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是

2024-05-18 18:16

1.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是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原则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按劳分配中的“劳”还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而只是以公有制企业为单位的局部劳动。
第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原则,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的标准实现。
第三、按劳分配中的劳动量是以被社会承认的劳动量作为计量标准的,而不是按照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量来计量的。
第四、按劳分配还必须通过商品货币形式来实现。
第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扩展资料:
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它的基本内容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在此基本上,必须确保一个前提,那便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劳分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是

2. 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劳分配的实现: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主体,但不是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
    (2)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原则,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因为,公有制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们之间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劳动贡献,而且取决于其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3)按劳分配还不能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只能以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所曲折反映的劳动量为尺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人劳动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其社会劳动的性质只能通过商品的市场交换才能得到实现和转化。按劳分配只能以通过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为尺度。
    (4)按劳分配必须借助于商品货币形式来实现。劳动者先以货币工资形式取得劳动报酬,再用货币工资到商品市场上购买个人消费品。因此,按劳分配的最终实现还要受商品价格和商品供应量的影响。

3.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是以( )

应选B。
按劳分配是以企业为单位来进行。马克思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按劳分配在全社会按照统一的标准,由社会直接分配给劳动者。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具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因此,按劳分配的实现同企业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由于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效果不同,因而每个企业的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的水平也就不同。劳动者个人收入的多少,不仅取决于本人的劳动状况,还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这就决定了现阶段同工同酬的原则还只能在企业范围内实现,不同企业之间还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是以( )

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有哪些特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特点是:第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方式的主体,而不是社会惟一的分配原则。第二,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第三,只能以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所曲折反映的劳动量为尺度。第四,还必须通过商品货币形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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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是由什么决定的

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所决定的,归根到底,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 
第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生产资料为劳动者共同占有,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因而谁也不可能凭借对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来不劳而获地取得收入。公有制决定了个人消费品只能按劳分配。而按劳分配是一种有利于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的分配方式,是公有制的实现或落实。 
第二,由于旧的社会分工的存在,以及劳动还没有成为劳动者生活的第一需要,仍然是谋生的手段,这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在社会主义社会,旧的社会分工还没有消失,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差别还仍然存在,从而各个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也还存在着很大差别。同时,人们还不能做到无条件地、不计报酬地为社会劳动,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仍然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只有承认劳动的这种差别,并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分配个人消费品,才能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热情,使劳动者各尽所能地努力为社会作贡献,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按劳分配的实现首先将受到社会产品数量的制约。而可分配产品的数量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没有达到共产主义社会那样的高度,产品还没有极大丰富。因此,它既不能实行像原始社会那样的平均分配,也不具备实行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的条件,而只能实行按劳分配。 
总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是由什么决定的

6. 论述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按劳分配的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其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首先,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平等,在公有制内部人们不能凭借公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从而使消费品能够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式分配。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既不会像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那样,为了群体的生存而不得不实现平均分配,也不可能像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那样,实行按需分配,劳动作为谋生手段,要求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所以,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选择。

  再次,在社会主义社会,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实行实按劳分配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人们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也不例外。与非公有制经济不同,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劳动者物质利益实现的主要形式是按劳分配。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按劳分配的本质是否定剥削,同时承认利益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说,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了统一。

7. 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劳动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按劳分配不能通社会直接计算和分配劳动时间来实现,而只能通过市场机制以迂回曲折的形式来间接地加以完成。因此,按劳分配的具体含义和实现形式与马克思当年理论上的设想存在很大的差别。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劳动交换首先表现为商品交换,企业投入的劳动量首先必须表现为价值,但是并不是任何劳动都能形成价值。企业的劳动只有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要求时才能得到承认,才能形成价值,否则会影响产品价值的形成。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按劳分配尺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不仅包括生产过程脑力和体力的支出,还包括管理和经营等特殊的劳动形态。企业的劳动成果和收入水平不仅要受企业劳动者劳动强度和熟练程度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要受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如果说企业的管理是对生产活动所进行的组织、协调、计划和指挥,属于生产性要素,那么企业的经营活动则是直接与商品流通和市场营销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劳动的性质明显的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影响,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是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因此按劳分配的实现必须以企业为中介,通过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来实现。企业首先要根据自己创造的经济效益从社会获得相应的收入,然后才能在企业内部实现按劳分配,由于在劳动和价值、价值和价格、价格和收入之间存在着许多的中间环节,受到许多复杂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的收入以及根据这种收入而进行的按劳分配从全社会看只能作为一种趋势或近似值而存在。
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这种变化不是对按劳分配的否定,而是对按劳分配理论的发展。我们不应把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对立起来,而应该把按劳分配的本质与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区别开来。按劳分配的实质是消灭剥削,反对平均主义,承认能力和贡献上的差别及其对个人收入的影响,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涉及的是这一原则的实现方式。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不仅有利于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而且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8. 为什么说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按劳分配的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其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首先,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平等,在公有制内部人们不能凭借公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从而使消费品能够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式分配。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既不会像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那样,为了群体的生存而不得不实现平均分配,也不可能像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那样,实行按需分配,劳动作为谋生手段,要求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所以,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选择。

  再次,在社会主义社会,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实行实按劳分配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人们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也不例外。与非公有制经济不同,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劳动者物质利益实现的主要形式是按劳分配。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按劳分配的本质是否定剥削,同时承认利益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说,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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