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助学金怎么办理

2024-05-05 22:13

1. 大学助学金怎么办理

第一 我们要看自己是否符合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条件  单亲家庭 收入少或 父母一方丧失劳动力  都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大学助学金怎么办理

2. 大学怎样才能获得助学金

一、大学生申请贫困资助流程
首先要写出大学生申请助学贫困补助申请书,填学校的救助申请表。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本人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盖章,有在本县区民政部门办理的低保,还需民政部门提供证明属实。

1、查看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来的文件。

书里面一般会夹有一张助学金申请表,他有可能书中的某一页,所以一定要仔细查看哦!找到之后,仔细的将那张纸从书中撕下来,小心不要有破损。

2、认真填写该表格,最好不要有错别字。



在填之前大家最好去复印备份一份,以免出现涂抹脏印。其中的家庭月收入,人均收入一定要填在合适的范围内,太高有可能评不上,太低则会给人以不真实的感觉。家庭人员信息及因何遭受贫困尽量填多一点,这样入选的机率会更大。

3、盖章。

这个及其重要!表格下面有一行空余盖章的位置,这个地方千万不要乱涂,拿着它去乡镇民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进行盖章、签字。这种部门一般不会为难学生,你去了他就会给你盖章,所以不用害怕,勇敢去就好。

4、写申请书。

随申请表一起交上的还要有一份手写的申请书。这个最好不要在网上找模板来抄,万一与同学撞书了该有多尴尬。一张A4纸写够2/3就可以了。重要的是语言真诚,实事求是。

5、提交给班长。

到学校后辅导员会把这些贫困生登记的任务交给班长,而班长一般会在qq群里面发布此类通知,时时关注,收到消息后提交申请就可以。当军训结束班长还没有提这件事情时,你可以主动前去询问,他会收下你的申请的。

6、发放。

接下来的评选就没有你什么事了,等待评选结果出来后发放助学金就可以了。它一般分两次发放,第一年十一月份一次,第二年二月份一次。这些钱足以帮助你渡过难关了。

二、贫困学生的界定
一般来说,以下几类都属于贫困户家庭,可以申请补助补贴: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三、大学生贫困证明盖章
大学的助学金是给予经济条件较差的大学生,国家为其读大学提供的一项帮扶政策,申请助学金,如果是农村的,需要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的说明,并盖有村委会的章,还需要镇上的民政科盖章,如果家里属于低保的,拿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也可以。

3. 大学助学金怎么办理

大学可申请的奖学金项目可以说有很多,但大部分项目还是要求学生品学兼优的。因此,评定奖学金的参考条件除了实打实的学习成绩之外,还有综合测评这一内容。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个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实际表现的全面量化考核评价,每学期均须进行一次测评,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内容构成比例为:学业成绩占70%,操行表现占15%,社会实践占10%,科技创新占5%。(学业成绩即当学期的加权平均分。 加权平均分=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数)/总学分数×(超计划选修课系数+1))。

相关介绍:
助学金,是提供给经济处于劣势的学生的金钱资助。与奖学金的不同处是,助学金通常仅要求学生成绩在最低标准、可顺利完成学业即可。
大学是一个多元化的学习状态,仅仅是成绩好不一定就能拿到奖学金,还需要活动分,如果有兴趣爱好的同学平时可以多参加一些活动,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大学是积累学分制的,学分和课外活动分都达到一定的标准之后才有资格评选奖学金,多多参加课外活动,积累了足够的学分后,评选助学金的机会也就越大。

大学助学金怎么办理

4. 大学生助学金是什么

 学生因为家庭原因无法支付上学费用的时候,可以通过申请助学金,来解决关于上学经济困难的状况。下面是我整合的大学生助学金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肯定对你有所帮助的。更多  奖学金申请  点击   助学金申请   查看。
    
   大学生助学金是什么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大学助学金一年多少钱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扩大中等职业  教育  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劳动者素质,会议决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学生助学金  申请书    范文   
  尊敬的各位院系领导:
  您好!
  我来自湖北省十堰市陨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父母亲均是农民,因为没有  文化  、没有本钱,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且母亲一直有病在身,全家的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个人承担。为了能让我上学,父母亲日夜劳碌奔波,可收入仅仅是维持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几十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尽管家庭贫困,经济捉襟见肘,但我并不因此而放弃我的大学梦,经过我的奋斗努力,终于圆了我的大学梦,但是高昂的学费,让全家在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负担。每当开学时父母亲便愁容满面。
  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现在我们家早已是负债累累。我并没有被家庭情况所困扰,始终坚持,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当成一种负担,在校期间我曾获得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在学习上,我努力刻苦,还参加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在生活上,为了尽量减少家庭负担,在空闲和休息期间,在不影响自己学业和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图书馆里面勤工俭学,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生活负担,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不曾有的知识。在大一署假期间我到天津去做过短工,大二时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份工作。
  对于之后的生活我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追求,积极参加  社会实践  活动,保持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思想,为加入共产党做好准备,作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为了能给父母减轻负担,解决我的后顾之忧,遂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希望各位老师能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com/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助学金是什么相关  文章  : 
  ★  大学贫困助学金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  大学的助学金申请具体内容怎么写 
  ★  大学生怎么申请贫困补助 
  ★  大学生助学金申请书优秀范文最新版 
  ★  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理由都有哪一些 
  ★  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理由500字 
  ★  大学生助学金申请书10篇 
  ★  大学生助学金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五篇 
  ★  大学生个人助学金申请书怎么写5篇 
  ★  大学生助学金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5. 大学生如何申请助学金

大学生申请助学金方法: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参考资料:《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百度百科网址:http://baike.baidu.com/link?url=q8OpEPInuUuRsb3C0lYU0XXuHpsbjoNhJ4RWSmBWTasce2CA8XIqEWGr5aNWjX8tAPITT7a9TYf6bmEFeaqV0phBTLZL_sZ3WxGZ_fevygWKNEZJ9S9aPdGT9C7FJ_eY

大学生如何申请助学金

6. 大学能申请助学金吗?

能。
学生申请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后,交班级辅导员处。 
>02
学院审批及公示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在本单位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03
学院复核及公示 
学生处对各院系审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整理复核,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以及校园教学园区和生活园区宣传窗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04
学院审批并报上海市教委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整理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批准后的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报本市教委审定。
>05
奖金发放
学院收到本市教委关于国家奖学金、本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拨款后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助学金按10个月逐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注意事项
在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助学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困难认定程序的认定结果和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审核和推荐,对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或没有经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各系、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须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7. 大学怎么申请助学金?

最佳答案!
基本上都是按照财政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各个学校还有一定的细则,你可以到你校的网站上去查找细则,应该有的。不知你要找哪个学校的,你可以在百度搜索出输入:四川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注意下面的相关搜索及更多相关搜索,你就会看到部分学校的实施细则。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二十条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评审管理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5])75号)�狈现埂? 
附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请采纳。

大学怎么申请助学金?

8. 如何申请大学助学金?

最佳答案!
基本上都是按照财政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各个学校还有一定的细则,你可以到你校的网站上去查找细则,应该有的。不知你要找哪个学校的,你可以在百度搜索出输入:四川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注意下面的相关搜索及更多相关搜索,你就会看到部分学校的实施细则。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二十条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评审管理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5])75号)�狈现埂? 
附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