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类别

2024-05-15 05:25

1.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类别

(一)市场风险(二)信用风险(三)流动性风险(四)操作风险(五)法律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类别

2.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成因

金融衍生产品风险产生的微观主体原因 内部控制薄弱,对交易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是造成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内部风险管理混乱到了极点是巴林银行覆灭的主要原因。首先,巴林银行内部缺乏基本的风险防范机制,里森一人身兼清算和交易两职,缺乏制衡,很容易通过改写交易记录来掩盖风险或亏损。同时,巴林银行也缺乏一个独立的风险控制检查部门对里森所为进行监控;其次,巴林银行管理层监管不严,风险意识薄弱。在日本关西大地震之后,里森因其衍生合约保证金不足而求助于总部时,总部竟然还将数亿美元调至新加坡分行,为其提供无限制的资金支持;再者,巴林银行领导层分裂,内部各业务环节之间关系紧张,令许多知情管理人员忽视市场人士和内部审检小组多次发出的警告,以至最后导致整个巴林集团的覆没。另外,过度的激励机制激发了交易员的冒险精神,增大了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系数。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宏观成因金融监管不力也是造成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另一主要原因。英国和新加坡的金融监管当局事先监管不力,或未协力合作,是导致巴林银行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英国监管部门出现的问题是:第一,负责监管巴林等投资银行的部门曾口头上给与宽免,巴林将巨额款项汇出炒卖日经指数时,无需请示英格兰银行。第二,英格兰银行允许巴林集团内部银行给予证券部门无限制资金的支持。新加坡金融监管当局存在的问题是:首先,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为了促进业务的发展,在持仓量的控制方面过于宽松,没有严格执行持仓上限,允许单一交易账户大量积累日经期指和日债期货仓位,对会员公司可持有合约数量和缴纳保证金情况没有进行及时监督。其次,里森频繁地从事对倒交易,且交易数额异常庞大,却竟然没有引起交易所的关注。如果英格兰银行、新加坡和大阪交易所之间能够加强交流,共享充分的信息,就会及时发现巴林银行在两个交易所持有的巨额头寸,或许巴林银行不会倒闭。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曾是美国最大的对冲基金,却在俄罗斯上演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金融滑铁卢。监管中存在真空状态是导致其巨额亏损的制度性原因,甚至在LTCM出事后,美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都还不清楚其资产负债情况。由于政府对银行、证券机构监管的放松,使得许多国际商业银行集团和证券机构无限制地为其提供巨额融资,瑞士银行(UBS)和意大利外汇管理部门(UIC)因此分别损失7.1亿美元和2.5亿美元。另外中国“327国债”期货风波,除当时市场需求不强、发展衍生工具的条件不够以外,过度投机和监管能力不足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3. 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因标的资产价格出现与预期逆向的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工具价格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在利率市场化,汇率完全放开的金融体制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价格波动幅度是比较大的。因为衍生品交易基本都是大宗交易,涉及的交易数额庞大,所以交易方一旦对市场的估计出现了偏差,现货市场价格出现了与预期反向的变动,给交易方带来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承诺而产生的风险,它主要表现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这种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比较高,因为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在保证金的基础上交易量被放大几十甚至上百倍,交易出现亏损时,亏损一方可能出现违约以逃避损失。但出现信用违约的交易方一般都会被永远取消交易资格。信用风险导致的损失取决于交易对方的资信度和投资工具价值的大小。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衍生工具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卖出金融衍生合约,不能对头寸进行对冲,只能等待执行最终交割的风险。这种风险导致的损失往往是被动的,金融衍生品作为创新的金融工具,其流动性风险是很大的。因为金融衍生品涉及大量资金的交易,因而拥有交易资金能力的交易主体有限,一旦市场发生大的波动,可能因为缺失交易对手而不能对衍生金融资产进行对冲。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指由于金融衍生合约在法律上无效、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给衍生工具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各个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创新,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而相应的法律规范建设却相对落后,使得法律风险经常存在在交易中。而且大量的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是全球化的,很多国家都参与其中,出现交易纠纷时,不能找到具体适用国家的法律,出现法律上的管辖空白情况。

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4. 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有哪些

1、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概括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营运风险和法律风险五类。 
 
2、生物资产的特征 
生物资产与其他资产的形式不同,价值转化机理也不一样,故生物资产不但具有一般资产的特征,且基于它具有动植物的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特点,还具有与其他资产不同的生物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为: 
①具有生物转化性和自然增值性。由于生物资产都是活的生物,其在生长过程中,依靠自然以及人力的推动能够实现自身的转化,如从一株幼苗长成一棵大树,实现自然增值。 
②具有生长周期性。生物资产的生命周期差异较大,有的周期很长,如林木,长达十几年甚至上百年,有的周期又很短,如一般的农作物在一年以内。周期不同的生物资产,其流动性和性质也存在差异。 
③生长具有地域差异性。生物资产依赖自然环境而生存,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导致了其生长的地域差异性。 
④具有双重资产特性。生物资产具有流动性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和长期性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双重特性,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 
⑤具有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及高风险的特性。 
 
3、企业清算会计核算的特点 
企业清算核算,是在企业终止特定环境下,从清算了结的角度,对终止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理、核算的一种会计处理过程。它与企业正常经营下的会计核算相比,有如下特点: 
(1)核算目的不同; 
(2)核算的范围不同; 
(3)核算的前提和原则不同; 
(4)核算的账户有变化。

5. 金融衍生产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金融衍生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产品有哪些?

6. 金融衍生品的主要功能与风险是什么?

金融衍生品的主要功能是风险转移,根据产品和交易形式不同,有些交易可以区分出风险的转出方和转入方,例如:期权买卖,转出方没有风险但需要为此付费,转入方承担风险但可以收费。另一些交易,例如短期浮动利率对长期浮动利率的利率互换,双方各自面临着不同的市场风险。
同普通外汇买卖或者债券交易相比,衍生合约在签订之初通常无需缴付任何本金(即所谓名义本金),属高杠杆的表外交易,而其后的损益结算完全看未来市场表现,亏损可以上不封顶。如是,导致利用衍生品投机的人可以把机构弄破产。

7. 金融产品和衍生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基本特征: 1、零和博弈 即合约交易的双方(在标准化合约中由于可以交易是不确定的)盈亏完全负相关,并且净损益为零,因此称"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的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一定的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间上的现金流,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这就要求交易的双方对利率、汇率、股价等价格因素的未来变动趋势作出判断,而判断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亏 3、联动性 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通常,金融衍生工具与基础变量相联系的支付特征有衍生工具合约所规定,其联动关系既可以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也可以表达为非线性函数或者分段函数。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未来价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程度。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行,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风险的重要诱因。 5、高杠杆性 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保证金可以分为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维持保证金(maintains margin),并且在交易所交易时采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比例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那么将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追加保证金,其将被强行平仓.可见,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6、契约性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是对基础工具在未来某种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处理,从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种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经济合同关系。 7、交易对象的虚拟性 金融衍生产品合约交易的对象是对基础金融工具在未来各种条件下处置的权利和义务,如期权的买权或卖权、互换的债务交换义务等,构成所谓“产品”,表现出一定的虚拟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机、套利和资产负债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所涉及的基础金融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在于转移与该金融商品相关的价值变化的风险或通过风险投资获取经济利益。 此外,金融衍生产品还具有未来性、表外性和射幸性等特点

金融产品和衍生品有哪些?

8.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

对于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国际上基本上采取企业自控、行业协会和交易所自律、政府部门监管的三级风险管理模式。微观金融主体内部自我监督管理金融衍生产品首先,建立风险决策机制和内部监管制度,包括限定交易的目的、对象、目标价格、合约类型、持仓数量、止损点位、交易流程以及不同部门的职责分配等。其次,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交易程序,将操作权、结算权、监督权分开,有严格的层次分明的业务授权,加大对越权交易的处罚力度;再次,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风险价值方法”(VAR)和“压力试验法”对交易人员的交易进行记录、确认、市价计值,评价、度量和防范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操作风险等。交易所内部监管交易所是衍生产品交易组织者和市场管理者,它通过制定场内交易规则,监督市场的业务操作,保证交易在公开、公正、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第一,创建完备的金融衍生市场制度,包括:严格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透明度;大额报告制度;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衍生市场交易者的市场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资本充足要求;以及其他场内和场外市场交易规则等等。第二,建立衍生市场的担保制度,包括: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保证金比例,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持仓限额制度,发挥第二道防线的作用;日间保证金追加条款;逐日盯市制度或称按市价计值(mark to market)加强清算、结算和支付系统的管理;价格限额制度等。第三,加强财务监督,根据衍生产品的特点,改革传统的会计记账方法和原则,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规则和程序,以便管理层和用户可以清晰明了地掌握风险敞口情况。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与监管首先,完善立法,对金融衍生产品设立专门完备的法律,制定有关交易管理的统一标准;其次,加强对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定从事交易的金融机构的最低资本额,确定风险承担限额,对金融机构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与非现场的检查,形成有效的控制与约束机制;负责审批衍生产品交易所的成立和交易所申请的衍生产品品种。再次,严格区分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控制金融机构业务交叉的程度。同时,中央银行在某个金融机构因突发事件发生危机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挽救措施,迅速注入资金或进行暂时干预,以避免金融市场产生过度震荡。另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世界范围内超国界和超政府地蓬勃开展,单一国家和地区已无法对其风险进行全面的控制,因此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国际监管和国际合作,成为国际金融界和各国金融当局的共识。在巴林银行事件之后,国际清算银行已着手对衍生产品交易进行全面的调查与监督,加强对银行表外业务资本充足性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