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外汇核销到底啥意思,能不能给个简单说明 不要概念

2024-05-18 07:52

1. 出口外汇核销到底啥意思,能不能给个简单说明 不要概念

 出口外汇核销到底啥意思,能不能给个简单说明 不要概念  就是海关知道你出口了,核销一下出口和收汇,才可以退税等备案的。
  什么是出口外汇核销单?简单通俗说明  1.“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2.出口要用到核销单,是国家为了要对外汇进行管制,要求进出口企业对于出口的每批货物,在规定期间内办理核销退税。说得简单点,就是你出口了多少价值的货物,这些钱是外汇,必须每分都要收回来,其实这也是国家在帮进出口个企业降低风险。  3.在没有实行核销单制度以前,国营外贸公司的一些腐败分子将公司的货物大量运送到国外,而对应收的货款则称死帐或坏帐,实际是留在了国外与进口商瓜分了。对此外管局实行了外汇核销制度,每一笔出口货物都要凭国外进款水单和报关单、核销单核销,如没有水单,就证明货已出而款未进,这样就不能核销。外管局对此会限制核销单的发放,直至取消违规公司的出口权。
  出口外汇核销  核销?  这不属于投资,哪有什么涨幅和风险哦。  哎,楼主!要么你认真刷分!要么你别问这样的问题。
  外汇(出口外汇核销如何操作)  首先必须取得出口资质  具体做业务时:1)向外管局申请核销单  2)办理出口业务,填报关单,报关单上填核销单号  3)取得收款时,到银行申报涉外收入,得到“水单”  4)到外管局核销收入,  可以几笔业务一起做,如一个月内1次,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英文定义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issued by the export unit and entrusted with the line and pay-line solution filled in so doing aepted the customs declaration, foreign exchange management departments so doing write-off exchange earnings are sequentially numbered certificate (write-off single with stubs).
   
  出口需要外汇核销单吗  需要的,一般正式报关需要的资料有:形式发票,装箱单、核销单、合同、委托书等。
  出口外汇核销期限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7号 ):对于各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山东等五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发〔2006〕188号)第四条中规定“核销日期”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调整为210天。
  出口都要外汇核销吗  很简单。你报关的时候用核销单的都需要核销。如果不用核销单的就不用核销了。  具体要看你申报的贸易方式而言。
  出口外汇核销 核销差额范围如何计算  问:外汇局允许的差额核销范围是多少?  答:外汇局允许的差额核销范围是单笔出口多收汇差额不得大于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单笔出口少收汇差额不得大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以上范围内的差额可以按照正常情况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报告手续,超过以上范围的差额应办理差额核销。
  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有什么区别?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正确的名称。出口外汇核销单应该是自然的称呼并不规范,同样的还有"出口核销单"和"核销单",但都是指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外汇核销到底啥意思,能不能给个简单说明 不要概念

2. 外汇不需要核销了

您好!1、外汇核销改革后已无需核销;2、您收到报关后退回的报关单即可按退税流程处理;3、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1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2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3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4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5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6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4、企业发生的每一笔外汇贸易业务收支都需要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外汇改革后,核销单没有了,由以前的单笔核销改为对企业的总量核查,具体操作层面,电子口岸的系统交单等操作都取消了,企业需完成问题3所述的情形的报告。

3. 2011年12月起最新外汇核销流程,急,请大家帮忙指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1年第2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贸易外汇改革)试点。为积极有序推进贸易外汇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省分局以及大连、青岛市分局所辖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进行贸易外汇改革试点。试点地区银行、企业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试点法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非试点地区按照现行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
  为规范试点业务操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试点法规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见附件1),自试点之日起施行。
  二、 自试点之日起,试点地区银行暂停试点地区企业预付货款信息核对和录入及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注销登记等手续。非试点地区企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仍按现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三、 试点期间,对于异地办理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当要求企业说明其名录及分类等情况,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 试点地区的B、C类企业在非试点地区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登记,银行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办理。
  试点地区的A类企业在非试点地区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银行应当按非试点地区现行出口收汇有关规定和A类进口企业适用措施办理。
  对于不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内的试点地区企业,试点和非试点地区银行不得直接为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二) 非试点地区按照《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的B、C类进口企业和不在“进口单位付汇名录”内的进口企业,在试点地区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登记,银行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办理。
  非试点地区的其他企业在试点地区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银行应当按试点地区A类企业适用措施办理。
  (三) 对于上述应凭《登记表》办理的业务,银行审核纸质《登记表》后,应在《登记表》上签注收付款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无需登录相关系统核实或签注《登记表》电子信息。
  (四) 试点地区企业在非试点地区银行办理贸易信贷业务时,非试点地区银行无需为其办理预付货款信息核对和录入及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注销登记等手续;非试点地区企业在试点地区银行办理贸易信贷业务时,试点地区银行应按照现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规定办理。
  四、 自试点之日起,试点地区暂停使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上线运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
  五、 银行应认真学习贸易外汇改革相关政策,在试点前配合外汇局做好试点地区分支机构的培训工作,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监测系统的上线准备和系统接入工作:
  (一)银行和企业用户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监测系统,具体访问渠道为:(你可在国家处管局网上查询)
  (二)试点地区银行应于2011年11月7日至11月25日期间完成辖内银行网点的网络连通、客户端环境设置、用户管理、权限分配和访问测试等工作,确保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的银行网点能够通过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监测系统(银行版)。银行网络连通和系统访问设置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访问设置手册》(见附件2)。
  (三)截止2011年10月31日已办理金融机构标识码赋码的试点地区银行网点,未在应用服务平台开户的,自2011年11月7日起在应用服务平台自动开户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此类银行网点应向其总行或通过其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获取业务管理员用户(ba)的初始密码;已在应用服务平台开户的,自2011年11月7日起自动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其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密码不变,其中已具有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银行版)访问权限的业务操作员自动获得监测系统(银行版)访问权限。
  (四)2011年11月1日后办理金融机构标识码赋码的试点地区银行网点,如需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向其总行或通过其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获取业务管理员用户(ba)的初始密码。
  (五)2011年12月1日应用服务平台自动撤销试点地区银行网点已有的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银行版)访问权限。
  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下属分支机构。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在政策执行和监测系统推广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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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已经收汇了,怎么样办理出口核销呢?

出口收汇核销整套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回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银行水单或收账通知以及其他规定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的依据。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外汇管理局公布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一般这些都是货代帮你们操作的,只需把报关单据(包含出口收汇核销单)给货代,到时候货代就会把盖完章的报关单的核销证明联,退税证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给你们,到时候你们拿着这些单据和银行收汇水单就可以去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核销完了到国税局退税。

5. 出口收汇核销问题

  外管局核销还需要带带的文件如下:
  1.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输出 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和个人私章(两份);
  2.报关单;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出口货物统一发票的结汇联;
  5.银行水单.
  外管局核销后,出口货物的要办理退税申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以及经过退税机关的退税鉴定的基础上,出口企业按退税期限,可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要求生成《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连同有关退税凭证及申报数据,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税。

  附:外贸出口退税详细操作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 单证 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 海关 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
  《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
  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
  增值税票抵扣联;
  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
  出口退税专用 报关单 ;
  资料封底。 以上单据在装订时请按关联号排列,所有单据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正式申报,退税机关审核软盘及报表和资料合格以后,企业将软盘和资料及一套退税申报表交给退税机关,退税机关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正式申报退税即完成。

出口收汇核销问题

6. 没有按时核销外汇怎么办

进口付汇逾期未核销”系指进口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未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的付汇业务。而不是以预付货款后计算的,你可以判断一下你的业务是否属于逾期。
对于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外汇局核销部门会及时清理并向进出口单位催核,经催核依然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的,移交外汇局检查部门查处。
即使逾期了,你现在及时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并向外汇局做出合理解释,罚款的可能性也不大。
建议你尽快去核销吧。

7. 外汇核销的原因

人民币不可以自由流通和兑换,正是这种货币政策,让做进出口生意的企业既省了不少事儿,但又带来一些不便。省事儿的是,绝大多数生意都是美元成交,你几乎不用考虑美元汇率的变化会给你的生意带来什么风险。麻烦的是,每次要用点儿美金就不能随便从兜里掏得出来,特别需要进口大笔贸易时。想洗钱的,更是没门。总之,这种货币政策好坏参半吧。但国家要真正实施这种货币政策,还真费了不少功夫。汇率的稳定还好办,国库里有大笔的外汇储备。需要外汇的企业多了,美元看涨,央行就从外汇储备中换点儿美元出来。外贸市场的外汇收多了,美元看跌,央行就放些人民币出来,收点儿美元回去。由于不允许人民币自由流通和兑换,根本不需要动用多少外汇储备就能牢牢盯住美元。何况国库里有成千上万亿的外汇储备,够两三次海湾战争的开销了。可是要控制人民币自由流通和兑换可不太容易。人民币现钞好办,海关不许夹带大量人民币出境,也不准夹带大量外汇现钞进境。最多有些人民币和外币走私,或银行门口偷偷兑换外汇的黑市,成不了气候。可要管住国际贸易企业之间庞大的资金进出就要费点儿事了。想想,全国几十万家外贸企业有上百万个银行帐号,每天都有几十或上百亿美元的资金进出中国大陆,这可怎么管?放心,中国政府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这件事情,那就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它是专门管理外汇进出的法定机构,每一家外贸企业都要和它打交道。当然,光靠外汇管理局一家还没法管住外汇的流通和兑换,它还得拉上银行、海关和税务局一起才能把生意做起来。为此外汇管理局设计了一套特别的管理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这套制度就叫作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统称为外汇核销制度。外贸企业必须按这套制度去做,否则银行就不给你结汇或付汇,海关就扣你的货,税务局就不给你退税等等。于是,伴随这套外汇核销制度而来的就是出口收汇核销单与进口付汇核销单,统称为核销单。核销单实际上是一张跟踪单,每张核销单上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用以跟踪每一笔进出口业务。

外汇核销的原因

8. 出口收汇系统的收汇后如何办理核销

即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在出口收汇后凭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在合同规定收汇日收汇后持上述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企业可按月集中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出口收汇核销单遗失后应怎么办?1、未用于报关出口的空白核销单遗失后,出口单位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如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违规行为的,责任由企业自负。2、已用于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及补办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核销凭证无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3、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退税情况证明向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补办申请。对税务部门证明未退税的,外汇局在“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处理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