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机构领导

2024-05-07 00:09

1.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机构领导

机构领导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陆健  党组书记、主任  分管秘书处、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超算中心。  刘锦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创新服务处、深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深圳技术转移中心。  邱宣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创新支撑处、科技应用促进处、高新区管理处、高新区服务中心、虚拟大学园服务中心、软件园管理中心。  李忠祥  副巡视员  协助陆健主任分管政策法规处。  石群贞  副巡视员  协助陆健主任分管规划发展处。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机构领导

2.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介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是深圳市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深圳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管理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规划和政策,培育、扶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并主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参与推动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市高新区的建设和管理等。

3.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与深圳市科技局是什么关系?

深圳市科技局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前身。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就在市民中心内,福中路那边。


百度提供的电话有误,咨询业务等可以登录官网:http://www.szsti.gov.cn/,
根据官网信息,市科技创新委各部门机构通讯方式如下: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与深圳市科技局是什么关系?

4.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局的机构设置

门名称  工作职能  负责人  办公地址  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办、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先进的考评工作。负责局务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岱  宝安区政府大楼468办公室  科技发展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组织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承办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和前期工作;实施区重大科技攻关、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软件产业和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管理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承担本区高交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务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晓明  宝安区政府大楼462办公室  创新促进科  拟定并实施科技基础设施及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载体规划;指导全区科技创新园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拟定产学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技术转移与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承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局务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勇成  宝安区政府大楼460办公室  监督评估科  监管区科技、科普及学术交流资助项目,跟踪资金使用效益;承担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公示并受理投诉;监督评估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承担项目执行情况的验收及评估工作;按规定承担科技成果的验收、奖励及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实施区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负责区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务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志强  宝安区政府大楼556办公室  科协工作部  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科普规划,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教育;指导全区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和建设;指导各街道科协、区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普及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科学技术咨询和服务;表彰奖励优秀科普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区科协、区科普工作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科协)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振华  宝安区政府大楼554办公室

5.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织机构

一、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1982年5月,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属深圳市群众团体系列,按局级待遇,事业编制3名。1983年9月,市编委《关于市科协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明确市科协内设办公室、学会部、科普部,事业编制增至10名;1 984年,市编委又批复同意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事业编制2名(1996年3月更名为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市农学会事业编制1名,归市科协管理,至此,市科协事业编制共13名。1993年10月,市编委[1993]078号文批复市科学技术协会与科学技术局合署办公,科协的日常工作由科普处承办,科普处编制7名。2007年1月,按照深编[2006]135号文件精神,市科学技术协会由与市科技和信息局合署办公调整为正局级单位独立设置。市科协机关内设办公室(挂合作交流部牌子)、科普和学会工作部共2个部室。核定市科协总编制13名。二、事业单位2009年9月,按照深府办[2009]100号文件精神,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技术引进咨询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深圳市科学馆等三个事业单位划给市科学技术协会管理。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技术引进咨询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5名,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深圳市科学馆核定事业编制25名。三、市级学会市科协成立后,市级学会陆续成立,至2009年,已有市级学会71个,会员10万余人。四、各区科学技术协会1993年6月,龙岗区科协成立,事业编1名;1994年3月,南山区科协成立,事业编2名;1994年7月宝安区科协成立,事业编2名;1994年12月,罗湖区科协成立,事业编1名;1995年1月,福田区科协成立,事业编2名;2000年12月,盐田区科协成立,事业编1名。各区科协相继成立,并与区科技局合署办公。五、科普教育基地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科普教育基地4个,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12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30个。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织机构

6.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科技、科普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组织拟定科技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工作。(三)按规定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研发、科普及学术交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四)按规定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的科技计划,制定本区科技创新计划并组织实施。(五)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和战略型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六)指导、协调科技创新园(科技孵化器、科技加速器、高新技术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及服务工作。(七)按规定承担科技成果的验收、奖励及科技保密工作;推动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八)按规定指导经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批准在本区设立的各类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开展工作;规划指导区级公共科研开发机构和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九)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制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区优秀科技人才;指导全区科技人才培训工作。(十)承担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宝安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区科普工作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普规划及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推广普及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咨询服务,指导区各级科普组织的有关业务工作。(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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