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哪个会计科目

2024-05-10 16:37

1. 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如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以上是针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适用。  具体来说,如果为非关联方的,作为营业外收入;如果是股东豁免的债务,仍然作为资本公积。 因为如果是股东豁免债务(最典型的例子是全资子公司),虽然股东不再提出债权要求权,但股东具有剩余净资产的要求权,所以实质上并未放弃与该款项相应的权益,只是改变了请求权的法律形式。所以,一般认为,股东放弃债权,被投资企业应当作为股东的注资处理,从负债类科目转入资本公积。

如果是非关联方的欠款无须支付,对此要非常谨慎,一般除非对方明确表示放弃债权,或者对方已经注销工商登记且无其他单位或个人承继其权利,不能仅仅以对方长期未催讨为由将负债转销,否则低估负债是不稳健的。

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哪个会计科目

2.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什么科目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等。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
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账款详解:
应付账款属于负债类科目。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应付账款包含:购买货物的价款、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方代垫费用。
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款总额入账,在折扣期内付款而获得的现金折扣,应在偿还应付账款时冲减财务费用。应付账款附有商业折扣的,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应付款总额入账。

3.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扩展资料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什么科目

4. 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如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以上是针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适用。

 

具体来说,如果为非关联方的,作为营业外收入;如果是股东豁免的债务,仍然作为资本公积。

 
因为如果是股东豁免债务(最典型的例子是全资子公司),虽然股东不再提出债权要求权,但股东具有剩余净资产的要求权,所以实质上并未放弃与该款项相应的权益,只是改变了请求权的法律形式。所以,一般认为,股东放弃债权,被投资企业应当作为股东的注资处理,从负债类科目转入资本公积。
如果是非关联方的欠款无须支付,对此要非常谨慎,一般除非对方明确表示放弃债权,或者对方已经注销工商登记且无其他单位或个人承继其权利,不能仅仅以对方长期未催讨为由将负债转销,否则低估负债是不稳健的。

5.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转入()科目

【答案】A营业外收入 
【解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6301 营业外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转入()科目

6. 会计分录应付账款无法支付应用什么科目

应付账款处理
 
 
账款(1)存储货物,应当无偿
 
 
由:材料采购
 
 
者:盈缴纳税金 - 增值税(VAT)的
 
贷:应付帐款
 
 
(2)接受无偿的劳动力供给模型
 
 
借:生产成本
  BR>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帐款
 
 
(3)付款时,
,照片: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4),以帮助满足
酒店与商业汇票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注:
 
 
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
 
 
核算的总价值的方法,账目没有总的折扣支付入账,实现现金贷款贴息:财务费用。处理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企业会计制度:应付帐款企业应转出,或不支付应付账款会计处理时,直接转移到营业外收入如下:
 
 
借:应交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

7. 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包括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包括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问题】
   
   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包括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税务机关如何认定企业无法偿付?
   
   【解答】
   
   应付款项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各种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实际执行中,企业应对超过三年的应付未付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能够偿付的相关证据(如证明债权人没有按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证据),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对已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未付款项在以后年度实际支付时,在支付年度据实扣除。
   
   这里的有效证明,最直接的证据是:超过三年以上的应付款项,债权方没有将该项应收债权作为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理论上,对方没有注销税务登记,或沦为非正常户,就会有理由不认定为收入。
   
   其他应付款账上有挂账三年以上的,将是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的对象,有被协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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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包括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8.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有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企业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在实务操作中,如何判断应付款项属于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因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不论从企业角度还是监督管理角度,都难以操作,而且存在较大争议。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部分应付款项未予支付而长期挂账的问题,涉及的业务时间长、关联关系复杂,因业务、财务等管理人员变化,挂账原因、资金来源、债权人状态等难以追查清晰,如何判断不同种类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属于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对于企业财务人员以及涉税监督检查人员,都是一项复杂、困难、难以理清的工作。企业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方式多种多样,原因五花八门,有收入挂账形成,有债权人主张债权的凭据不存在、债权人解散、债权人遗忘等原因,有因质量瑕疵问题而扣留的质保金,有代收未付沉寂的,有应交未交的历史遗留款项,等等,有的甚至会成为企业收入调节的蓄水池。从企业角度,对于沉寂或暂时无债权人追索的应付款项,采取长期挂账是最优选择,从监督角度,要企业举证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对应债权人状况、债权人追索记录、或需要支付理由,不符合监督举证原则要求,而且企业无法提供或不提供应付款项的债权人当前状况,也无充分依据判断为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
 涉及长期挂账如何确认无法支付的问题,税法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的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此类推,当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上述六种情况的相关证明时,即可推断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列入营业外收入。但这对企业来说,参照资产损失扣除的规定确认无法应付款项,缺乏收集债权人状况转作收入的内在动力,而且转作收入的风险相比不转收入的风险要大的多,长期挂账不予处理成为一种常态。
 有鉴于此,应明确企业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转作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标准。有些地方税务机关针对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可以借鉴参考。比如,可规定企业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若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与债权人尚有业务往来,债权人存在债权主张,可以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在支付年度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