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口退税申报时如果没有报关单号该如何申报?
如果是因为报关单没到,没有报关单号,可以不录入报关单号或者随意录入一个报关单号,以单证不齐进行申报,后期收齐报关单信息的时候,是可以修改报关单号的。如果是报关单丢失,需要开具一个补报关单的单证,去海关重新打印报关单。如果是委托其他公司或代理商代理出口,需要代理商开具代理出口证明,有代理出口证明号就不用填写报关单号了。
企业在做每个月的出口退税申报之前(企业每个月都要做申报,即使当月没有出口业务),应准备好两份资料:当期出口货物明细和当期出口单证明细,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进入出口退税系统.初始用户名:sa(注意大小写);初始密码为空.
二、当期所属期设置.填入的所属期为业务的所属期.如:2006年10月10日对9月份业务进行处理,应填入200609.
三、 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新增.
1 所属期自动生成.
2 序号编制规则是从0001到9999,记销售日期自动生成.
3 所属期标志自动生成.
4 进料手册登记号填对应的进料加工手册号,如果是一般贸易(不是进料加工业务),则为空.
5 出口报关单号视情况而定
a .如果当期出口并且当期已经收齐了单证(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则填实际的报关单号,取报关单右上侧编码的后9位+00X(通常,一份报关单会有好几笔业务,必须逐笔录入,于是第一笔报关单号为编码的后9位+001,依此类推.),报关单号为12位数字.
b 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报关单号视税务局的要求,若没有要求则为空,若要求填虚拟报关单号,则为年4位+月2位+00A+00X,共12位数字.如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一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1,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二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2.
6 出口日期为报关日期.
7 外汇核销单号.如果外汇核销单已经收齐,填实际核销单的号码,如果没有收齐核销单,则为空.
8 代理证明号.如果是代理业务,则为实际的代理证明号,如果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出口自己的产品,则为空.
9 单证收齐标志.如果当期出口且收齐单证,则为空,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则为BH.
10 出口商品代码.可下拉选择,为海关对应的商品代码.该代码对应具体的征退税率.
11 出口商品名称自动生成.
12 单位自动生成.
13 出口数量为实际的出口数量.
14 原币代码可下拉选择.若为美圆,则为USD.
15 原币币别自动生成.
16 原币离岸价为报关的FOB价.
17 原币汇率可以为月初的汇率或者是月末的汇率,关系到本币的当期出口销售额.
18 人民币离岸价自动生成.
19 美圆汇率同原币汇率.
20 美圆离岸价自动生成.
21 征税税率自动生成.
22 退税率自动生成,由商品代码决定.
23 征退税差额自动生成.
24 应退税额自动生成.
25 出口发票号为商业发票上的发票号,不能为空.
26 保存/取消/保存并增加.保存则保存该条记录,保存并增加直接进入下一条记录的录入.
27 序号重排对记录的序号进行重新排列.如果断号或者重号,则不能进行以后的明细数据申报.
四 、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新增.
这一操作是对前期出口但没有收齐单证的业务,本期做收齐单证.因为前期出口,已经做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并且已经进行了申报,所以,本期收齐单证是在前期数据基础上进行的工作.
1 根据收齐的单证,找到对应的前期录入的数据,点击修改.
2 所属期自动生成.
3 序号规则同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4 单证收齐标志为BH.可以看出,填上BH后,出口报关单号和外汇核销单号栏变为可填.
5 出口报关单号为报关单上右上角编码的后9位+00X(通常,一份报关单会有好几笔业务,必须逐笔录入,于是第一笔报关单号为编码的后9位+001,依此类推.),报关单号为12位数字.
6 外汇核销单号为核销单上号码.
7 提示报关单号与以前报关单号不符,核销单号与以前核销单号不符,确认替换.
8 保存.进行下一笔操作.
9 序号重排.对序号进行重新排列.断号或重号将不能进行后来的明细数据申报.五、 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这一操作是对前期出口但没有收齐单证,本期做收齐单证但是发现有错误的业务,进行负数冲回和重新录入的操作.其中错误可能包括:对与同一张报关单
1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为进料加工但收齐单证时发现不是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不是进料加工但收齐单证时发现是进料加工.
2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商品代码与收齐单证的商品代码不一致.
3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原币离岸价与收齐单证的原币离岸价不一致.
4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出口发票号与收齐单证的出口发票号不一致.
5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笔数及各笔金额与收齐单证的笔数及各笔金额不一致.
6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各笔顺序与收齐单证的各笔顺序比一致.
进行出口货物冲减:
1 对应有错误的报关单找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数据,点击冲减出口,去掉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前面的对号,确定.于是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里面会相应出现一条记录,序号为Z000.
2 对所有有错误的报关单做完冲减后,退出,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可以看见生成的所有的冲减记录,序号都是Z000.进行序号重排.
3 对应做过冲减的报关单,录入正确的数据.注意:此时填入的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为实际的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单证收齐标志为空.
六、 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1 所属期自动带出登陆是填如的所属期,可以修改.确定.
2 若需要在申报之前进行备份,复选备份当前系统.确定.
3 填入申报数据存放路径,也可以通过浏览按钮选择路径.确定.填入的新的路径系统会自动创建.
七、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增加.对照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入相应的数据.
八、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在空白处单击,系统会自动生成所有数据.注意:汇总表中自动生成的任何数据不允许手工修改,直接点击保存.
九、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同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十、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将生成的明细申报数据和汇总申报数据报送到税务局,进行预申报.税务局会生成疑点信息和单证不齐信息等其他反馈信息,并将信息反馈到企业.
十一、企业得到反馈信息后,进行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接受).
十二、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查询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处理.
十三 、将最终的数据报送到税务机关.
十四、 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
打印以下报表:
1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
2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前期单证收齐)
3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4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视税务机关要求)
企业当月的申报工作至此结束.
注: 1 以上操作均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7.0版为例.
2 以上操作不含当月发生进料加工业务.
3 各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不同,可能导致以上某些操作步骤不准确.
2. 出口退税申报时如果没有报关单号该如何申报?
如果是因为报关单没到,没有报关单号,可以不录入报关单号或者随意录入一个报关单号,以单证不齐进行申报,后期收齐报关单信息的时候,是可以修改报关单号的。
如果是报关单丢失,需要开具一个补报关单的单证,去海关重新打印报关单。
如果是委托其他公司或代理商代理出口,需要代理商开具代理出口证明,有代理出口证明号就不用填写报关单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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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口退税没有海关信息是怎么回事?
外管局如果已经核销,他们必须根据海关的报关单及核销单信息和银行的收汇水单的信息来核销。如果没有海关和银行的收汇信息,则外管局无法核销。
货物的出口及核销的顺序是:海关-银行-外管局。
4. 无纸化报关,那申请退税时要报关单怎么办?
采用无纸化通关模式申报的,出口退税操作流程不变,企业可以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出口收付汇,打印报关单进出口收付汇证明联。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申请条件:
1、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5. 出口退税没有及时申报怎么办
二、国税发[2004]113号对以上规定作出补充: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出口单证;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单证
。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三、 根据国税发[2005]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对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除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和国税发[2004]113号执行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办理延期需要提供的资料:
6. 怎么查看在国税网申报过的出口退税信息
1、网页进入“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输入企业账号、密码与验证码,点击“登录”。
2、进入“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主界面,选择“综合查询”模块。
3、在列表中选择“一户式查询”,点击“已申报明细数据查询”。
4、在查询界面,根据实际需要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5、系统将列示详细的退税出口信息与进货信息。
6、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导出PDF或EXCEL文件。
7. 报关单信息没了,没法退S怎么办?
8.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怎么操作?
出口退税申报是指出口企业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要求退还出口产品已纳税款的一种法定手续,也是税务机关据以审核批准应退税额的重要环节。
出口退税申报业务操作程序
一.单证收集整理
(一)配齐“两单两票”
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货物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货物收购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销售发票。
(二)整理单证
按核销单、报关单、发票的顺序放在一起,组成一个退税关联;并将当月收齐的退税单证以发票所在的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顺序整理,在外销发票右下角写上关联号,关联号为三位数,例如001、002等。
二.检查单证
(一)检查内容
(1)核销单、报关单的有关印章是否齐全。核销单上有四个章,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出口企业公章(骑缝章)、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海关验讫章(骑缝章)、当地外汇管理单位的收汇核销章;报关单上应有出口货物签发单位的验讫章。如缺少上述印章,应马上退回有关单位补盖公章;如核销单上有关单位公章盖偏,请及早复印核销单存根附在核销单退税联后面。
(2)检查“两单两票”之间的内容是否符合退税要求。
①核销单上的栏目是否填全;
②核销单、报关单、发票上的出口货物名称、数量、成交价格是否一致;
③核销单上的报关单号是否和报关单编号一致,报关单上的批准文号是否和核销单上的编号一致;④发票上企业外销法人章、销售收入章是否已加盖,销售收入、离岸价、入账凭证号码是否已填全。
(二)检查收汇
根据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检查每笔收齐单证的退税业务是否足额收汇。收汇金额可以外汇管理部门确认的核销金额加上在核销单上注明的其他费用,如果收汇金额少于该笔业务离岸价的95%,那么则应按实际收汇金额计算申报出口退税,如果收汇金额少于离岸价但大于该笔业务离岸价的95%,则可以离岸价全额申报出口退税。
三.出口退税预申报
(一)申报要求
出口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H货物退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H货物的退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
(二)预审
出口单位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接受并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出口商报送的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及纸质凭证齐全的,将缴款书信息(输人数据库)与报关单信息(出H)分别输入退税申报专用程序后,制成出口退税预审软盘,报送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预审通不过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并要当即向出口单位提出改正、补充资料、凭证的要求。企业应撤销该退税单证,并调整申报数据。
(三)退税申报软盘的申报
软盘上应注明:①企业海关代码;②企业名称;③当年度第××次申报;④申报年月;⑤申报退税额。
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后,应为出口商出具回执,并对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四.出口退税正式申报退税凭证的装订
装订顺序为:①出口凭证封面;②出口退税免抵退税审批汇总表;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⑤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汇总表;⑥退税进货凭证明细表;⑦退税申报明细表;⑧核销单、报关单、外销发票。其中⑥、⑦另备一份不要装订,随单证一起报送,以供税务机关人员审核时用。装订退税单证时,月份之间用白纸隔开,在白纸上注明月份、关联号数、是否已全部申报。如果本月有发票号码不须正式申报的,如:开错发票已重开红票冲转、已办理退运等,也应在纸匕注明。
五.出口退税申报的审核审批
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一)重点审核内容
(1)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报表种类、内容及印章是否齐全、准确;
(2)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是否一致;
(3)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凭证是否有效,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明细内容是否一致等。
(二)重点审核的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盖有海关验讫章,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原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商海关代码、出口日期、商品编号、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2)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受托方企业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离岸价等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内容相匹配并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开票日期、数量、金额、税率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匹配。
(4)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下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核销金额、出口商名称应当与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批准文号、离岸价、出口商名称相匹配。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应与对应的发票一致;征税机关、国库(银行)印章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
(三)电子信息核对
(1)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日期、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2)代理出口证明电子信息。代理出口证明的编号、商品代码、出口日期、出口离岸价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3)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信息。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4)出口退税率文库。出口商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是否属于可退税货物,申报的退税率与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退税率是否一致。
(5)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日期、金额、税额、购货方及销售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在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暂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的,税务机关可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但必须及时用相关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对复核有误的,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
(6)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号码、购货企业海关代码、计税金额、实缴税额、税率(额)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六.办理退税
税务机关将出口单位申报的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