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

2024-05-19 04:06

1. 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待遇究竟怎么样,让我们分三类区域来算一算:

第一类:上海、深圳等高薪地区
公务员工资在6000-8000左右

第二类:内地省会城市,沿海地级市等
公务员工资基本在3000-5000左右

第三类,内地其他城市
公务员工资在1000-2000左右

我国公务员国家定下的工资是按3581政策,一般的公务员基本工资是3000元,副科级干部类的是5000元,再往上科级干部什么的是8000元,最高的是10000元,但是这个并不包括其他收入。但是由于各省市地区的经济条件等因素,一般沿海城市的公务员工资会比内陆地方多,国家规定一般公务员工资是3000,而沿海城市地方政府通常会再给公务员3000,就是6000.还有很多地区经济很差,连国家规定的3000都发不出,最多可能就发个1500左右吧。

其次说福利:公务员肯定有的是:

养老金,医疗金,公积金等基础的外,还有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书报费,通讯费,值班费,开会费,交通补助,健康医疗辅助等,还有婚丧等假期,带薪年假等。比一般企业要好的多了,特别比那些私营企业要好几十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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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

2. 如何看待公务员的薪酬水平?

公务员工资有个大概的趋势,级别越高的地方工资越低,国家部委工资低于省直机关,省直低于市直,市值低于乡镇。一线执法的公安收入高于同地区其他岗位的公务员。北上广深里面,深圳最高,并且远远超过其他三个,北京最低。绝对收入最高的是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二线城市,如苏州、无锡、常州、顺德、中山、珠海等,但珠三角不包括深圳,深圳是BUG一样的存在。

那有人要问,是不是考工资高的地区就好了,显然不是,要考虑工资房价比,简单说就是性价比,要知道你一个月到手2万,房贷1.5万,和到手1.5万,房贷5000,生活质量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哪些城市性价比高呢?

从搜房网了解的信息,江苏除南京、苏州以外的苏南城市房价不算高,而公务员收入较高,因此属于性价比最高的一档,浙江除杭州以外,其他地方的性价比也不错,本人有个同学在湖州市某部门,入职没几年就买了大房子,娶了靓老婆。珠三角广州、深圳房价太高,公务员工资不够买房,而中山、珠海、佛山、东莞相对较低,公务员工资性价比较高。北京公务员性价比一向不高,主要是房价和交通的问题,我一个师兄,在北京工作几年后考了珠三角某地公务员,他的感受是,在北京人太渺小了,在广东,人感觉大的多,比如,在北京就算你是部委的领导,看病,办事也得排队,有时候排的你怀疑人生,但在广东小城市虽然只是个科长,看病基本享受VIP服务,老婆生孩子给单间,去哪里办事都有熟人关照,方便很多。关于其他内地城市,本人湖北一小城市出生,2011年左右回湖北探亲,了解到当时基层公务员月收入约3000元,而同一年赴苏州考公务员的时候,苏州公务员的月收入已经过万了,差距不小。估计其他内地城市也是差不多。这里补充一下,工资高的地方一般房价也高,但工资低的地方房价却不一定低,我在的湖北小城市房价2011年已经过万了,和苏州有一比。

3. 国家公务员的薪资水平?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待遇究竟怎么样,让我们分三类区域来算一算:

第一类:上海、深圳等高薪地区
公务员工资在6000-8000左右

第二类:内地省会城市,沿海地级市等
公务员工资基本在3000-5000左右

第三类,内地其他城市
公务员工资在1000-2000左右

我国公务员国家定下的工资是按3581政策,一般的公务员基本工资是3000元,副科级干部类的是5000元,再往上科级干部什么的是8000元,最高的是10000元,但是这个并不包括其他收入。但是由于各省市地区的经济条件等因素,一般沿海城市的公务员工资会比内陆地方多,国家规定一般公务员工资是3000,而沿海城市地方政府通常会再给公务员3000,就是6000.还有很多地区经济很差,连国家规定的3000都发不出,最多可能就发个1500左右吧。

其次说福利:公务员肯定有的是:

养老金,医疗金,公积金等基础的外,还有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书报费,通讯费,值班费,开会费,交通补助,健康医疗辅助等,还有婚丧等假期,带薪年假等。比一般企业要好的多了

国家公务员的薪资水平?

4. 解读公务员法:工资水平如何定?

经过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修改,我国首部关于公务员管理、与数百万公务员息息相关的法律有望交付表决,正式浮出水面。
公务员的范围更加明确
原来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胡光宝表示,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草案关于公务员的定义与所需要调整的一些公务员的性质和职责不对应,建议规定得更准确一些。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应当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范围。
据此,再次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将相应条款修改为:“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胡光宝说,为了使公务员法和有关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衔接,法律委员会还建议将草案中“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考核、监督等,法律或者有关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修改为:“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可以说“不”
公务员要不要绝对服从上级?对于草案原来规定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过程中曾引起不同看法。
一些常委会委员、地方、专家提出,公务员服从上级命令是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但草案这一规定过于绝对,为防止执行上级违法或者错误的决定或者命令,而对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公务员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对于执行明显违法或者错误的决定和命令,公务员本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胡光宝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赞成这一意见,建议增加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该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不得免责。”
工资水平不与企业挂钩
草案原来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平衡。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提出,公务员的层级比较多,企业人员的层级比较少;企业有效益好的,也有效益差的,收入差距很大,公务员的工资与企业人员的工资很难做到基本平衡。
胡光宝说,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将这一条规定中“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平衡”一句删去。
草案原来还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对此,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提出,国家应逐步缩小不同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差距,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的待遇。还有委员建议,公务员的工资实行属地原则。
胡光宝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人事部反复研究上述意见认为,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是本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勤政廉政建设,各方面对现行工资制度提出的意见有一定的合理性,应当逐步加以解决。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由xx在制定工资改革方案时,充分考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方面提出的意见。
公务员职位分成三大类
原公务员法草案一方面对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作了规定,一方面又规定:国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非领导职务中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行政执法职务。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和专家指出,草案关于职位分类与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执法职务的规定的关系不明确,对职位分类规定得不够清楚,建议按分类管理的原则,把主要的职位类别予以列举规定,并按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
法律委员会经与中组部、人事部反复研究认为,职位分类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各类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必要条件。我国公务员制度已经实行十多年,目前有条件对公务员的职位类别作出相应规定。
据此,再次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xx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现行退休制度不作变动
原草案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应当退休。但草案对公务员的具体退休年龄未作规定。
胡光宝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人事部反复研究认为,目前社会就业压力很大,现行的退休制度符合现阶段公务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建议对草案上述规定以不作修改较为稳妥。

5. 国家公务员的薪资水平是怎样的??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要参考公务员的级别和工龄等决定的。不同的岗位也不尽相同。
  具体参考: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如下内容。
  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第六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第六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认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放奖金。
  第六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一持平。
  第六十七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十八条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
  第六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特遇。
  第七十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薪资水平是怎样的??

6. 国家公务员的薪资水平

1.国家公务员的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以及不同职位的薪资水平都是不一样的。2.具体可参考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第六十四条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第六十五条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认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放奖金。第六十六条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一持平。第六十七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第六十八条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第六十九条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特遇。第七十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7. 国家公务员的薪资水平是怎样的?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要参考公务员的级别和工龄等决定的。不同的岗位也不尽相同。
  具体参考: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如下内容。
  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第六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第六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认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放奖金。
  第六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一持平。
  第六十七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十八条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
  第六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特遇。
  第七十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薪资水平是怎样的?

8. 公务员工资一般是怎么定的

公务员基本工资:正部级6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厅级5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处级3600元;正科级3300元;副科级3100元;科员3000元;办事员2800元。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1、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工资+工龄+级别+职称等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由原来的630元提至1320元。2、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分为两种,基层岗位基础津贴和特殊岗位特殊津贴,具体说一下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是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发放和规定的,像狱警津贴、审计人员津贴、纪检纪委津贴等,所以会出现每个岗位工资不同的情况,在经济财力比较好的地方,津贴比例会很高,反之地方财力薄弱,津贴也会少。3、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4、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公务员工资一般是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全部工作年限满30年的,按85%的比例计发。此外还有各类津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样。饭补、车补、房补、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过节费,十三薪等等。奖金:包括精神文明奖、绩效考核奖等等根据各单位不同,发放的数目也不同。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拓展资料:公务员的工资与其职务、级别、工龄、工作的地区都有关系,从国务院总理到最底层的办事员,工资差别很大,年收入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1、职务工资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2、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