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有银行存管就能保障风险吗

2024-05-05 00:23

1. P2P平台有银行存管就能保障风险吗

投资人不能仅被一个“银行存管”的招牌所蒙蔽,需在不断提升自身风险意识和知识水平下,从平台的业务模式、风控措施、信息披露等全方位考量,如果能根据平台各项信息,排除你所投的平台没有诈骗和自融的情况,完全可以不考虑银行存管的问题。
可以说,即使P2P平台真正上线资金存管系统,实现了投资资金银行存管,也只能保证资金安全。
要达到真正规范行业的发展,还需要做到对P2P平台的项目及项目资金流向进行监管,避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标间接实现自融等非法目的。此外,监管层还需要通过其他多种监管手段来应对这种风险。
总体来说,P2P上线银行存管还是有好处的

P2P平台有银行存管就能保障风险吗

2. 银行存管的p2p平台有什么好处

一针见血的回答:有了银行存管,可以防止P2P平台跑路。

传统的P2P模式大家是如何做的?
投资人(资金出借方)将资金转给平台公司账户或者是平台公司的法人账户,然后平台公司或者法人再将投资人资金出借给借款方。或者是进行债权转让方式,资金都要经公司账户或者法人账户
中间的问题就出现了:
1.P2P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不是银行,接收了投资人的资金是违规的,成了信用机构,在严格意义的法律法规面前是说不通的
2.资金一旦到了平台账户或者法人账户,公司和法人经手了投资人的资金,就可以随意支配的现象,有良心的公司不会动投资人的资金,运营不好的公司或者坏账太大的公司,是可以直接携带资金跑路的。

如今,国家要求P2P平台必须做到3点:
1.有银行业存管,投资人资金在自己账户出借直接匹配给借款人,资金不经公司账户,公司跑路就没意义了
2.要求借款主体小额的,单个平台个人借款限制不高于20万,小微企业借款不超过100万。这样就防止了平台和借款方进行串通洗钱利益输送等问题
3.要求必须进行信息披露:存管银行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披露相关数据证实以上两点,这样防止了数据造假。

但是问题又来了,那如何知道银行存管是真是假?这里面也很有学问。

3. P2P理财平台有哪些保障模式

一、第三方担保。
这部分是交由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必须具有担保的资质才可以进行担保。同时,担保也有不少无限制的担保,通常会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担保,第三方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也是有限的。有的是平台自己担保,有的是采取和第三方担保机构合作的形式。
二、风险备用金模式。
相信未来风险备用金将会成为去担保化后中小网贷平台的主流保障模式。目前业内普遍采取的方式,就是在银行开通一个风险备付金账户,在账户里面放入一定比例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就是用于借款项目发生逾期坏账时的提前垫付。这种模式还是需要采取杠杆的模式进行操作,随着平台放款规模的放大,风险备付金的规模也应该相应的放大,不然也很难起到保障的效果。
三、抵押物保障模式。
目前在车贷领域,抵押物是比较受认可的,抵押物易变现,保值。主要是通过把抵押物抵押在平台或借款人名下,一旦发生坏账,平台可以通过抵押物变现,偿还借款。但是,由于目前行业内的信息不透明,平台也会遇到部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问题。
四、平台自担保。
这个就是由平台自己声称对项目负责,一旦发生问题平台自己兜底。这样的担保模式其实是很脆弱的,一是平台的担保能力有限。二是平台本身如果定位为纯信息中介的话,在未来也是不能够提供担保的。

P2P理财平台有哪些保障模式

4. P2P网贷平台资金银行存管给资金安全带来多少保

银行存管有什么好处
1、对平台的好处:P2P网贷信息中介平台与银行合作之后,合作银行一些不愿意接手且风险性较低的单子会交给P2P平台来做,这是相对来说较为优质的客户,也就是保证了一定的优质资产端,这就是P2P平台与银行进行合作的好处之一。
2、对出借人和投资人的好处:对出借人和借款人来说,P2P平台与银行合作之后,平台是无法挪用用户资金的,保障了用户资金的安全,降低了非法集资的风险。
3、对银行的好处:P2P平台与银行合作进行存管之后,银行不想要接的小单子合作机构都可以接手,而且,接手之后,相关的风控由合作机构进行负责,也就是说,P2P平台进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同时,银行还可以赚取一定的利润。

5. P2P理财平台一般安全保障是什么?

p2p就是一个借钱平台,不能只讲收益忽视安全性,现在融资平台这一块正常收益大致为8-18%左右,低了就完全是吸你们的血汗钱,高了,太危险,很容易出现坏账,导致平台被绑架。这是收益,还要注意流动性问题,其实p2p按金融方面分析就是融资债券,这就有久期等一系列量化工具,一般而言,不要买跨度太长的,这毕竟不是银行,有太多不可变因素,要保证自己能随时掌控,但,太短了,也要注意,比如7天以内的,这种很可能是把一个大标故意拆开的,容易形成旁氏骗局。

P2P理财平台一般安全保障是什么?

6. P2P网贷资金银行存管和第三方存管哪个好

托管是P2P平台在银行开通独立托管账户进行分账管理。这个账户受银行托管,仅可用于当平台借款标发生逾期时,平台向投资者垫付其投资本息。

在整个过程投资人都能看到该笔风险保障金的准确去向,资金能够实现与平台的“物理”隔离,也就杜绝了平台卷款而逃的风险。而存管则是平台在银行开通自己的存款账户,该账户受平台支配,平台可随时对该账户进行操作和提取。

存管与托管间的明显区分,对于所有投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明确的选择参考。对于某些明显打“擦边球”的企业,投资者应擦亮眼睛,认真鉴别,以免“踩雷”。

7. 银保监该管P2P

       近日,某银保监会的工作人员在回答出借人诉求时说:“我们不管P2P,我们只管发牌照的银行、保险等……”这样的答复,不仅是对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无视,更是对广大出借人财产受损的漠视,但我要说这是对金融消费者认知能力的轻视。为什么说银保监该管P2P?
  
  
          第一,规章的直接授权。行政监管行为的法律依据是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接授权和委托授权,所以说执行规章是依法行政的范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早在2015年,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办联合制订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等四部委(室)依据多部法律法规联合制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这两部属于法律范围的多部门联合规章都明确规定了银监会的监管职责。《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概括地说,银保监会应该管P2P网贷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行为,指导风控和部门协调。需要说的是,上述两部规章都是zg银保监会牵头或参加制定发布的,现在却不执行!由此可见,金融监管政令不畅、法令受阻的状况多么严重!
  
         第二,法律的专项授权。银保监工作人员说我们只管持有金融牌照的,那么法律依据在哪里?没有牌照的擅自违法金融行为谁来管?下面具体分析一下。首先弄清楚金融牌照是什么?简单说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许可和备案登记的,就称为有金融牌照,否则视为没有金融牌照。按照某银保监会工作人员的逻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只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许可和备案登记的,P2P网贷机构没有许可批准和备案登记,所以我们不管。虽然银保监会的接待工作人员关于不管p2p的答复是履行职务行为,但是究竟哪个机构管?应该是法律说了算。请问,法律规定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谁来管?《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违反规定怎么办,《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一条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均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所有金融机构以及从事金融活动的都要监管。也就是既要管依法设立的,也要管非法设立的;既要管批准许可的,也要管擅自经营的;既要管有经营牌照的,也要管没有经营牌照的。
  
      P2P网贷机构是否存在非法设立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这就需要银保监会依法来监督和管理。现在已经确认,“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P2P网贷平台是互联网金融机构,从事的是金融中介服务活动。截止2020年末网贷业务清零时,人+贷和玖+富等几家头部平台均没有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属于未经批准或许可(没有牌照)的公司平台,依据已经生效的多地法院裁判认定,两家网贷平台所从事的自然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因此,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该管。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银保监该管P2P

8. p2p 保险公司承保 监管

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1、增信合作,主要是指履约保证保险业务,这类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向履行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出借人)承诺,如果被保险人(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这意味着,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如果借款人无法按规定还款,则由保险公司向投资人赔偿损失,为平台起到一定增信作用。2、产品合作,目前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对P2P交易资金、账户安全、信用标的借款人人身安全等进行承保,主要合作险种为账户安全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借款抵押物保险及信用保险等。此外,还有为平台高管提供避责服务的董监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而一般来说,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借款抵押物保险通常会打包合作。3、业务合作,更像是保险公司承保业务与P2P网贷平台的业务共赢之举。一个案例是,网贷平台的借款人,持有约定保险公司的保单,在网贷平台提出保单质押借款申请,网贷平台发挥信息中介作用,将借款信息公布在网站供投资人选择;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闲置资金,出借给借款人。实际上保险公司相当于为网贷平台借款人提供了信用背书。4、渠道合作,就是将P2P网贷平台作为保险公司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如此前某平台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万能险。比较靠谱的模式,从官方的口径看,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更让P2P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联姻”愈加频繁。也就是说资金安全保障和履约保障的“联姻合作”模式比较靠谱。资料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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