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不相信中国的职业教育

2024-05-12 23:29

1. 为什么很多人不相信中国的职业教育

1、误解与偏见
传统的思维对于职业教育是存在误解的,人们往往认为职业教育就是比学历教育低一等的存在,以为只有学习不好的人才会选择职业教育。但是客观来说,职业教育是和学历教育完全平行的存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举个例子,一名剑桥大学的留学生想要学习某种工业机器人的编程,而这项编程的专利掌握在一家职业教育机构手中,所以这名留学生想要学习智能去职业教育机构。中国的职业教育机构在很多方面已经超过了国内相当多的大学,真正选择职业教育的人不是因为他们自身学习不够好,而是他们希望除了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他们还想学到更多。

2、商业性与虚假营销
我之前讲过,从行业的角度来说,职业教育不是一种骗局。但是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的不同之处在它是存在商业性质的。任何有商业性质的行为就会涉及营销,有营销的地方就有虚假营销。有些人把职业教育当成赚钱的工具,所以会用各种手段诓骗学员交钱,然后敷衍的结束教育。这种下三滥的职业教育机构拉低了整个行业辛苦建立起来的口碑,也造成了中国职业教育都是骗子的刻板印象。其实,每个行业里面都有几颗老鼠屎,但是绝对不能因为几颗老鼠屎就代表了整个行业。我们可以说某些职业教育机构的营销手段是骗局,但职业教育的本身并不是。

3、缺少规范化的管理
正规的职业教育其实应该是与企业直接对接的,脱离了企业需求根本谈不上是职业教育。但是目前中国对于职业教育这一块的管理还不够规范,要求不够严格。如果对职业教育机构像对各大高校一样要求,加强审查力度,我相信我在上面第二点提到的虚假营销问题可以大大减少。中国的职业教育想要改变传统刻板印象,规范化的管理一定是必不可少的。

为什么很多人不相信中国的职业教育

2. 职业教育的前景如何

职业教育的法制化 美国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颁布了历史上的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莫雷尔赠地法案》,首次认可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与作用,并使之正式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又通过了《史密斯休士法》、《乔治——埃尔法》、《国防职业教育法案》、《职业教育法》、《职业前途教育》(生计教育)。1982年联邦政府根据国内产业结构急剧调整,亟需大力推进劳动力再培训的社会现实,制订颁布了《职业培训合作法》。这一系列法规、法令对职业教育的体制、经费、地位、形式都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使得美国职业教育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德国职业教育立法起步早、法规严。早在1869年政府就颁布了《强迫职业补习教育法》,1889年又颁布了《工业法典》,以法律的条文规定企业学徒培训必须与职业学校教育结合。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正式把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制度确定下来,是西方国家中比较严密和详细的职业教育法规。1981年制订了《职业教育促进法》,对双元制职业教育作了进一步修订,以提高职业教育立法的适应性。 日本政府在1983年对原《产业教育振兴法》作出了适应性修订;1985年,日本政府在1969、1978年先后二次对《职业训练法》作出较大修改基础上,进一步将其修订命名为《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 英国、法国等也致力于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而在最近一、二十年后颁布了一系列职业教育立法和规章。 4、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优质化 发达国家极为重视职业教育师资的规格化,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师资的专职化和培养培训的正规化。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师资有着健全的培养体系和稳定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开办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高等技术师范学院;二是专科技术学院培训;三是在文理学院、综合大学内另设教育学院、教育系来培养;四是通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资进修、培训机构来培养,如教育培训中心或地区职业教育中心、大型企业培训部等设置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课程负责培训在职职业教育教师。发达国家对职业教育师资的任职资格都有严格标准,例如,美国几个州明文规定,要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有相关领域1—2年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者,才能颁发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德国要求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有5年以上工龄,掌握教育和心理科学,且经过国家的专门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才能获得终身职业身份。瑞士规定职业学校理论课教师必须具有4年的学徒经历,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毕业,3年以上工程师实践经验,具备这些条件后,再到职业教育学院进修班为期一年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课程,通过者方可任教。对在职教师每年安排一定时间的带薪进修假,学习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 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有着较为优越的社会地位与丰厚的待遇。如日本,教师的报酬比一般的公务员高15%,工资则上一年提升一级;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其工资为中级教师最高级,每两年增加一次,最高工资可超过大学教授的起始工资。正因为有较优厚的待遇,才吸引、稳定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从而产生了高水平、高效益的职业技术教育。 5、职业教育终身化 日本政府1978年5月颁布《部分修改职业训练法的法律》,明确提出终身职业训练及终身技能评价是职业教育的根本方向。后来又制定了《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生涯学习振兴法》。1995年11月24日,第十九届东京都产业教育审议会发表“关于在终身学习社会期待的职业教育”的咨询报告。报告中提出,要构筑丰富的终身学习社会,把走上社会后的学习作为人生体系的重要一环。目前,日本已组建了包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中心、职业设计指导中心以及地方职业能力开发综合中心在内的,面向21世纪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 美国早在1971年就在联邦教育部署署长P.Marland的积极倡导下,在全美范围内推行实施终身化的职业教育——生计教育。生计教育是一项旨在对全体学生进行生计意识、生计探索、生计准备和生计定向等内容的持续性教育的综合教育计划,其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从幼儿园到成年获得全部生涯的谋生技能,并形成个人生活方式。生计教育作为一种终身意义的职业教育,它的推行实施得到美国联邦政府及美国职业协会等组织的广泛支持。70年代末,美国就有近70%的学区推广实施生计教育,并有24%的学区开展在职生计教育。 德国职业培训条例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一种就业教育;转职培训是为在业人员转换新的职业岗位而进行的一种补充教育;职业进修是为从业人员在某一领域进一步深化而开展的职业继续教育。二者均属职业教育范畴。据联邦劳动局统计,每年要求职业进修的人员约占 在业总数的20%。 6、职业教育管理的协同化 在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管理上,教育部门与就业部门、工业部门、雇主组织等通力合作,教育不再是教育管理部门独有的领地,就业部门、经济部门、雇主组织等越来越多地参与教育的管理和决策。客观地说,发达国家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来自教育部门内部,而是来自经济部门和就业部门。教育部门与就业部门、经济部门、雇主组织的密切合作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法国政府正在扩大由国民教育部领导的职业教育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在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瑞典,教育部门与就业部门和工业部门一起来制定职业资格。1986年英国政府实行统一的国家专业证书(NVQ)和普通国家专业证书(GNVQ),全面沟通学校管理机构、教育机构和雇主之间的联系,使各方的力量形成统一的合力,从而使职业教育进入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状态。1995年7月,又将教育部与就业部合并,成立了教育和就业部,成为继澳大利亚之后第二个把教育和就业由一个中央部门来领导的发达国家。 此外,发达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的管理上有重点下移的趋势。这种“地方化”,能较好地保证职业教育从当地工商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妥善安排教学内容,并促使学校与工商业的联系等。 四、我国发展职业教育的几点看法 1、加强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并举的制度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注重了理论和知识的教学,而忽视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加强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在现实情况下主要应在理论课中加强实践环节,在技能训练中加强理论教师与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合作,追求理论与实践的更好结合。另外,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应积极开设职业资格证书课程,提高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力市场和劳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学术与职业教育的融合,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大力培养我国急需的、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的双证书一体化高级职业人才,创出我国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路。 2、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是办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一项战略措施。针对我国职业教育师资力量不足,学历达标率低,结构不合理等现状,当务之急是采取以下措施:⑴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⑵拓宽职业教育师资来源渠道,实行开放式教师培养体制,挑选愿意担当职教教师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到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接受一至二年的教育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并通过教师资格考核后到职业教育学校任教,开通面向社会招聘职业教育专业师资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渠道,并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有关人士报考、应聘。继续从社会聘请一部分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⑶制定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规划,落实培训措施。建立职业教育师资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努力促进职业教育师资定期参加培训,不断进修提高。 3、重视开放式终身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 现阶段,职业教育终身化在我国已初见端倪,主要表现为在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同时,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迅速发展。为真正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促进职业教育向终身化方向发展,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应明确,相对于普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在操作水平高、上岗适应快以及理论知识基础宽广等方面形成培养目标优势;在教学体系上,高等职业教育应构筑其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性。 4、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职业教育体制多头化,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中心归口不同,加上立法相对滞后,势必会制约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此,尽快打破部门界限,简化理顺关系,努力实行职业教育的统一领导,成立一个有权威、有实力、有统筹协调能力的技术管理机构,在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地研究我国现行的考工标准、专业技术资格标准,发动全社会和各行各业制定高中后教育的几种不同类型、又相互打通的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有效地实行“无训不上岗,无证不就业”的就业制度,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要依据社会需要办学,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要密切结合企业的实际,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预测。  职业教育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的重要举措。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大力发展的方针,努力开创职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3. 现在教育分类有哪些?哪类教育有商业前景?

太笼统了。一般来说教育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的形式又有知识教育,技能教育,职业素养教育等等,以及其他附属的比如各种艺术教育,插花教育,职业培训,某些专业技能的教育。即技能的培训。总裁教育,这些转有钱人的教育最有商业前景。思维训练,等等技术性短期学习,能立竿见影的,市场上需求的培训类教育方式最赚钱。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最后就是别人需要什么你给什么。不过教育的最本质意义是培养有用的人,不是用商业金钱来衡量的。

现在教育分类有哪些?哪类教育有商业前景?

4. 如何看待现在的职业教育?

现在的职业教育,可以说对以前相较来说有了很大的发展,因为以前虽然有很多的名家大家都在进行着这样的教育,可以说他们的师资力量非常的强大,但是现在电脑和网络特别的发展,能够通过电脑网络得到一些以前没有的知识,对于现在的职业教育来说是一种飞跃性的发展。其次,对于以前来说,我们现在的职业教育有了更高水平的对于职业的理解,所以现在的职业教育能够更好的帮助你在毕业之后找到一份真正好的工作。

5. 如何看待职业教育的老师?

职业教育确实是种商业行为,难道学历教育就不是商业行为?那种教育才真正的可怕呢~~~对于职业教育的老师,个人观点是,他们要比学历教育的老师,在实际的经验中要强很多,学历教育说白了是素质教育,是种人文性质的提升,但是职业教育不同,他是给人一个吃饭的碗,在现在这么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我们真正要的是生存,所以职业教育的培训师中就起着关键的作用,当然对培训老师的要求也是很高的,不但要有服务性的心态还有学者的风范,老师般的教导···当然更多的是服务,人家花钱消费学技术,就应该能够满足学员的要求,但是在学历教育上,这是不可比的···

如何看待职业教育的老师?

6.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 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53个)_教育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教育部关于调整和增设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职成[2012]...

7. 你选择的课程在你现实未来职业/教育规划中的作用。(我选的是商业课程)

基于家庭条件,首先考虑待遇较高的工作,对所选择的职业要有能从中不断学习并获得新知识的机会;当然,如果没有工资收入限制,我会先考虑自己最喜欢的工作,同时考虑这份工作是否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或者自己的理想;最后,也考虑这份工作我是否合适去做,我的能力是否能胜任,等等的一些相关的问题.
明确职业兴趣及方向,有一定的能力优势,但是也有一定的能力劣势,所以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培养自己不够的能力。平时要多对自己的不足进行强化的训练,譬如,要多练练写作,多看一些课外书,拓宽自己的视野,等等。

你选择的课程在你现实未来职业/教育规划中的作用。(我选的是商业课程)

8. 日本的职业教育体系和德国的区别

德国: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应用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教育阶段)
简单说来就是企业招收学徒工,然后与学校合作,校企双元交替培养学生,学生每周在企业几天、在学校几天交替进行,企业和学校中学的内容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
德国制定了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来支撑这一模式,比如联邦职业教育法和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等,在培养中,企业必须遵守框架教学计划,学校需遵守培训规章。国家还对企业招收学徒并进行培训的 资格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企业才能够采用双元制模式培养人才。
应用科技大学(FH)是德国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机构,FH为德文Fachhochschule缩写。
日本:职业高中为主(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短期大学等(高等职业教育阶段)
“这是日本职业教育的重点,通常职业高中分为农业、工业、商业、水产、家政、看护六大专业领域。”高等职业教育包括短期大学、高等专科学校、专门学校和各种学校。(来源许瑞泉、徐圣义的《日本职业教育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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