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士的内地关联人士

2024-05-18 18:34

1. 关联人士的内地关联人士

一、内地的两大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都在其上市规则(“内地上市规则”)中,“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关联自然人是指:(一)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三)前 (一)、(二)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 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关联法人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以及与上市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 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法人。潜在关联人是指,因与上市公司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关 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条件的人士或实体。二、内地其他相关法规中,有关关联人的规定还有: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关联方关系是指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 一方拖加重大影响,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关系主要包括:(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 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 间);(2)合营企业;(3)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在证监会的有关规章中,关联方主要应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 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人士的内地关联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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