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拜托各位帮帮忙!

2024-05-18 01:58

1. 请教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拜托各位帮帮忙!

1、利润总额:3000-2000=1000万元
2、纳税调整增加:
(1)、业务招待费:100×60%=60万元>(3000-100)×5‰=14.5万元   可税前扣除招待费为14.5万元,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00-14.5=85.5万元;(2010年使用旧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一) 收入明细表》的规定,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非货币性交易以及货物、财产、劳务等视同销售收入等,问题中仅仅只注明国库券利息收入,因此在计算招待费扣除时,收入总额3000万元减国库券利息1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
(2)、职工福利费:200×14%=28万元,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50-28=22万元;
(3)、工会经费:200×2%=4万元 ,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0-4=6万元;
(4)、税收滞纳金10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增加应纳税所得;
(5)、各项准备金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以上合计:85.5+22+6+10+100=223.5万元
3、纳税调整减少:
(1)、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为不征税收入;
4、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1000+223.5-100]×25%-400×10%=280.875-40=240.87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请教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拜托各位帮帮忙!

2. 税法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急求大神

12是12个月的意思,因为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了10名残疾人员的工资费用,现在在400万元基础上加计扣除10名员工的工资费用(即2*12个月)。

3. 税法,企业所得税,求详细解答,谢谢!

税法上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有的企业通过大量的无形资产摊销额来避税。
因为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如果摊销得多了必然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为了防止这一情况,所以就必须控制最低年限,这实际上是为了限制无形资产的摊销速度。

税法,企业所得税,求详细解答,谢谢!

4. 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哪位大神解答下,谢谢!

广告费扣除,1000*15%=15万 调增15,
招待费扣除 1000*0.5%=5万 调增5
财物费用200*7%=14 调增7
研发费用30*150%=45 
应纳税所得额:1000-550-100-60+15-30+7-80-15-20=167*25%=41.75

5. 企业所得税问题!

2005年的亏损最长可以用2010年的盈利来弥补,如果到2010年累计的盈利弥补不完的话,也就不能弥补了。
从07年开始盈利,到2010年一共盈利10+30+30+40=110万元,尚不足弥补120万元的亏损,因为到2010年都无需缴税。
到2011的盈利可以弥补06年的亏损。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70-50=20,应交所得税=20*25*=5万元
你的表做的 结果 是对的,答案错。应该选B

企业所得税问题!

6. 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①转让相关非货币资产、②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用会计分录分析:
借:应付账款  234000
      贷:主营业收入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
             营业外收入  585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0000*10%=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①转让转让相关非货币资产所得=150000收入-100000成本-15000消费税=35000元。
②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所得=58500营业外收入
该项应纳所得税=(35000+58500)*25%=23375元。

7. 一个企业所得税问题 请高人指点!

1、根据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允许在5年内进行弥补,所以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65-15=120
3、2008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为:
   120*15%=18万元

一个企业所得税问题 请高人指点!

8.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一道综合题!! 谢谢!!!

1、应纳增值税=8600*17%-(510+230*7%+8.5)=927.4
2、应纳营业税=200*5%=10
3、应缴纳的城市维护见者谁和教育费附加=(927.4+10)*(7%+3%)=93.74
4、会计利润=(8600+200+50+30)-(5660+1650+850+80+300+10+93.74)=316.26
5、业务告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或招待费的60%,孰低抵扣。
(8600+200)*5/1000=44,  90*0.6=54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4=46
6、广告费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15%可以抵扣。8800*15%=1320
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0-1320=80
7、可以抵扣的利息支出=500*5.8%=29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29=11
8、“三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为工资总额的2%、14%、2.5%
540*2%+540*14%+540*2.5%=10.8+75.6+13.5=99.9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82+18-99.9=15.1
9、公益性捐款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316.26*12%=37.95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37.95=112.05
10、应纳税所得额=316.26+46+80+11+15.1+112.05=580.41
11、应纳企业所得税=580.41*25%=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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