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府部门的名称?

2024-05-12 04:05

1. 清朝政府部门的名称?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 
 以防权臣篡 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清朝官制有九品十九个级别,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武官等几类,例如总督、巡抚等。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内阁
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其中还有投降清朝的土司官职由明朝直接承袭下来的指挥使司,长官为指挥使,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品级总表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三殿三阁(保和殿、武英殿、文华殿;体仁阁、文渊阁、东阁)为正一品殿阁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各部院尚书(吏部、兵部、刑部、工部、礼部、户部、理藩院、)、都察院左右都御使、协办大学士。总督(加尚书衔)、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内大臣、将军、都统、提督。正二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内务府总管、銮仪使、大理院正卿。 各省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漕运总督、河运总督。 八旗护军统领、(左、右)翼前锋统领, 副都统、总兵。从二品内阁学士、军机处散秩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各部院左右侍郎。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副将。正三品都察院左右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上驷院卿、大理院少卿、太常寺卿。 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步军翼尉。 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武备院卿、参领。 城守尉、参将。从三品太仆寺卿、光禄寺卿。 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参政道。 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侍卫。 游击、下五旗参领、协领、指挥同知、宣慰使、土游击。正四品通政使司副使、鸿胪寺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六科给事中。 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盐法道、副使道。 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土都司、兵备道、代本。从四品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光禄寺少卿、国子监祭酒。 知府、土知府、都转盐运使司运同、参议道。 城门领、包衣护军副参领、包衣骁骑副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 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正五品各部院郎中、太医院院使、左右庶子、佥事道、钦天监监正。 直隶州知州、同知、土同知、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监掣同知。 步军副尉、步军校。 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抚使司同知、千户、宣慰使司佥事。从五品鸿胪寺少卿、各部院部外郎、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詹事府洗马。 各州知州、都转盐运使司副使、土知州。 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骁骑参领、下五旗包衣参领。 副千户、宣抚使司副使、招讨使、安抚使、长官司长官使、河营协办守备、守御所千总。正六品太医院左右院判、内阁侍读、左右中允、主事、都察院都事。 京府通判、土通判、京县知县、通判。 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护军校、前锋校、鸟枪步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使、长官司副长官、百户、土千总、门千总、营千总。从六品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 土州同、州同、运判、理同。 内务府兰翎长、六品典仪。 盛京游牧副尉。正七品内阁典籍、主簿、评事、通政使、太常寺典簿司知事、太常寺博士、御医。知县、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土知县、县视学。 城门吏、太仆寺马厂协领。 把总、土把总、安抚使司副使。从七品五官灵台郎、光禄寺典簿、布政使司都事、翰林院检讨、国子监博士。 土州判、州判。 七品典仪。 卫千总、安抚使司佥事。正八品司务、司库、协律郎、国子监学正、太医院吏目。 土县丞、县丞、库大使、按察使司知事、府厅学正、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教谕。 外委千总。从八品五官挚壶正、典簿。 训导、盐运司知事。 委署亲军校、委署护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鸟枪护军校、委署骁骑校。正九品主簿、土主簿、土知事、庄头、府厅知事 各营兰翎长。 外委把总。从九品孔目外郎、司狱、司晨、医士、鸣赞待诏、钦天监博士。 仓大吏、吏目、巡检、道府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编外外委。未入流五城兵马司吏目府使、医士、布政使司检校。 正术、正科、训术、训科、典术、典科、关厅库大使、驿丞、茶引批验所大使、河泊所大使、道会、道正、京师崇文门关分司副使、州县税课司大使。 五城兵司吏目

清朝政府部门的名称?

2. 清朝有部分部门相当于现在的什么部门?

1、吏部,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2、户部,相当于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3、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相当于现在的宣传部、教育部等。礼部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4、兵部,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军委、解放军总政治部。隋始置,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5、刑部,相当于现在的公安部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6、工部,相当于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3. 清朝工部有什么部门

清代工部设于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是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清朝工部有什么部门

4. 清朝官府行政部门分哪几部?各是些什么职责?

一、清朝内阁与军机处的设立 

1.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废除 

清统治者入关前,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由八旗的诸王和总理旗务大臣组成,凡朝廷的军国大政,都要由它讨论和决策。这说明,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满洲贵族控制朝政、维护自己利益的特权机构,这必然同封建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发生矛盾和冲突。所以清王朝统一中国后,封建皇帝便通过允许蒙、汉大臣参加议政和设立内阁等办法,逐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并最终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明令正式予以裁撤。 

2.清内阁的设立 

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为皇帝进讲等。内三院设大学士、学士等,可参预国家机要。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加殿阁头衔,满汉各半。并且仿照明朝制度,规定凡各处官员上呈的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再进呈皇帝;对于皇帝的诏令,也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开始时,由于规定大学士仅为五品官,至使内阁的权势反而低于原内三院。但是由于清朝皇帝利用内阁抑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势,使内阁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雍正时,内阁大学士的官位品级升为正一品,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了。不过,自军机处成立后,取代了内阁的许多职权,内阁官员也只是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了,这时的“大学士”也成了文臣的一种荣称。 

3.关于南书房 

南书房在乾清宫的南庑,原是康熙皇帝读书之处,后来又选召翰林等官入内当值,称为“南书房行走”。康熙皇帝在闲暇时,便由他们陪侍赋诗作画等,进而参预机务,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令,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不过,南书房只在康熙帝时才具有这种特殊地位。 

4.军机处的设立 

雍正七年(1729年),正值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部作战,为了能及时处置军情,遂在内廷设军需房,直接转达前线军情及皇帝旨意,这样既可省去内阁的复杂手续,而且不易泄密。后又称军机房,雍正十年(1732年)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其职权也扩大为参预全部军国大政。由于军机处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使得皇权专制达到最高峰,所以尽管它不是正式官署,却一直保留下来,并在清朝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军机处设军机大臣,称为“军机处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无定员,多者六、七人,一般以特选的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充任,清末也有亲王入选。领班的军机大臣叫作“首揆”。 
军机大臣在军机处轮班值日,准备皇帝随时召见,商议军国大政。军机大臣也要根据皇帝意见拟定谕旨,发布到有关部门,叫作廷寄。当时,内阁发出的各种文件叫“明发”,相比之下,军机处的廷寄较明发具有勤、速、密的突出特点。 
对于资历浅的军机大臣,授予“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其地位稍低,班次在后。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主管军机处的日常文书工作、撰拟谕旨、文稿等。 

二、其它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掌,如六部、九卿、五寺、二监等,都和明朝一样,只是理藩院为清朝所特设。 
理藩院,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专门掌管蒙古、西藏及新疆各地少数民族事务。此外,理藩院也分管部分外交、通商事务,如设俄罗斯馆等,直至咸丰时才把外交、通商等职掌划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5. 清朝都有什么官级?都相当于现在什么部门?

清朝的核心级别,以乾隆时期为准,是九品十八级制度。即总共分为九品,每品又分为正品和从品,共十八个等级。
但是,要另外加上皇帝、太上皇的一个特殊品级,即超超品。而亲王、郡王、贝子、贝勒,还有被赐封公侯伯爵位的功臣,以及公主额附(驸马)的级别都是超品,高于正一品,属于荣誉头衔,俸禄较高。还有一类,即不入流,是从九品以下的官府雇佣人员。所以,全部算起来的话,共有二十一级。
我国现在最新的《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人员,共分为12个职级,19个待遇级别。职务级别根据所担任职务来确定,如部、省、县长等来界定。
比如,现代的县处级正职(正县长、正处长)就是7级职务,跟清代的正七品县令级别正好对应。
最高职位的对应关系我们就不类比了,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人数较少,比较清晰。
而清朝的不入流人员,类似于现在的公务辅助人员。虽属于公务人员,可以穿公务制服,但属于编外。
但是,清朝有一个核心机构,就是军机处。清朝军机处大臣的品级是不定的。如果是亲王担任,那就是超品,如果是尚书担任,那就是从一品。职责,类似于现代的中央常委,掌管全国一切事务的最终决策。
捡出清代的主要官职说明一下,以职责划分。
正一品,包括“三太”,即太师、太傅、太保,还包括各殿阁大学士、大将军。类似于现在的人大、国务院、政协、军委的最高长官,都是1职级正国级。这在古代全是殿阁大学士、大将军,加太师、太傅、太保衔。
从一品,“三少”,即少师、少傅、少保,外加“太子三太”,以及尚书(古代六部部长,现代被分为了两级,即2职级副国级,和3职级正省部级)、都御史(类似现代最高检检察长,属于2职级副国级,刑部尚书是最高法大法官)。
正二品,“太子三少”,总督(封疆大吏,负责一省或多省的地方军、政、法实权主官,现代没有对应的,军事上有点大军区总司令的意味,如果对应一省,就是3职级正省部级)、内务府总管(统管大内,很牛的)。
从二品,侍郎(六部副部长,职权相当于现在的4职级副省部级),巡抚(负责一个省的行政、司法和军事,类似于集中了省长、省法、省检、省军区的职权,职权大于3职级正省部级,又小于2职级副国级),布政使(各省主官,归总督、巡抚管,类似4职级副省部级,主管民政、税务的副省长)。
正三品,按察使(类似各省法院院长,4职级副省部级),大理寺卿(地位略低于刑部,主管案件复核,职责类似于现在的最高法庭长,有可能是4职级副省部级,或者5职级正厅局级),学政(相当于现代主管教育副省长或者省教育厅厅长,4职级副省部级或者5职级正厅局级)。
从三品,盐运史(现在也是专营,但是没有盐运史的职权大)。
正四品,大理寺少卿(类似于现在最高法的副庭长,5职级正厅局级或者6职级副厅局级),鸿胪寺卿(相当于外交部礼宾司司长,5职级正厅局级),道员(如布政使道员,类似于省属厅局的厅局长,相当于5职级正厅局级)。
从四品,知府(相当于现代的市级正职,5职级正厅局级,但是有副省级市,那就相应的提高职级为4职级副省部级)。
正从五六品,对应副市级,及市属各局,大多对应6职级副厅局级,或者7职级正县处。当然副省级市的副市级属5职级正厅局级。
正七品,知县,相当于县长,7职级正县处级。
从七品到从九品,县丞、知事、县主簿及其他人员,基本上对应8职级副县处、9职级正乡科级、10职级副乡科,及11、12职级的科员、办事员等。
从上面的对应关系来看,清代的四品官员,基本上就是现在的正厅局级干部,特殊情况可能是副省部级,或者副厅局级干部。

扩展资料:清朝退休制度:
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的规定,各部院属官凡年五十五岁以上者,堂官(指的是尚书、侍郎级别的)需详细甄别,最多不过七十岁。七十岁以后,便要勒令退休。七十致仕,特别对一些职位较高的官员,只是个大体界限,很多场合与本人的精力和皇帝或是上级官员的态度有重要关系。
清代官员致仕,一般由本人自行陈请,三品以上官可向皇帝直接上奏折,四品以下京官由所在部院堂官上奏。外官则通过督抚,经吏部求批。
官员致仕以后,便算开缺,需要立即请旨补官。但也有例外,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以“大学士职司赞襄”,有的又以“宣力有年”对于致仕的官员为其保留一个月的官职,表示“国家眷念旧臣,加恩辅弼”之意。

从待遇上看,致仕可分为“着令休致”即同意退休;以原官休致,也就是退休后保留原来品级的荣誉头衔。至于原官俸禄,也有具体规定。
通常情况下,凡大学士、尚书这一级官员,若以原官致仕,回乡后可给予全俸的优待;若因京察自陈原品退休的,给予半俸;部议致仕人员不给俸禄。但不管全俸、半俸或是不给俸,都不是绝对的,只要皇帝开恩,半俸也可改成全俸。
有的官员致仕以后,皇帝为了酬劳他任上的功劳酌予加衔、晋秩的恩宠。雍正十一年(1733年)七月,大学士陈元龙“以年老具疏乞休”。
雍正因陈元龙劳苦功高,又念他是康熙老臣,命“加太子太傅衔,以原官致仕”。这是加衔的例子。雍正元年初,雍正给老病乞休的吏部左侍郎李旭升加以尚书衔,则是属于晋秩的例子。

官员在请求致仕时,也有遇到另外情况的,就是皇帝认为有意怠慢,而给予处分的。乾隆五年(1740年),工部尚书魏廷珍以“老病乞休”,乾隆认为他到任以来,没有显著政绩,也无任何建树为由,下令将他革职回籍。
被皇帝勒令退休的情况时有发生,勒令具有处罚的意思,年龄和身体条件不是主要因素,它和自陈休致在性质上有本质区别。
比如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新皇帝雍正发现翰林院和詹事府等秘书机构中,存在“结党营私”和“互为援引”的事。于是便令大学士张鹏翮、尚书田从典、徐元梦等有关官员,会同甄别,并将查处人员“解退回籍”。这些被解退的官员,就是属于勒休,当然也就不能享受挂职、俸禄等待遇了。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官员因犯过失受到弹劾,皇帝为了保全他的面子,令其休致以代处罚。这样的例子也不少,乾隆时期,朝廷考试翰林院和詹事府编修、检讨以上,侍讲、侍读学士以下官,其中一部分成绩不好,皇帝便着令休致,也含有以休致代罚的意思。

致仕的官员得到皇帝批准后,也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在离职前必须将任内各项事务交代清楚。地方正印官还得清查钱粮仓库等项。完成交接工作,是休致前必须做好的工作。
当然了,官员致仕以后,也有因为皇帝需要而重新启用的,此类例子在康熙、乾隆朝都有实例。总之就是皇帝不需要,官员就可以退休,皇帝需要,退休的官员也得重新回朝再次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职制度

清朝都有什么官级?都相当于现在什么部门?

6. 清朝官府行政部门分哪几部?各是些什么职责?

户部
: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场衙门。
刑部
: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编制:尚书、侍郎,下设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
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的审查,成绩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的审查。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兵部
: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编制:尚书、侍郎,下设武选司、车驾司、职方司、武库司。
礼部
:主管国家典礼和教育、贡举。编制:尚书、侍郎,下设仪制司、祠祭司、精膳司、铸印局。
工部:主管土木兴建和水利等。编制:尚书、侍郎,下设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节慎库、制造库、料作所、琉璃窖监督、皇木厂监督、管理街道厅。

7. 清朝的后勤部门都叫什么

  叫内务府。吃喝拉撒一切后勤杂物都归这个部门管理。
  内务府,掌宫廷事务。长官称总管大臣,无定员,由满族王公或满族大臣兼充,秩从二品,乾隆时改正二品。府内所属广储司掌银、皮、瓷、缎、衣、茶六库出纳,织造、织染局亦在其管辖之下;会稽司掌本府出纳;掌仪司掌本府祭祀及太监品级;都虞司掌武职铨选;慎刑司掌本府刑名;营造司掌本府缮修;庆丰司掌牛羊牺牡;钱粮衙门掌皇庄租赋;内管领处掌应中宫差务;官房租库掌收房税;养心殿造办事处掌制造器作;中正殿各司员掌喇嘛唪经;武英殿修书处掌监刊书籍;雍和、宁寿二宫司员掌陈设汜埽及考查宫监勤惰;御书处掌镌摹御书;御茶膳房掌供饮食;御药房掌药物;牺牲所掌牧养黝牛;总理工程处掌行营工作。又府外所属上驷院掌宫廷所用马匹,武备院掌宫廷所用兵器、鞍辔、甲胄、被具等,奉宸苑掌有关园囿事务。内务府自成系统,与外廷职官无涉,所属机构达五十处以上,职官三千余人,上三旗包衣之政及宫禁事务,全由其主管。

清朝的后勤部门都叫什么

8. 清朝史官工作的部门叫什么?

翰林院。
“翰林”是说文翰(笔墨之事)之林,犹词坛文苑之义。唐、宋之翰林,为内廷供奉之官,到明代才专称文学之士为翰林。

清初,置文馆于盛京,命儒臣翻译汉字书籍,并记注本朝得失。天聪十年,改文馆为内三院,这时的内三院,兼有后来内阁与翰林院的任务。
康熙九年,内三院又改为内阁,始又恢复翰林院。

翰林院总的职掌,是论撰文史,其所撰之文,有祝文、册宝文(册立册封后妃等)、册诰文(册封王公等)、碑文、谕祭文等项。凡纂修实录、圣训、本纪、玉牒及其他书史,或由翰林院承办,或派送编修、检讨人员参与纂修,对书史的编纂校勘,是翰林院官的主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