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的问题

2024-05-17 04:35

1. 关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的问题

1、首先你交的6万元企业所得税是预交,原来的分录应该是:借: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6
    贷:银行存款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你公司需缴纳5万元企业所得税,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是对的。
2、你已经交过6万元的税了,现在不需要缴纳。剩余1万元,在“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的借方。今年1季度预交时可以少交1万元。

关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的问题

2. 企业汇算清缴调整项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目?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6.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特别注意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时间性差异。      8.罚款、罚金、滞纳金。(1)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务,均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目】

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有哪些

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汇算清缴时,如果对企业的调整项目(调增、调减)是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的差异所引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调整是不必要做任何会计账务调整的;如果是会计人员做错了分录引起的,还是要做分录调整的。
  一般发生应调整的费用有:业务招待费、各类罚款支出、资产减值准备;发生超过规定额度的:广告费,职工教育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职工福利费等费用都需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5. 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调增项的账务处理

1.工资162634 调入开发成本,借: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   贷:管理费用     此项业务跟所得税汇算清缴无关。2.借款利息175243.44调入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   贷:财务费用   此项业务跟所得税汇算清缴无关。3.业务宣传费广告费.89534调增,不需要做会计分录。4.未进入账务核算的预收定金650000*5%=32500调增,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房款    同时计提营业税及有关的附加税。5.职工福利费23172.72调增 不需要做会计分录。最后结果是产生所得税费用157.45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57.45 求该业务的会计分录

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调增项的账务处理

6. 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罚款、罚金、滞纳金;捐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科目调整的问题?

对于多计提的折旧费我这么冲减对么?借:累计折旧 103546.56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103546.5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103546.56*20%=20709.31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0709.31 
后面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本年利润的金额是多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年利润(103546.56-20709.31)=82837.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么?82837.25?? 
【回复】分录处理是正确的。

还有要冲减去年计入公司的固定资产么?之前的分录是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算借法人的钱买的商铺)??
【回复】如果这不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那么相应的还需要减少固定资产,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

求高人指点,打电话问专管员感觉也说不清。另外冲减去年的折旧费10万多会影响今年的报表么?今年从1-3月累计的折旧费才8万多。这样不会为负数么?固定资产的原值要冲减么?如果冲减借:其他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么?
【回复】如果是非日后期间的,那么冲减去年的折旧费用会影响今年的报表,这是冲减以前年度的折旧,所以与本年1-3月份计提多少折旧没有关系。
如果该像固定资产不应该认定为企业的资产,那么就需要做冲减固定资产的分录,您上述的分录是正确的。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科目调整的问题?

8. 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罚款、罚金、滞纳金;捐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