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人的两个公司可以互相开票吗

2024-05-18 07:41

1. 同一法人的两个公司可以互相开票吗

法律分析:增值税的发票开具需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具,如果两个公司发生了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真实交易,则可以开具互相开具发票。但是如果没有业务支持则不可以开具,否则属于虚开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同一法人的两个公司可以互相开票吗

2. 一个法人两个公司之间没有业务发生为什么不可以互相开票

亲亲,您好。如果有业务往来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可以互相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因次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而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同一个法人的两个企业之间可以真实存在的业务按照普通两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开据增值税发票即可。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摘要】
一个法人两个公司之间没有业务发生为什么不可以互相开票【提问】
亲亲,您好。如果有业务往来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可以互相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因次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而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同一个法人的两个企业之间可以真实存在的业务按照普通两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开据增值税发票即可。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回答】

3. 同一个法人可以互相开票吗

同一个法人的公司是可以互相开发票的,同一个法人的两个公司只要有业务往来,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就可以相互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是发生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是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同一法人的连个公司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业务,按照普通连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另外,给大家讲讲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以下的行为都属于虚开发票。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同一个法人可以互相开票吗

4. 一个法人名下两个公司,互相虚开,两公司互相开进和开出增值税发票税额145万,会受到怎么样的处?

如果两个公司之间为了虚增业绩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00万元,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少缴税款,应当对虚开发票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造成少缴税款,同时应当追缴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虚开发票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一个法人名下两个公司,互相虚开开进和开出增值税发票税额共计145万,会受到怎么样的处?

如果被判定虚开罪名成立,那么按照刑法规定判处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一个法人名下两个公司,互相虚开开进和开出增值税发票税额共计145万,会受到怎么样的处?

6. 统一法人的两个公司,能替另一个公司能开具发票吗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可以的哦,同一个法人的两个公司只要有业务往来,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就可以相互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是发生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是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同一法人的连个公司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业务,按照普通连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摘要】
统一法人的两个公司,能替另一个公司能开具发票吗【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可以的哦,同一个法人的两个公司只要有业务往来,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就可以相互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是发生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是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同一法人的连个公司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业务,按照普通连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回答】
亲亲~扩展知识: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以下的行为都属于虚开发票: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回答】
情况是这样的,我用公司营业执照和客户签的合同,发生业务是个体工商户和客户发生的,客户把货款转到了个体户账号,我用个体户给客户开的发票,这样行吗?【提问】
亲亲~您这种情况我了解了,可以的,在正常开票的法律范围内,亲亲~没事的,您正常开就可以了哦~[抱抱]【回答】

7. 一个法人名下两个公司,互相开进和开出增值税发票税额145万,会受到怎么样的处?

同一个法人名下的公司,如果有业务往来,增值税发票开具是合规的。

因增值税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题主描述,两个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而开具的145万发票,是合规的。反之,如果没有业务往来,仅是开发票,则属于违规,有虚开发票之嫌。需引起警惕。

供参考。

一个法人名下两个公司,互相开进和开出增值税发票税额145万,会受到怎么样的处?

8. 统一法人的两个公司,能替另一个公司能开具发票吗

亲,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统一法人的两个公司,能替另一个公司能开具发票吗,帮您查询到:可以的。同一个法人的两个公司只要有业务往来,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就可以相互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是发生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是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同一法人的连个公司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业务,按照普通连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摘要】
统一法人的两个公司,能替另一个公司能开具发票吗【提问】
亲,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统一法人的两个公司,能替另一个公司能开具发票吗,帮您查询到:可以的。同一个法人的两个公司只要有业务往来,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就可以相互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是发生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是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同一法人的连个公司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业务,按照普通连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亲,另外,给大家讲讲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以下的行为都属于虚开发票: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回答】
情况是这样的,我用公司营业执照和客户签的合同,发生业务是个体工商户和客户发生的,客户把货款转到了个体户账号,我用个体户给客户开的发票,这样行吗?【提问】
亲,在很多严谨的合同签订中,不允许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名义作为合同方,应当以经营者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具体原因是由于个体工商户是公民的特殊形态,个体工商户本质上属于自然人,而不是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并非一类的独立的民事主体,而是被包含在自然人的这一类合同主体中【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