处
         B、小明和父母一些去野味店品尝了野味
         C、小明坚决不去野味店、坚决不食用野味
         D、小明制止了喜欢野味的爸爸去野味店食用野味
         42、在雷雨天气时,下列哪项是不安全的行为?(B)
         A、不在室外游泳 B、站在大树下避雨
         C、不在山顶、山脊或建筑物顶部等高处停留 D、要及时关闭门窗口
         43、我们在打通110、119、120等电话后,以下哪个选项是错误的(D)
         A、沉着冷静,不要惊慌,要用普通话 B、要讲清楚自己的姓名、所在位置、联系方法等C、打电话时要实事求是 D、打电话时着急地哭了,也说不清楚自己在什么地方
         44、乘坐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时,下列哪种行为是不安全的(C)
         A、搭乘前应系紧鞋带,留心松散、容易飘起的服饰,以防被挂
         B、在入口处,按顺序依次搭乘,不能相互推挤
         C、沿着自动扶梯的扶手滑下去 D、不在出口处逗留,以免影响其它乘客的到达
         45.15岁小明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明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试问小明父亲的做法(B)?
         A.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B.违法C犯罪
         六五普法试卷判断题         1、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2、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是违反了《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法律就是国家制定的规则,约束着每个人的行为。(√)
         4、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5、我国国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都是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条款,是要求大人的,我们知道了也没用。(×)
         8、蒙古族的小朋友有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自由。(√)
         9、我们的作品只有公开发表了,才享有著作权。( × )
         10、儿童必须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起始年龄是7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8周岁。(√)
         11、未成年学生有休息娱乐的权利。(√)
         12、小明总是欺负同学,学习成绩也不好,老师说如果再犯错误,就开以开除他。(×)
         13、小明上学经常迟到,为了不影响其它同学,老师可以不让他上课。(×)
         14、老师不可以在教室内吸烟,但是可以在图书馆里吸烟。(×)
         15、年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两轮摩托车可以侧面乘坐或反向骑坐。(×)
         16、不要用铁、铜等金属制品去试探家中一切电源插座;不要用手触摸电线皮的剥落处。(√)
         17、行人走累了,可以坐在道路隔离设施上休息。(×)
         18、乘车时可以看书,还可以吃棒棒糖、果冻、冰棍等零食。(×)
         19、小明捡到一个手机,如果找不到失主,可以把捡到的手机据为己有。(×)
         20、小明经常欺负我同学并把我同学打伤,同学让我帮助解决,我才去打小明,这应该就是见义勇为。(×)
         21、三年级的小学生可以在放假期间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自行车。(×)
         22、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23、因为故意用石块砸别人的狗而被咬,狗的主人没有责任,由受害人自己负责。(√)
         24、不要用铁、铜等金属制品去试探家中一切电源插座;不要用手触摸电线皮的剥落处;但可以在电线下放风筝。(×)
         25、使用110、1109、120、122都免收电话费。(√)
         六五普法试卷填空题         1、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是电影 《风云儿女》 的主题歌。
         2、小学生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 营 利 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3、父母不让子女上学,是违反了 义务教育法 。
         4、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 吸 烟 。
         5、假币是指 伪造、变造 的货币。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时,应当 在确认安全后 通过。
         7、捡拾东西要还给失主这是道德要求的,如果不还就是不当得利的行为,行为的法律性质是 违法 ;在失主要求返还而拒不返还的则可能构成 侵占 行为。
         8、公共财产都是属于 国家 和 集体 。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 检举 和 控告 。
         10、最常见的消防器材是灭火器。
         11、拐骗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2、《铁路法》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 行走 、 坐卧 。
         13、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搭乖无人值守电梯的,应当有 成年人 陪同。
         14、要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要按照产品的说明书燃放,升空类的烟花爆竹不准 横放 。

3. "五五"普法内容

分类:  社会民生 >> 其他社会话题 
   解析: 
  
 关于“五五”普法的思考 
 
 从“一五”到“四五”,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都对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高而产生鲜明的推进作用。“四五”普法经过各级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半年后,将进入新一轮五年普法规划——“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活动。如何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的确值得各级认真总结和思考。 
 
 (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 *** 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 *** 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 *** 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 *** 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三)关于“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继续按照“四五”普法“党委领导、 *** 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重点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 
 
 在普法的日常运行机制中,特别要强调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省制订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常州市也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我区《法治武进建设实施规划》都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抓普法依法治理的司法行政部门普法教育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运用好《条例》、《办法》和《实施规划》,充分依靠党委、 *** 、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借助领导的力量,依法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普法教育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以形成党委 *** 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主动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与 *** 各部门、社会各团体和基层组织的有效的联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借“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之东风,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年度经常考评和五年综合性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估体系,使“五五”普法一开始就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高起点、高标准轨道。

"五五"普法内容

4. 六五普法试卷及答案

2011年第二管理区干部学法考试试卷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所给的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请将其字母序号填写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计20分 。)
1、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三分之二             D    四分之三
2、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
A   一届                B  两届   
C   三届                D  四届
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
A   5%                 B   15%
C   25%                D   35%
4、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  三十日             B  四十日    
C  五十日             D  六十日
5、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五年
6、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
A  十年               B  二十年         
C  三十年             D  四十年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关闭的,有关单位应当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       )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A  十日               B 二十日         
C  三十日             D 四十日
8、每年(      )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A  十二月一日               B十二月二日
C  十二月三日               D十二月四日
9、《残疾人就业条例》自(        )起施行。
A、2007年2月14日       B、2007年2月15日
C、2007年5月1日         D、2007年5月2日
10、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三个月                 D  四个月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所给的答案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是正确的,请将其字母序号填写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3分,共计30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        )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A  省                   B   自治区      
C  直辖市               D   特别行政区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         )。
A  人民代表大会          B  人民政府   
C  人民法院              D  人民检察院
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但,下列哪些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 
A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B  自创商誉
C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D  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4、企业的下列哪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
A  开发新技术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B  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C  开发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D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5、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          )方式。
A   要约                B   要约邀请
C   要约引诱            D    承诺
6、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A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7、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          )的原则。
A   统一领导              B   分级管理
C   公众参与              D   社会监督
8、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有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          )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A 广播站            B 宣传栏      
 C 墙报              D 文艺演出        E 法律咨询
9、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         )二者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A  集中就业            B  集体就业
C  分散就业            D  分开就业
10、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的权利。
A  占有                B  使用
C  收益                D  处分
 三、判断题(对的划�0�0 ,错的划�0�7 ,每题2分,共计20分。)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可以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
  3、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4、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5、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6、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7、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的户外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或者拆除。(         )
8、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     )
9、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0、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 
四、案例分析题(30分)
案例简介:张某有耕牛一头,因看管不善走失,刘某发现后将耕牛牵至公安机关招领。招领期满后,公安部门依法对该耕牛进行拍卖,王某购得。后该耕牛被小偷偷去,李某从小偷处购得此耕牛后不久又遗失,被人发现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招领失物时,张某、王某、李某均到公案机关认领该耕牛,三人发生争议,诉请法院。
问题:谁有权取得该耕牛?为什么?
 
 
 
 
 
 
 
 
 
 
 
 
 
 
 
2011年度第二管理区学法考试试卷(B)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宪法第64条               2、B 宪法第87条
3、C  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        4、D  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
5、D合同法第104条             6、B  合同法第214条
7、B  市容环境法第55条         8、D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21条
9、C 残疾人就业条例序言         10 C 物权法第20条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宪法第59条             2、AB宪法第112条
3、ABCD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4、ABCD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5、AD合同法第13条            6、ABCD  合同法第20条  
7、ABCD市容环境法第3条       8、ABCDE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19条
9、AC残疾人就业条例第2条     10、ABCD物权法第39条
三、判断题
1、错   宪法第65条           2、错  宪法第65条
3、对  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    4、对  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
5、对  合同法第31条          6、对  合同法第37条
7、对  市容环境法第27条      8、对  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23条
9、对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9条   10、对 物权法第42条
四、案例分析题
王某有权取得该耕牛。张某、李某无权取得。理由如下:
(1)该耕牛虽然是张某的,但经招领而未去认领,且依法被拍卖,其所有权被强制消灭;(2) 王某从拍卖场所购得此耕牛,是合法取得,拥有所有权,且其所有权不因耕牛被盗而消灭;(3) 李某虽为取得该耕牛所有权支付了对价,但由于是从小偷处购买的,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不能取得所有权。

5. 五五普法内容是什么

五五”普法宣传标语 

一、全党动员,全民发动,迅速掀起“五五”普法新高潮; 

二、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建设平安法治新时代;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五、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六、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八、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九、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十、实施“五五”普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教育工程; 

十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十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五五”普法宣传教育; 

十三、开创农村普法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


关于“五五”普法的思考 
从“一五”到“四五”,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都对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高而产生鲜明的推进作用。“四五”普法经过各级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半年后,将进入新一轮五年普法规划——“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活动。如何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的确值得各级认真总结和思考。 

(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三)关于“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继续按照“四五”普法“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重点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 
在普法的日常运行机制中,特别要强调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省制订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常州市也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我区《法治武进建设实施规划》都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抓普法依法治理的司法行政部门普法教育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运用好《条例》、《办法》和《实施规划》,充分依靠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借助领导的力量,依法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普法教育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以形成党委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主动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团体和基层组织的有效的联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借“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之东风,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年度经常考评和五年综合性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估体系,使“五五”普法一开始就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高起点、高标准轨道。

五五普法内容是什么

6. 五五普法指的是什么

“五五”普法常识 1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哪些? 答:(1)在家观看电视台《法制在线》等法制栏目。(2)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3)参加法律咨询活动。(4)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5)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6)遇到法律问题向社区律师进行咨询。(7)观看街道社区法制专栏、板报。(8)参加司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9)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10)观看法制文艺演出。(11)浏览法治网站或网站的法治文章等等。(12)参加考试时,试卷中有法律知识考题,也可视为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 、什么是“五五”普法? 答:“五五”普法,是指2006——2010年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五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 、“五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五五”普法的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2010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06年,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至2010年,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总结验收阶段。  4 、“五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全市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5 、“五五”普法的重点学法对象有哪些?学法的侧重点各有什么不同? 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和农民。领导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能力。公务员学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青少年学法,重在培养法制观念。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重在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能力。农民学法,重在提高法律素质。

7. 五五普法内容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五五普法内容

8. 五五普法是指什么?

2006年,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目的在于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