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属于谁的?

2024-05-13 21:28

1.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谁的?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公共收益如何管理支配
公共收益为全体业主共有,具体由谁支配需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目前一般都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并由其决定公共收益的用途。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谁的?

2. 常见的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

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益。如小区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场地,是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在小区业主使用时,会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这笔钱也应该是属于公共收益。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如,在一些宽带、通信公司进驻小区时,如果缴纳了费用,这笔费用也属于公共益。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现在小区有一些自制售水机,如果在这些售水机进驻时,也缴纳了管理费,那么费用应该属于公共收益。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如物管公司有一间或者几间没有用,把剩下的租出去,那么租金就应该算作公共收益。
一、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受到侵害该如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属于前款所称擅自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形,权利人请求行为人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行为人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3.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谁的?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谁的?

4. 小区公共收益如何管理

小区公共收益都有哪些?
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
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
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
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
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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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具体怎么划分?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公共收益是怎么使用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途是:
1、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收益纳入维修资金帐户作为维修资金。
2、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3、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比如共有部位及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支出,或者补贴物业管理费收入不足部分,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此类使用,应当实行审价、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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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利用住宅共用部分所得的收入,应纳入业主大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在每季度末予以结算(对结算时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并于次月5日前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业主大会账户中“小区公共收益”科目,独立核算。“小区公共收益”科目细分为两种:
1、业主大会收益户
用于核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如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广告费等。
2、门牌幢收益户
用于核算属于“部分业主所有”的收益,如电梯、楼道广告费等,可将收益分摊到门牌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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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并非全部用于惠及全体业主的项目时,则应将此类公共收益的一部分按不同房屋幢建筑面积大小,划入门牌幢收益户业主大会有特别约定的从其规定。

5. 小区的公共收益包含哪些谁所有

法律分析: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百二十八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百五十六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的公共收益包含哪些谁所有

6. 小区公共收益如何管理

对于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益往往由物业公司代管。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当在银行单独开立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建立收支台账,将收益结余等信息资料保存完好,并定期将收支明细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如果业主向物业公司主张知情权,物业公司应当予以明确回复。

对于已经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小区,如果委托物业公司代管公共收益,则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摘要】
小区公共收益如何管理【提问】
对于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益往往由物业公司代管。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当在银行单独开立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建立收支台账,将收益结余等信息资料保存完好,并定期将收支明细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如果业主向物业公司主张知情权,物业公司应当予以明确回复。

对于已经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小区,如果委托物业公司代管公共收益,则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回答】

7. 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1、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且根据《物权法》公共场所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2、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当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使用。
 

哪些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例如电梯广告、户外广告)
 

电梯是一个小区的公共设施,属于公共区域,利用小区内的电梯、其他公共区域做广告所得的收益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小区内设立露天停车位,占用的是小区公共区域,所以停车费的收益也算公共收益。对于小区车库,开发商能拿出产权,那么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拿不出产权,那就算入公共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如果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摆摊或装修门店,收取的租金也属于公共收益。比如:某公司到小区摆摊,所缴纳的摊位费也属于公共收益,包括水果摊、卖衣服的、卖书的摊位,都算作公共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如果小区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场地,这些也属于小区公共配套,在小区业主使用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这笔钱也应该属于公共收益。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宽带、通信公司进驻小区做广告,缴纳的费用也属于公共收益。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如果在小区铺设管道时,损害了小区绿化带,这时给予的赔偿也属于公共收益。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所给予的赔偿都算作公共收益。

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8. 小区公共收益包含哪些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