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要缴纳多久才能报销啊

2024-05-18 14:59

1. 南京生育保险要缴纳多久才能报销啊

南京的是需要参保10个月以上方可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60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女职工失业期间,下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南京生育保险要缴纳多久才能报销啊

2. 南京生育保险要缴纳多久才能报销啊

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生育保险。
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3. 南京生育保险要交多久才能报销

法律分析:
南京生完孩子生育险报销时间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生育险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享受生育保险缴纳时间也是不同的。大部分地区规定的是:生育保险交满一年,并且怀孕的时候仍然在缴费,生孩子的时候就可以报销了。它的作用就是为女性职工因生孩子而不能工作设立的保险,所以,有了这个保险,女性在产假期间的收入中断会得到相应的保障。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保险要交多久才能报销

4. 南京生育险报销需要自己交的多少时间钱可钱可下来

1、生育保险缴费期限,各地规定是不同的,从12个月—1个月不等,南京规定是缴费满10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异地生育,需办理相关手续,核准后,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的。有任何社保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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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第三步:孕后期产前检查(同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第四步:分娩及产后4个月内并发症(同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第五条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申领流程;
携带材料:申领生育津贴的:①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②结婚证原件;③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初婚初育证明(生育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出院小结复印件;⑤本人的市民卡复印件(需先开通银行帐户功能)。
申领流(引)产津贴的:①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②结婚证原件;③出院小结复印件或病假条复印件或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④本人的市民卡复印件(需先开通银行帐户功能)。
办理流程:女参保人员在分娩或流(引)产后一年内(分娩的需在产假结束后),携带以上材料,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手续。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本人的市民卡。生育津贴按月发放,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6.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这个可以参考一下这个程序吧: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不知道对您有没有帮助,望采纳。。。。

7. 南京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南京生育险能报销多少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
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参保职工生育的个人自付比例如下: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
1、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不负担,也就是全部报销;
2、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及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25%,报销比例75%。
3、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5%,报销比例95%。
生育津贴
顺产:128天
难产、剖宫产:143天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
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男职工护理假:15天
生育津贴月计发基数为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日计发基数按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
一次性营养补助
标准为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南京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8.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一)南京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都是按定额报销的。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属基金支付的,由南京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三)生育津贴及营养费申领材料
首次生育且只生一个孩子,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同时做两种及两种以上手术外,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系统直接批量结算支付。计生津贴隔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4个月后发放。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初婚初育证明);
4、如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多胎需提供全部的《出生证明》原件;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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