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问的是实质的产权分割还是只是形式上的一本证分两本. 实质权利上说. 1,如果房产是可以分割的,那么可以分开(从共同共有变成按份共有)比如,长辈有一处房产好几间房子,你们长辈死了,子女继承,那么继承完毕以后,房产就是按份共有,房产证分别做. 2,但是,如果房产是完整的,不能分割的,比如,就一套房子的,规定不能分割,你要记住,物权的原则是一物一权,如果房屋只有一套不可能设定两个物权. 只从形式上说 1,举个例子,父亲把房子送给两个儿子,那么两个儿子是共同共有,如果分家了,就发两本证件,一模一样,上面记载共有人的名字. 房产证只是一个证明权利的形式,具体的权利分配由不动产登记为准,就算你没有房产证,只要房管部门登记了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别人有房产证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