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户部设立在哪里?

2024-05-12 15:41

1. 清朝时期户部设立在哪里?

地理位置:
清北京城城廓楼阙,宫殿衙署的结构布局一仍明旧,但多经过重修、改建,也有清代兴建的。京城有内城、外城之分。内城又有城廓三重,最外面的是内城(正阳门为正门);最里面的是紫禁城(午门为正门);内城之内紫禁城以外的城廓称皇城(天安门为正门)。皇城的前门叫大清门。大清门外,正阳门内俗称棋盘街。大清门内,天安门外的长廊叫千步廊。[1]清代中央各部院衙署,基本上都位于正阳门以内,皇城千步廊两侧。其中銮仪卫、太常寺、都察院、邢部、大理寺等位于其西侧,(今人民大会堂附近),宗人府、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鸿胪寺、钦天监、太医院等则位于其东侧(今历史博物馆附近)。

机构介绍:
1 清代户部管理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财政等事宜。
2 其机构按地区划分为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14个清吏司,
3 并设有八旗俸饷处、现审处、饭银处、捐纳处、内仓等机构,办理八旗俸饷、捐输等事。
其部内的行政事务则由南、北档房、司务厅、督摧所、当月处、监印处分别管理。
4 隶于户部的机构还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机构职能:
日常工作有为移民垦荒,招抚安置流民,以鱼鳞图册、黄册为根据,抑制豪民兼并;以限田裁异端之民;以树艺课农官;以草地养马放牧;以电种召佃尽地利;对多年积欠赔累可根据情况给予蠲免;根据各省收支情况,调剂余缺;差役的减轻免复;对灾区贫老的抚恤救济,对有功人的赏赐;权量市籴,评估物价;征收山泽坡池、关市、坑冶之税;赡军输,督漕运,赡及转输屯种,开中以实边,和百官俸禄支给;定期编造户口册籍,调整户等,了解人口及土地增减变化;对隐匿户口,侵吞土地等不法行为及时给予制止、纠正。

清朝时期户部设立在哪里?

2. 历史清朝共设立几个部

 六部,户部、礼部、吏部、兵部、刑部、工部。
  1、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
  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
  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2、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
  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
  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3、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
  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
  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4、兵部
  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
  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
  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
  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类似今天的国防部,中央军委及其各军事机关。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
  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
  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
  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6、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
  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
  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
  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扩展资料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以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六部之设,与明朝相同。
  但有三点变化。
  一是六部之官为复职,即有一汉员,必有一满员。
  尚书、侍郎如此,司官也是一样。
  一般说来,司官掌印为满员,办事为汉员。
  又有笔帖式,满语是文书官的意思,专供笔札,以满、蒙、汉旗人担任(各院寺皆设)。
  二是所属机构有部分调整。
  如户部下设十四司,刑部下设十八司。
  三是职权小于明朝六部。
  如吏部的一部分人事权划归军机处。
  兵部不问八旗军政,所司止绿营具体事务,军事调动、命将征伐,则归于皇帝,出于军机处。
  工部主管工程建设,但黄河、海塘等重要工程皆皇帝指示调度,工部并不过问。
  乾隆时,六部之外,又增设乐部。
  乐部管理大祭礼、大朝会演乐及审定乐器音律。
  设典乐大臣。
  统领神乐署、和声署、什帮处。
  清朝沿袭明代设都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都察院也与明朝相仿。
  不同之处有五点。
  一是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均为复职。
  乾隆时裁撤佥都御史。
  其中左职为堂上官,主管都察院事务;右都御史为总督的兼衔,右副都御史为巡抚、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的兼衔。
  二是把明朝具有封驳职能的六科并入都察院。
  六科设掌印给事中和给事中,均为复职。
  六科的主要职责是掌发科抄,即各科每日派一名给事中赴内阁领取批复的本章,按内容分抄有关衙门承办。
  给事中地位高于御史,为御史升转之途。
  清朝给事中一般不司封驳,称清望之官。
  三是都察院按省区分为十五道(清末增至二十道),每道设掌印御史和一般御史。
  十五道分管稽核各省刑名案件,同时分工稽察在京各衙门事务。
  清代各道与明代最大的不同是御史出巡制度废革。
  顺治时,还因临时需要设过巡按御史、两江御史、巡田御史及巡盐御史,均不属于十五道,行之不久,即行罢革。
  以后虽偶有差派在京御史巡察各地,但规模小,时间短,不成制度。
  四是增设五城察院和五城兵马司。
  明朝京师有巡城御史及五城兵马司,清朝在京师中、东、西、南、北五城各设有一个察院,其长官称巡城御史,由给事中、御史中简派,一年一更替。
  五城兵马司各设指挥、副指挥等官。
  各城察院和兵马司,分管本城区的治安。
  五是增设宗室御史处、稽查内务府御史处,分别监察宗人府和内务府的事务。
  都察院与刑部、大理寺仍称三法司。
  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合称七卿。
  九卿的设置也与明朝相同。

3. 历史清朝共设立几个部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
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2、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
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4、兵部
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
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类似今天的国防部,中央军委及其各军事机关。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
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6、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
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
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六部

历史清朝共设立几个部

4. 清政府有那几个部?

  1、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涉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2、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3、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4、兵部: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5、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6、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拿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5. 清朝末年有哪些部?

分类:  文化/艺术 >> 历史话题 
   解析: 
  
 1、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
 
 2、设立商部,后改农工商部
 
 3、学部
 
 4、设立巡警部,后改民政部
 
  
 
 5、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都被并入礼部
 
 6、旧兵部、练兵处、太仆寺合并成为陆军部
 
 7、海军部
 
 8、户部和财政处被改组为度支部
 
 9、邮传部
 
 10、刑部改组成法部
 
 11、吏部

清朝末年有哪些部?

6. 清朝的六部是干什么的?相当于现在的什么部门?

中国古代有一套非常严密的中央官制系统,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中央官制系统日趋完善。站在权力最顶端的自然是皇帝,皇帝之下是“三省”,即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三省”之下为“六部”,即我们经常在书籍或电视剧中看到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是尚书省的直属单位,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从明朝开始,尚书省这个单位被废弃掉,六部直接归皇帝管辖,从此成为了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清朝仿明制设六部。大体上和明朝的类似,只是在人员配置等细节方面略有不同。
根据《大清五朝会典》记载,清代六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其中,尚书、侍郎位居各部的管理层。
清朝入关之后,为了笼络汉人士子,同时也为了牵制满人大臣的权力,特在六部管理层的人员配置方面做出改变。各部都设置两名尚书,满汉各一名;左、右侍郎各两名,满汉各占一半。

六部在理论上都是平级,但实际上大家都公认吏部是六部之首,吏部尚书被人尊称为天官。吏部掌管天下文官(武官不归吏部管)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吏部下设四司,文选清吏司负责管理文官的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负责管理官员的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负责管理文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负责管理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从职能上来看,吏部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组织部,同时还兼具部分纪委的职能。

户部掌管全国田地、户籍、赋税、俸饷等财政事宜,也就是说掌握着整个国家的钱粮,户部尚书被人尊称为地官。户部下设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银库、缎疋库、颜料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从职能上来看,户部相当于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及央行的结合体。
礼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下设四司,仪制清吏司负责管理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务;祠祭清吏司负责管理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负责管理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负责管理筵飨廪饩牲牢事务。从职能上来看,礼部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的结合体。

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值得一提的是,清朝中前期的国家常备军分八旗军和绿营军,兵部只能掌管绿营军,八旗军不在并不得管辖范围之内。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负责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负责管理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负责管理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负责管理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从职能上来看,兵部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
刑部掌管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等政令。清朝刑部按省设司,共设十七个清吏司,负责管理各省刑名案件。从职能上来看,刑部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公检法部门的结合体。此外,清朝还设有大理寺和都察院,前者主要职责是复核刑部准备判处死刑的案件,后者负责对审判机关、百官进行监督。
工部掌管全国工程事务。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负责管理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负责管理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负责管理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负责管理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从职能上来看,工部相当于现在建设部、水利部的结合体。

7. 清朝的六部指的是哪六部,各对应的是我们现在的哪个部门?

三省六部制度始于隋唐。至明清,三省(尚书、中书、门下)已被内阁所取代,六部仍延续。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六部的长官是尚书,副长官为左右侍郎。清代均是满、汉各一人。以雍正八年规定:尚书从一品、侍郎从二品。常有管理某部的大学士,在升堂时坐在满汉尚书之间,俗称中堂。
作为尚书侍郎的助理叫“堂主事”,直接落实部领导的工作。以康熙九年规定:堂主事正六品。
部下分设各司,负责某项职能或对应某个省份。司的长官叫郎中,副职叫员外郎,具体负责有主事。以康熙九年规定: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各部基本都是这个架构。岗位编制上,有具体的汉人、满人、蒙古人的要求。
六部的职责:
吏部,相当于当下的中组部。包括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
户部,相当于当下的财政部+央行+国资委+国土资源部+民政部等,设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四清吏司。
礼部,相当于当下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设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
兵部,相当于当下国防部+总政+总后+总装,设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清吏司。
刑部,相关于当下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设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清吏司。
工部,相关于当下建设部+水利部等,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
各部尚书虽然品级相同,但重要程度还是有先后的。一般是:吏、兵、户、礼、邢、工的顺序。

清朝的六部指的是哪六部,各对应的是我们现在的哪个部门?

8. 清朝的六部都指的是哪些?分别的职能是做什么的?

六部
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
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
兵部:管军事
刑部:管司法刑狱
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
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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