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个债权和债务通俗理解

2024-05-21 17:29

1. 求一个债权和债务通俗理解

债权是一种权利,通俗一点说就是别人欠你钱,你就对别人拥有债权;而版债务是权一种义务,就是你欠别人钱,你就负有对别人还款的义务。
比方,有人欠你2000元未还,你拥有债权2000元;你欠对方2000元未付给对方,你就对对方有2000元的债务。
两者的区别是: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即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即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为:债权与债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是缺一不可的bai。债权与债务的区别主要是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区别。在同一个经济关系中,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又是同时存在的关系。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出资一方是债权人,另一方借钱的则是债务人,债权与债务是相互的,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是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区别并非必然导致物权的意思表示必须独立于债权的意思表示,也并非是产生特殊的物权变动方法的根据。

债权的概念

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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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债权和债务如何理解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2、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1、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扩展资料:债务的内涵:
1、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债权的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务

3. 求一个债权和债务通俗理解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拓展资料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2.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3.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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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债务债权通俗解释

1、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3、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拓展资料:基本要素债券尽管种类多种多样,但是在内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这些要素是指发行的债券上必须载明的基本内容,这是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约定,具体包括:1.债券面值债券面值是指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后应偿还的本金数额,也是企业向债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计算依据。债券的面值与债券实际的发行价格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发行价格大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小于面值称为折价发行,等价发行称为平价发行。2.偿还期债券偿还期是指企业债券上载明的偿还债券本金的期限,即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公司要结合自身资金周转状况及外部资本市场的各种影响因素来确定公司债券的偿还期。3.付息期债券的付息期是指企业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时间。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个月支付一次。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付息期对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有很大影响。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单利计算的;而年内分期付息的债券,其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4.票面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主要受到银行利率、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偿还期限和利息计算方法以及当时资金市场上资金供求情况等因素的影响。5.发行人名称发行人名称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上述要素是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发行时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来,例如,在很多情况下,债券发行者是以公告或条例形式向社会公布债券的期限和利率。

5. 债权和债务如何理解

法律分析: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规定的权利。债务是向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规定的义务。债权和债务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成对产生成对消灭的,没有单独债权,没有单独债务,单独债权没有意义,单独债务不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债权和债务如何理解

6. 债权和债务的含义

债权是具有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是一种可以主张的权利。债务是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是一种必须承担的义务。
       一般用途是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使用,债权人和债务人: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7. 债权债务的定义是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双方意思相合即成,从而使双方自愿受其共同意思的约束。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是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的约定将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这充分反映了民主社会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尊重。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债的关系在利益分配上,依其性质应将砝码倾向于债权人一方,因而民法对债务效力的规定主要是围绕着满足债权这一目标设计的。债务效力在债务方面,主要表现为:
1、债务人应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全部债务。
2、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成为债的一般担保,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对债务的履行负清偿责任。当债务人有害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3、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时,除应承担债务违反的责任外,还可能被强制执行。
4、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依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除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以及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附随义务,如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说明义务等。
根据《民法典》第八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的本质是信用,具有以下特征:
(1)是请求权,即债需要请求而为之,不能自动实现;
(2)
标的是行为
(作为或不作为),即债的实现有赖于某种行为;
(3)是相对权、对人权,即只在债的相对人之间产生请求权;
(4)效力上具有相对性;
(5)债的种类设定及内容约定具有任意性;
(6)债与债之间具有平等性;
(7)有期限性。
二、欠钱不还超过2年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超过2年的,可向债务人要求还钱;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权利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以请求民事权利保护。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企业债权跟资产有关系吗?
是的。理由:债权资产是指在法律性质上,具有资产属性的各种债权。是各种经济法律主体在货币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融通过程中形成的,享有增值性收益债权的财产。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债务的定义是

8. 债务及债权的含义

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是连带之债的一种,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务。
一、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规定
关于我国法律对于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规定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二、什么是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债务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三、连带清偿会被执行吗
连带清偿会被执行。债权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者部分或者是一人履行全部或者是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只要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完毕,每个连带债务人无论是否应债权人请求清偿过债务,对没有清偿的债务部分,都有清偿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