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024-05-18 09:51

1.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8条的规定,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文件名称和核准日期;(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3)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4)基金份额的发售日期、价格、费用和期限;(5)基金份额的发售方式、发售机构及登记机构名称;(6)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8)风险警示内容;(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 招募说明书所包含的重要信息基金风险提示有哪些?

1)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投资过程中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如果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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