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4-05-10 04:10

1. 创业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创业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创业板的权限已经打开/新版本的披露已经签署;2、市值、持仓应该符合要求;3、只有一个有效的机会;4、订阅数量有限;5、支付操作。创业板注册制下新股认购与原规则基本一致,仍为市值认购只要T-2的前20个交易日(T-2为网上申购日,下同),持仓深圳市场的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账户在1万元以上,即可参与创新。如果持有多个证券帐户,多个证券帐户的市值将被计算在一起。所以可以购买的数量需要根据持仓市值确定,即市值每5000元可以购买一个单位(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购买额度。市值没有计算不合格、休眠或注销的证券账户。

创业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 开通创业板条件?

一、申购创业板新股需要什么条件?
申购创业板新股需要的条件为:
存量投资者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后可继续参加交易;
增量投资者要求在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且参与证券交易需在24月以上。
开通创业板不需手续费,开通条件也在逐渐放宽,具体每个券商公司放宽条件不同,需要以券商公司的规定为准。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交易新规则?
创业板新股上市交易新规则: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设置涨跌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五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有盘后定价交易,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下午15:05-15:30。目前创业板实行注册制,风险大于主板市场,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三、没开通创业板权限是什么意思?
没开通创业板权限是指表示其账户是没有开通创业板权限的,也就意味着不可以参与创业板块的买股。
如果是首次开立创业板,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到证券公司现场申请办理。

3. 开通创业板条件?

目前开通创业板权限有2种情况,一种是已经开通的,另外一种是尚未开通创业板的。第一、创业板股票投资开户要求个人投资者拥有2年以上的股票投资经验;第二、创业板股票投资开户要求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资产不少于10万元。 拓展资料:对于之前已经开通创业板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按照券商的要求,签署创业板交易风险协议。对于尚未开通创业板,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需满足两个条件:1、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新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需要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开通,签署风险协议之类的,需要在交易时间内才能开户。创业板首次开户需到证券公司柜台进行办理,且周末无法办理,需持个人身份证前往证券公司填写申请资料,提出开通申请;由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身份证明、申请资料、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进行评估;在业务经理的指导下签署风险告知书、录制审核视频,经证券公司核查通过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下面针对三大条件进行详细解释:(1)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万及以上,这个条件很多人会有误解。其一,20个交易日,记住这是交易日,并非是指20天,需要大家要不难搞错了。其二,日均10万资产,重点是资产,资产包括股票市值和资金,有些人会理解为日均资产10万以上,必须要买股票,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所以开通创业板的条件之一,需要注意以下两点。(2)必须有24个月交易经验,这个条件很容易理解,24个月就是指2年时间,只要你股东账户开户达到2年即可。交易经验并非是特指必须交易,不能空仓,其实只开户够2年时间就行了。(3)风险测试评级在积极型,因为自2020年5月18日起将创业板业务风险等级属于中风险。而股票证券账户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保守型投资者;谨慎型投资者;稳健型投资者;积极型投资者;激进型投资者创业板的风险等级是中风险,所以开通创业板账户权限必须是积极型,积极型以下的等级不可以开通科创板,请大家知悉。

开通创业板条件?

4. 开通创业板条件

创业板开通的条件:(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1、对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2、 对于测评结果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户,应向其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其审慎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3、要求客户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户,应该提醒其予以纠正。4、对不配合适当性管理的客户,经劝导无效后,营业部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确认客户交易经验是否够两年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2、如不满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拓展资料:

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参考资料:
创业板---百度百科

5. 开创业板条件

创业板开通的条件:(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1、对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2、 对于测评结果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户,应向其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其审慎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3、要求客户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户,应该提醒其予以纠正。4、对不配合适当性管理的客户,经劝导无效后,营业部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确认客户交易经验是否够两年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2、如不满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拓展资料:

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参考资料:
创业板---百度百科

开创业板条件

6. 开通创业板条件

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资产要求和交易经验的要求。一、创业板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创业型、中小型企业的摇篮。二、开通创业板的条件自2020年4月28日起,新开创业板权限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温馨提示:2020年4月28日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但后续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前,需要重新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三、创业板上市条件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 创业板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财务准备
国内外证券市场都要求准备上市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会计报表需要经过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创业板上市前的十大财务准备:

一是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

二是按收入确认准则进行收入及相应税赋的调整;

三是检查、完善存货管理系统及其它内控制度;

四是注意新的审计结果与以前税务等部门认可结果之间的衔接问题;

五是将产权关系明晰并确定关联方,并从财务账目上将关联交易划分清楚;

六是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问题的理顺;

七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入账;

八是财务会计机构与财务总监工作流程与规范的建立与实施;

九是选择境外上市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相关调整;

十是改制前财务策略的实施与战略的衔接

创业板发行条件

8. 创业板有什么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
  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创业板上市程序

  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第三步,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第四步,对申请文件审核。
  第五步,路演、询价与定价。
  第六步,发行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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