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2024-05-18 13:04

1. 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

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2. 应付利息账户如何进行核算

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债务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它应付款、应付利息,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等;其借方记减少额,贷方记增加额,期末余额通常在贷方。

会计账户:
  1、账户的用途是指设置和运用账户的目的是什么,通过账户记录能够提供什么核算指标。
  2、账户的结构是指在账户中如何记录经济业务,以取得各种必要的核算指标。在不同的记账方法下,记录经济业务的具体方法是不同的,即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及结余额(如果有余额的话)的方法不同。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具体是指账户借方核算什么内容,账户的贷方核算什么内容,期末余额(如果有余额的话)在哪方,具体表示什么内容。

3. 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在会计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在会计科目设置上,“财务费用”属于损益类一级科目(编号6603),并且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1)大多数企业将相互间拆借资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合适的。按照税收政策,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包括主管部门向所属企业拨付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均视为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应将此项资金占用费收人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有关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会计处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财务费用”核算的银行手续费,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如借款、发行债券、集资等)中所发生的相关融资费用。企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企业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二是在银行结算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如办理信(电)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前者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
后者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财务费用

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4.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有什么区别?

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应付利息定义:
应付利息(interest
payable;accrued
interest
payable)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应计利息定义: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也可以计算其隐含的票面利率。

5. 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长期借款”核算对吗?还是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

不是


 对于长期借款的利息问题,按照准则科目讲解的规定,长期借款科目主要是核算本金金额,一般不核算利息,长期借款的利息通常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来核算的。对于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其计提的利息道理上讲属于长期负债,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更合理,但从实务上理解,长期借款通常都是分期付息,到期付息的情况通常不存在,所以从做题的角度来看,建议考生先认真审题,在题目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对于分期付息的,计提的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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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长期借款”核算对吗?还是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

6.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有什么区别?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是有区别的,区别如下: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如果属于分期利息的,计入:应付利息“科目;如果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但是他们的账务处理是
一致的,都是: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7. 长期借款利息的核算问题 利息不是另设应付利息 而是直接计入长期借款账户中吗

不是


 对于长期借款的利息问题,按照准则科目讲解的规定,长期借款科目主要是核算本金金额,一般不核算利息,长期借款的利息通常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来核算的。对于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其计提的利息道理上讲属于长期负债,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更合理,但从实务上理解,长期借款通常都是分期付息,到期付息的情况通常不存在,所以从做题的角度来看,建议考生先认真审题,在题目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对于分期付息的,计提的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更合理。

长期借款利息的核算问题 利息不是另设应付利息 而是直接计入长期借款账户中吗

8. 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在会计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在会计科目设置上,“财务费用”属于损益类一级科目(编号6603),并且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1)大多数企业将相互间拆借资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合适的。按照税收政策,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包括主管部门向所属企业拨付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均视为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应将此项资金占用费收人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有关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会计处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财务费用”核算的银行手续费,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如借款、发行债券、集资等)中所发生的相关融资费用。企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企业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二是在银行结算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如办理信(电)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前者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
后者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