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否能行使代位求偿

2024-05-10 03:20

1.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否能行使代位求偿

法律分析:不能。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否行使代位求偿与是否主次责无关,与责任人是否愿意授权有关。一般交通事故如果是负同等的责任的话,是不能够行使代位求偿的,双方可以对交通事故当中造成的损失选择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否能行使代位求偿

2.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能行使代位求偿吗

交通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保险人一般不可以不可以行使代为求偿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此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是会赔偿的。只有以下情形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算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若闯红灯且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鉴定检验、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3.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

 在没有明确责任方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接手代位赔偿权。碰到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时,车主只能走常规的报案途径去争取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我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   
  在车险当中,代位赔偿时赔付额度与被保险人自己投保的车辆损失险保额相关。
  比如说,有些老司机投保时,并不会购买 商 业险中的车损险,仅投保了一份交强险,这种情况是不能够向本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的。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且三责方怠于赔偿,才能向本方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赔偿的请求,并依法将追偿权赋予本方保险公司。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代位赔偿 
  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投保了相关险种后,遇到以下情况,您可以申请使用代位赔偿:
  对方车辆无保险——如果对方恰好是一辆刚刚购买的新车,还没有上任何保险,如果此时您与它发生了事故,对方司机不给您相关赔付的话,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索赔。
  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在交警部门给出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的您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无第三者的事故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非保险赔偿范围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在车险当中,代位赔偿时赔付额度与被保险人自己投保的车辆损失险保额相关。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代位求偿的相关知识,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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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

4.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吗

代为追偿权利与责任的主要和次要关联不大,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愿意授予第三人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才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  由上可知,要想能够取得代位求偿权,必须是保险人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责任在于对方,所损失的财物是在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的,或者是保险人要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才能够进行代位求偿权。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

5.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

代为追偿权利与是否主次责无关,与责任人是否愿意授权有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一、代位求偿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宗旨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补偿。同时,也不至于由于保险赔付而使被保险人过分受益。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二、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如何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一)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二)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三)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

6. 交通事故同责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吗?

代为追偿权利与是否主次责无关,与责任人是否愿意授权有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7.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交通事故不能使用代位赔偿的情况是:
	1.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能行使代位赔偿。
	2.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60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8.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代位赔偿

交通事故这些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且没有造成第三者损失的,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2、交通事故中出现的车胎破损、划伤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损失,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一、因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轻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新车撞报废怎么赔偿
新车撞报废,法律规定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如果是单方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直接与保险公司对接即可。如果不是单方事故且是对方的责任,对方车主有第三者险的,让对方保险公司到现场定损理赔即可,如果对方没有第三者险,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到现场定损,定损的金额发给对方车主,让对方车主赔付。
三、撞车后出现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撞车后出现人员受伤的赔偿如下:
1、车祸撞伤人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3、赔偿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警介入调解赔偿;调解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