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规则是什么

2024-05-16 02:53

1. 拍卖规则是什么

拍卖规则是构成拍卖制度的基本单位,指的是各种拍卖制度安排的具体表现形式。拍卖规则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上的拍卖规则指的是拍卖活动应当遵守的从国家法律到拍卖机制等一切规则。狭义上的拍卖规则仅指的是各拍卖企业制定的规范本企业拍卖活动的业务规则。一、拍卖拍卖(auction)指的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然后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二、司法拍卖流程如下1、拍卖委托书;2、拍卖公告以及展示;3、拍卖的实施;4、收取相应的佣金。三、司法拍卖规则如下1、牢记拍卖活动应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2、不可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竞买。3、不能够在自己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是财产权利。4、当委托人或者是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以及知情工作人员应该为其保密。5、当委托人要求对其“标的”的保留价保密时,拍卖人以及知情工作人员应该为其保密。6、不得与竞买人在拍卖时联手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7、不得与委托人在拍卖时联手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8、不准将不得公开的经济信息有意或者是无意地泄露,严守机密、不可大意。9、凡是代为委托人公开处理的零散物品,不能够压价卖给熟人(包括亲朋好友等)公司内部工作人员。

拍卖规则是什么

2. 拍卖会有哪些

有很多。
常年都组织的有:
1、房产拍卖会。包括法拍房的与社会委托的(即企业或个人委托)。
2、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包括法拍的与各地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
3、动产拍卖会。包括法拍的与社会委托的。例如拍卖汽车、机器设备、珠宝饰品等。
4、艺术品拍卖会。多是社会委托的。例如字画、玉器、杂项等。也包括文物类。



3. 拍卖规则

拍卖规则是构成拍卖制度的基本单位,是各种拍卖制度安排的具体表现形式。1.拍卖,广义上的拍卖规则是指拍卖活动应当遵守的从国家法律到拍卖机制等一切规则。狭义上的拍卖规则仅指各拍卖企业制定的规范本企业拍卖活动的业务规则。2.拍卖注意事项,个人委托拍卖,须持身份证或等效的身份证件;法人委托拍卖,需持有效证明,竞买手续,竞买人资格,竞买申请,察看拍卖标的,交保证金,领取竞买证和竞价号牌,竞买人不得有串通压价、干扰竞买等违反公平竞争行为。3.拍卖结算方式,成交价款、佣金和代垫费用可以用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但定金须以现金或其它方式即时转入我行账号,佣金是按设定的成交价款佣金率计算,通常成交价款不包含佣金和仓租装卸等费用。4.拍卖规则经济功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率的功能,规范交易行为和节约交易成本的功能,降低交易不确定性的功能,是提供激励机制的功能等4个方面。

拍卖规则

4. 拍卖基本流程

拍卖基本流程如下:1、委托拍卖,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3、拍卖交易,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寻找竞得人;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拍卖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四条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四)拍卖的时间、地点;(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拍卖的时间、地点;(二)拍卖标的;(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第五十六条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5. 拍卖的拍卖技巧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仔细看样,定好心理价位。看样是竞买活动顺利进行的的第一个步骤,顾客在观看拍卖样品过程中,应对物品的真伪、成色、规格等细细观察。如果发现与拍品目录不符或有未注明的瑕疵,可即时向拍卖行提出询问,然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拍品上标有参考价,顾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关商店或市场去了解一下同类档次的价格,将几个价格相比较后,确定自己竞买的最高出价、即“心理价格”。心理价格是根据顾客对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该物品的市场价格和增值潜力等几方面组成的,这些因素和心理价格成正比关系。2.熟悉拍卖规则。拍卖有许多基本规则,不同的拍卖会又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仔细阅读拍卖的规则规定。竞价时,应按照拍卖师宣布的竞价方式出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否则叫价无效;每件拍品成交后,买主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付清价款和取回拍品等待。3.运用竞价技巧。拍卖场上,竞买者应冷静观察场上的竞价情况,稳定自己的竞价心态,守住心理价格。竞价时,一般可按加价幅度轮番出价,但价格接近心理价位时应谨慎,避免受拍卖场上竞价气氛的影响,盲目超出心理价位的界限。如果拍卖场上气氛平淡,竞买人可不急于出价,稍后,可出其不意地跳过加价幅度,一下子提高出价,摆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势。几轮出价后,常会吓退一些经验不足的竞买人,使竞价获得成功。还有一种比较省力的竞价方式是,在竞价低潮时,竞买人直接报出心理价格数,使他人一下子被出价气势所迷惑,在犹豫不决时成交。

拍卖的拍卖技巧

6. 拍卖有哪些方式

  英格兰式
  也称“增价拍卖”或“低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最低增幅,竞买人以起叫价为起点,由低至高竞相应价,最后以最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荷兰式  也称“降价拍卖”或“高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第一位应价人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起拍价后及最低增幅,由竞买人竞相应价,拍卖人依次升高叫价,以最高应价者竞得。若无人应价则转为拍卖人依次降低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得。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密封递价式
  又称招标式拍卖。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单(也称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买主。这种拍卖方式,和上述两种方式相比较,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除价格条件外,还可能有其他交易条件需要考虑:二是可以采取公开开标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公开开标方式。拍卖大型设施或数量较大的库存物资或政府罚没物资时,可能采用这种方式。
  标准增量式
  这是一种拍卖标的数量远大于单个竞买人的需求量而采取的一种拍卖方式(此拍卖方式非常适合大宗积压物资的拍卖活动)。卖方为拍卖标的设计一个需求量与成交价格的关系曲线。竞买人提交所需标的的数量之后,如果接受卖方根据他的数量而报出的成交价即可成为买受人。
  速胜式  这是增价式拍卖的一种变体。拍卖标的物的竞价也是按照竞价阶梯由低到高、依次递增,不同的是,当某个竞买人的出价达到(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时,拍卖结束,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反向拍卖
  反向拍卖也叫拍买,常用于政府采购、工程采购等。由采购方提供希望得到的产品的信息、需要服务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价格定位,由卖家之间以竞争方式决定最终产品提供商和服务供应商,从而使采购方以最优的性能价格比实现购买。
  这是一种为特定的拍卖标的物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必须符合卖家所提出的相关条件,才可成为竞买人参与竞价。

7. 国内常见的拍卖规则

经济学家早就知道拍卖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行为,可一直没想清楚用什么理论来描述它。直到1960年代,维克瑞用博弈论的术语第一次刻划了拍卖行为的本质,并且推导出“等价收入定理”———后来,他靠这个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下,经济学家看懂了拍卖,各种研究文献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拍卖方式也都有人会去钻研。各种新版的微观经济学教科书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威性,也不得不增补改写,最后附上一章 “拍卖理论”。 
一般来说,只要弄懂四种基本拍卖形式和一条基本拍卖定理,大致就可以明白所谓的拍卖理论。第一种形式是升价拍卖,又叫英式拍卖,就是我们最常见到的拍卖。大家在一起公开竞标,往上抬价,出价最高者获得拍品;第二钟是降价拍卖,又叫荷式拍卖,价格则是由高往低降,第一个接受价格的人获得拍品。 
剩下两种是密封式竞价。一级价格密封拍卖是说,每个人都对拍品单独报价,相互不知底细,填了标的封在信封里交上去,最后拍卖师拆开信封,出价最高者获胜;二级价格密封拍卖与一级价格密封拍卖类似,唯一不同的是,最后出价最高的人获得拍品,但他无需付出自己所喊价格,只需要按照排位第二高的价格付钱就行。 
这四种拍卖形式在日常生活中几乎都能找到对应的形式,非常直观。而它们也奠定了拍卖的基本格局,无论什么形式的拍卖最多只是这四种拍卖的变型与组合罢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用一条定理———“等价收入定理”来贯穿这四种基本拍卖形式。等价收入定理就是说,在一些合理的约束条件保证下,采取这四种拍卖形式最终的收益应该是相等的!对于委托人来说,当然都想把手里的好东西卖出个好价钱,可只要东西不变,购买对象不变,无论怎么拍,最终收益都只会是这点钱。 
其实之所以存在拍卖,就是因为不同人对同一种商品的估计不一样,是看法的不一样,对未来的认识不一样。只要存在着信息获取和对信息认识的不同,拍卖就可以存在。而拍卖的结果弥合了这种分歧,最终获胜的人以他自己认同的价格拿走拍品。无论怎么拍,这样东西在他心里就是值这个价钱。 
当然这说的是理想状态。对于骄傲的经济学家来说,千万不要忘记约束条件。本书作者柯伦柏是欧洲最著名的拍卖理论家,同时也对拍卖实践有着最丰富的经验。他亲眼目睹了太多失败的教训。 
一般来说,拿出来拍卖的都是值钱的东西。但在世纪之交,没有比拍卖3G无线通讯牌照更大的买卖了,也没有比3G牌照拍卖设计失败更大的打击了。与我们日常所见拍卖的不同在于,这回拍卖的委托人是各国政府,竞标的是各国最大的电信公司,竞争的是有限几张经营3G通讯的许可证,总共涉及的金钱则超过了 1000亿美元。 
英国第一个实践3G牌照拍卖,政府算计好了,国内有5家大型2G电信运营商,为了保证他们在这个寡头垄断市场里的地位,他们都会积极地竞价。于是英国先采取一次升价拍卖,成功地选拔出5个候选人。然后再让他们进行密封式降价竞价,出价最高的4家运营商取得这4张牌照。这次拍卖大获成功,英国政府一下子收入390亿欧元。 
英国的成功刺激了其他国家,荷兰马上跟进,也照搬英国的拍卖模式。可是没有准确估计自己的市场情况。他的市场上有5个在位运营商,他提供的牌照也是5张,而且他没有设计出足够的激励机制让其他小厂商参与竞争。结果可想而知,如果按照牌照摊到每个人头上的价格来算,荷兰最终收入大约只有英国的1/4。 
荷兰还不算最惨。瑞士也想模仿英国的拍卖经验。可是他不但没有估算好候选人和牌照的数量,更是在拍卖程序上犯了大错,竟然允许企业在最后阶段联合竞价,而这必然导致合谋!到了最后阶段,政府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大错,试图推迟拍卖并改变规则,但遭到企业的联合抵制。最终政府不得不以低得可笑的价格卖出5张牌照。 
德国人认识到英国经验的缺陷,即主要得想办法吸引潜在候选人参与进来,一起竞争,这样才有压力把价格推到合适的位置。德国人怕做不到这点,索性把牌照拆成小的无线波段,让更多运营商进来抢。而抢到波段的运营商,必须把几个波段合起来才能变成一张大牌照。这种新鲜的模式也成功了,取得了和英国一样好的拍卖效果。 
奥地利和德国靠得最近,于是也用德国方式拍卖3G波段。可是他们完全没意识到不同小厂商会在拍卖中进行合谋。奥地利的拍卖最终也以惨败收场,结果只是比瑞士好那么一点。 
市场情况多变,牌照数量和在位运营商的数量各有不同,甚至民族性格也是与之相关的。缺乏竞争时,价格抬不上去;引入竞争时,却也会同时引入合谋,价格也可能抬不上去。这几个国家轮流上演大型拍卖,真是给书斋里的经济学家好好地上了一课。 
经济学家研究的拍卖理论,就是对一样给定的拍品、一个公开的项目、一片集体的土地设计拍卖程序,争取拍出最高的价钱。只要成交,拍卖人肯定认为是合算的。经济学家能做的,只是在缺乏信息的情况下套出他们最高的心理价位。虽然拍品是共同的,但参与竞标的人完全不同,不同的拍卖流程和规则就会产生巨大的不同。甚至同样一种拍卖办法,放到英国和放到瑞士去试,结果也是天壤之别,原因在于现实的约束条件不同。拍卖的约束条件是学者们永远无法在书房里拍脑袋想出来的,只有到现实世界里看一看,问一问,摸清楚底细,才能设计出有效的拍卖机制.
1.拍卖会开放期间可随时上架,随时竞拍。可设置一口价,当当前竞价高于一口价时,将默认以一口价成交,一口价成交的拍品将马上转入拍卖保管员;无一口价的拍品,需等到拍卖会结束时才可以成交。
2.只要交纳一定费用,就可以使用人物技能界面的拍卖按扭随时随地查看拍卖行信息
3.系统将对拍卖行进行物品和变异召唤兽的投放
4.每人最多可同时申报3件物品和召唤兽
5.拍卖所得物品和金钱保存在拍卖保管员处  
6.成交的交易将扣除卖家1%的成交佣金,将直接在拍卖所得金钱中扣除
7.当有拍品或金钱在保管员处时,每次上线,系统都将发送信件提醒
8.竞价拍品时,每次加价的幅度选择是根据拍品的当前价决定的
9.如果因为买方竞价了某个物品,而卖方取消了该拍品而流拍,则买方可以得到卖方支付的当前拍卖价的10%的金额赔偿

国内常见的拍卖规则

8. 拍卖程序及规则

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程序与规则如下: 
  一、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 
  二、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 
  三、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 
  四、公开拍卖。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拍卖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进行: 
  1、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竞买人少于三人的,主持人应当终止本宗地的拍卖; 
  2、竞买人显示应价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3、主持人介绍拍卖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予以说明; 
  5、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 
  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应价; 
  7、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如果最后应价达到了拍卖底价,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后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主持人应宣布收回拍卖标的,停止拍卖; 
  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五、拍卖成交后,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 
  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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