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税收如何分成

2024-05-01 09:59

1. 中央与地方税收如何分成

一、国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地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含部分基金)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等。
一、国税、地税部门征收缴入国库后,根据现行中央、省、市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各税收(基金)入库后分成比例如下
1、增值税:75%入中央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2、消费税:100%入中央级国库;
3、企业所得税:60%入中央级国库、15%入省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4、金融、铁路、石油、石化等部分中央跨地区经营企业税收100%入中央级国库;
5、个人所得税(利息税):100%入中央级国库;个人所得税(其他个人所得税):60%入中央级国库、15%入省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6、车辆购置税:100%入中央级国库;
7、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100%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8、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市区,10%入省级国库、90%入市(或区)级国库;县级,100%入县级国库;
9、地方水利建设基金:50%入省级国库、50%入市(或县)级国库;
二、国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地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含部分基金)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等。
三、此外,以上税收除中央、省分成后,属市区部分的,按现行市与各区财政体制,收入范围划分情况为:市级固定收入主要是部分重点企业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税收;其他企业税收按照属地原则归属各区。同时,区级根据核定的上解基数承担体制上解。


 
扩展资料
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二、2000年以后,中国又有两次大的税收分成改革,把原来属于地方财政的企业所得税变更为共享税,中央占50%,到2003年又占到60%,所以从这个时候,企业所得税变成了一个共享税。按照国地税征管体制,一旦变成共享税,税种的征收就由地税局转移到国税局。
三、国地税合并以后,地方没有主体税种,税收减少了,地方的收入肯定会大幅度的减少,财力越来越集中在中央。通过两个方式弥补:一是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将地方的一些事权上移给中央。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减少地方的财政压力,目的都是减少地方的负担。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基础信息报告
参考资料:凤凰网-国地税合并实质是中央和地方分成改革

中央与地方税收如何分成

2. 企业所得税收入中央与地方如何分配,增值税收入又如何分配

从2009年起,按流转税主体税种划分,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国税局征收,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增收。
2016.5.1(营改增)后新成立的企业:国家税务局增收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3. 中央、省、市、县是如何分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率的?

增值税:中央财政75%,省级财政5%,市级财政,13.75%,区级财政6.25%。
企业所得税:中央财政60%,省级8%,市级22%,区级财政10%。
中央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剩余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所缴纳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
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

扩展资料: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
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统一计算,是指居民企业应统一计算包括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在内的企业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税率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分别按适用税率缴纳。
分级管理,是指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属地进行监督和管理。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都有监管的责任,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都要办理税务登记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跨省市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省、市、县是如何分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率的?

4. 增值税的缴纳中央与地方按什么比例分成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我国地税收入中的三大主体税种,也是地税收入增长的主力军。
但随着营改增持续推进,地方的主体税种直接调整成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收收入缩小,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收则不断扩大。因此,中央地方财政失衡加剧,成为专家眼中营改增全面推开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

拓展资料营业税中真正的税收大头是“不动产和金融保险行业”,一旦这两个行业实现“营改增”后,若继续返还地方政府可能会对全国税收造成影响,但目前看来,试点的行业在营业税中的占比相对较小,征收的税收也比较小,返还地方并不会对全国税收产生影响。
参考资料增值税百度百科

5. 增值税是中央税还是地方税

增值税属于国税征收管理范围,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地税负责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种的征管。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拓展资料: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是中央税还是地方税

6. 增值税是地方税还是中央税

法律分析:
增值税属于国税征收管理范围,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地税负责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种的征管。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7. 增值税和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怎样分成?

增值税和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怎样分成?
增值税和所得税40%归地方所有,60%归中央财政。

增值税和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怎样分成?

8. 增值税和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怎样分成?

正常情况下是75%对25%,考虑到进出口增值税,中央实际占比应该高于75%。
但2013年的情况是中央占比在71%,原因是营改增。
除了原归属中央的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收入,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全部属地方收入。【摘要】
增值税和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怎样分成?【提问】
正常情况下是75%对25%,考虑到进出口增值税,中央实际占比应该高于75%。
但2013年的情况是中央占比在71%,原因是营改增。
除了原归属中央的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收入,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全部属地方收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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