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的基本形式有

2024-05-10 06:24

1. 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的基本形式有

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方式最基本的有三种,即货币支付、实物支付和服务支付。社会保障基金支付是指按照社会保障法律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方式,由社会保障实施机构将资金支付给社会成员,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是社会保障功能得以实现的关键性环节。从立法上看,社会保障基金支付法律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支付项目、支付条件、支付形式等几部分。社保基金的具体运作: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的基本形式有

2. 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的基本形式有

1、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的筹资模式。所谓近期横向收支平衡是指当年内征缴的社会保障基金总额与同期的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额保持平衡。现收现付制的具体做法是先将当年所需支出的社会保障费用加以预算,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障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在“以支定收”原则下,当年收缴,当年支付。2、基金积累制基金积累制又称“基金制”、“储蓄制”,是一种以远期纵向收支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模式。所谓远期纵向收支平衡是指在整个投保期内,投保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障基金与其投资收益的总和,与投保人所享受的待遇总额保持平衡。投保人基金积累制的具体做法是在对社会经济指标(包括退休率、死亡率、工资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息率等)进行长期预测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总平均收费率,将其分摊到保障对象的整个投保期。将尚未支出的保险金积累起来进行投资运营。基金积累制要求企业和个人按照工资收人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将这些费用计入个人账户进行积累,在符合领取条件的时候将积累的基金按一定的方式发放给个人。3、部分积累制部分积累制又称“部分基金制”、“混合制”,是将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部分积累制包括在现收现付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积累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积累两种管理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在现收现付的框架中,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将当年未支付完的资金积累起来,形成基金并在支付高峰期时用来补充当年收不抵支的缺口。第二种方式是将收缴的社会保障资金分为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社会统筹账户按以支定收,不留结余的现收现付方式筹集;个人账户则实行完全积累。部分积累制可以集中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优点,并有效克服二者的缺点,既能够根据短期支付需要进行社会统筹,又可以形成适度积累。积累部分通过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可以减轻下一代的负担,缓解代际之间的矛盾。目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1993年11月,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中,首次提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199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渐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199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颁布,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3.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什么组织制定

我国拟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的意见。同时,明确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扩展资料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提供的材料
参保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表。
二、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参保人近亲属的,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三、病历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手术麻醉记录等)、医疗费原始有效票据及明细汇总清单等。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政务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什么组织制定

4. 简述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证基金的关系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首先,我国社会养老保 险的筹资模式没有转向基金式的...那么就只能建立起一个地方性的基本...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又得不到任何社会... 

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不能仅从经济的或政治的或社会的层面去...具体理由包括:一是征税与征费的强制性强弱,不在于名称而在于对社会保险基金... 

不知道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住房公基金等)有什么影响?老家在安徽,户口...户口与实际参保地目前没有冲突,《社保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 

还可以通过建立全社会的统一的社会...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都是在...但也形成了负面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安定...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其核心是引进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积累基金建筑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助调剂的机制。单位缴纳的保险费...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各地启动时间不一,覆盖范围不一,严重影响不同性质单位职工...3.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缺少应有的监督手段。如:(1)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 

社会保障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再分配可以有多种渠道,通过社会保障进行的再分配,是高度社会化的再分配,其目的是在社会范围内调剂使用从社会筹集的基金,以... 

现在国家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将今年的七月一日正式实施。其内容包括养老、医疗...其中绝大部分都投向了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很难享受到。以2009年的... 

如果对这个问题没有恰当的应对之策,不仅社会保障制度无法平稳运行,而且将影响...田成平也透露,《社会保险法》已经列入了中国的立法规划,劳动保障部下一步...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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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原则是什么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社会保障基金是一种专款专用的基金,是受保人的“保命钱”。为了确保社会保险机构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必须遵守安全性原则,使基金能够安全返回。多数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社会保障基金必须投资于安全性资产上,因此政府债券作为“金边债券”往往成为首先。基金投资的流动性是指为保值增值而将基金投资的某一项资产,在其不损失原价值的条件下,能随时可转换现金的能力。为了应付诸如医疗、工伤等保险随时可能支付的需要,投入营运的基金能够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在各类资产中,债券和银行存款的变现能力较强,但收益较低,尤其是定期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往往会丧失利息收益。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原则是什么

6.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什么组织制定

我国拟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的意见。同时,明确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扩展资料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提供的材料
参保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表。
二、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参保人近亲属的,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三、病历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手术麻醉记录等)、医疗费原始有效票据及明细汇总清单等。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政务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7. 社会保险的保险费支付方一般是

问:答:不用。被派遣员工作为劳动者享受《劳动法》上规定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开立社会保险账户,并缴纳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劳务派遣企业应承担劳动法上规定的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在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支付问题上,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1)劳务派遣企业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是由用工单位支出的,一般包含在向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的服务费中,这些费用的支付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用工单位没有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支付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的,应由劳务派遣企业根据劳务派遣协议进行主张。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无论用工单位是否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金额,都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工单位违约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要求其履行劳务派遣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用工单位违约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所对应的款项,绝不是劳务派遣单位不依法支付社会保险费的理由。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如因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协议,未向劳务派遣单位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款项,导致劳务派遣单位未能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本条为依据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或被告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主张。当然,就补缴社会保险费这一特殊问题而言,在我国的许多地区,都被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从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对于劳动者的此类主张往往决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申请)。这一点,需要读者留意。3)在用工实务领域,基于效率的考虑,派遣单位可能会与用工单位约定由用工单位直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避免了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用工费,派遣单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复杂过程,但这种约定只是双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委托义务),并不改变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性质,即法定的义务不能通过合同来改变,但是实务中为了便于操作,可以通过合同来调整法定义务的履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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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保险费支付方一般是

8.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什么组织制定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具体规定如下: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的意见;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备案;3、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方面的建议。基本支付范围如何界定1、符合医疗收费标准;2、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4、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5、符合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定;6、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转诊和异地就医规定;7、符合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管理办法;8、符合特定门诊病种目录;9、符合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哪些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1、因本人故意行为如自伤、斗殴、吸毒、酗酒、无证驾驶车辆、船舶或因本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伤病的;2、属于生育、工伤、、医疗事故的;3、施行美容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矫正治疗的;4、属于预防保健、康复、疗养的;5、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因病就医的;6、在医疗机构挂床治疗或同时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医疗机构就医的;7、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如属特定门诊病种范围的,其治疗费用按特定门诊的有关规定支付);8、超过七天的出院带药,住院期间自行购药,无详细记录的药品,家属、陪人等非当事人的检查、治疗、用药,与特定门诊病种、住院疾病病情无关的检查、治疗、用药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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