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2024-05-12 09:14

1.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1、文化产业建设的“泛”与“滥”。缺乏对产业发展细致调研和理性分析,忽视所在区域的政治经济、社会基础和产业基础,对文化产业把握不精准,笼统发展,对文化产业的理解、界定也不够深入准确。这种对文化产业的“泛化”理解和“泛文化”发展,导致了文化产业蜂拥而起的“滥文化”产业现象,一哄而上、盲目建设、低层次发展、同质化竞争的现象屡屡出现。2、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盲目投资。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投入的保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扶持与鼓励,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入文化产业,给予文化产业发展很大的助力,但也显露出偏离理性的冲动投资与投资方式不合理的问题。3、忽视核心竞争力,文化产业没文化。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其核心是社会主流文化价值观。文化产品与一般产品不同,要有文化自觉,注重文化理念和核心价值观的传递。但在当前文化发展中,一些文化产品没有文化,只是披着文化的外衣,曲意迎合,低俗庸俗媚俗,缺乏文化的根与魂,不注重挖掘时代的闪光点和人性的内涵,作品缺乏打动人灵魂的力量。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2.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体制不健全政府多头管理,资金支持不够政府不够重视,专业人才缺乏,科技含量低。导致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发生各种乱象。
1、文化产业变得“泛”与“滥”。
2、文化产业盲目投资,使得一些真正需要投资的没有得到投资,一些滥竽充数的反而得利。
3、忽视核心竞争力,文化产业没文化。
4、统计不规范,未纳入国家统计系统
5、产业发展中的“一刀切”现象
6、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的错位

3. 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1、文化市场中政府的行政干预较多。
2、文化产业成为政绩工程,重数量不重质量。
3、文化产业创新元素不够丰富,内容和形式单一。
4、高素质人才十分缺乏、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

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4.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缺失体现在哪

1、政策构建缺乏系统性。我国既有文化产业政策的出台不乏应急而生者,往往是在实践中遇到问题后,未能通过深入的理论论证、只是进行简单的经验总结而制定出相应的对策,以至于不能形成较为完整、协调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
 
尽管《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两部系统阐释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纲领性的政策法规,但仍然有不少地方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基本理论,在严谨性和系统性方面有所欠缺。这种弊端在很多文化产业政策文本中都较为常见。
 
2、产业政策不完备,政策缺失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是缺少一部全国性的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当前,我国文化产业迫切需要一部权威的《文化产业促进法》来引领文化产业的发展。
 
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这样的法律。而反观其他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国家,如韩国出台了《文化产业促进法》和《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日本则发布了《振兴文化艺术基本法》等。
 
二是文化产业法律文本严重缺失。我国的大部分文化产业政策文本还停留在规范性文件的层面上,上升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的政策都比较少,除《著作权法》、《专利法》、《广告法》等少数几部法律外,其它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行业政策几乎没有。
 
三是在具体的文化产业行业管理中存在着政策缺失的现象,这一点在新兴业态中表现的比较突出,尤其在电影分级制、电影后续产品的开发和保护、数字出版行业等领域表现得更为明显。
 
3、对文化产业的扶持、保护力度较弱。毋庸置疑,文化产业极具发展潜力,其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只占到GDP的3.5%左右,尚属于“幼稚产业”,仍处在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需要加大扶持和保护力度。
 
但是,目前党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和保护力度还比较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偏弱。世界上如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很多国家大都通过政府直接拨款资助,设立专项资金、组建发展基金等方式,来扶持与鼓励文化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政府对一些文化产业也实行了各种扶持补贴政策。但补贴金额、补贴方式和补贴结构等方面,与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还很大差距;此外,我国政府的信贷、税收等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不够。
 
二是产业政策对国内文化产业的保护力度不够。一般来讲,一国产业政策对相关产业的保护可分为对进口的限制和对外资投资的限制两个方面。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无论是对国外文化产品的限制方面,还是对外资投资的限制方面,都存在明显不足。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对外资进入我国文化产业的各种事项都作了具体明文规定,但有些内容仍值得商榷,这对维护我国文化安全是很不利的。可以说,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还不能筑起有效保护民族文化产业的屏障。
 
4、政策主体政出多头,产业政策缺乏协调性。我国文化产业的主管部门有中宣部、文化部、工信部、广电总局、旅游局、体育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诸多部门组成,容易导致有利互争、互相推诿、政出多头等不良现象,严重制约相关产业发展。
 
这一点在网络游戏产业体现的尤为明显,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涉及中宣部、文化部、工信部、体育总局、广电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工信部主管着网络游戏行业的技术开发,文化部拥有网络游戏的文化经营的审批权,广电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网络游戏的出版,国家体育总局又主管着网络游戏中的电子竞技部分。广电新闻出版总署认为他们才是网络游戏审批的主管部门,而文化部则强调,网络游戏不经文化部审查,就不能正式进入市场,而工信部也不甘大权旁落,将网络游戏列入电子信息产业进行管理。这种恶劣的政策环境往往会导致文化产业政策难以统一,甚至互相冲突,使得文化产业未得其利,反遭其累。
 
5、政策变动太过频繁,产业政策缺乏稳定性。所有产业政策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历史条件发生了变化,相关政策就必须也随之而变,文化产业政策也不能例外。但是,如若文化产业政策变动频繁,甚至朝令夕改的话,就会让文化产业管理者和从业者无所适从。因此,文化产业政策必须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已有上千个之多。其中,有一些政策保持了比较好的稳定性。但也有很多政策变化过于频繁,让文化产业管理者和从业者无所适从,这一弊端在网络、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同时,很多文化产业政策目前还停留在口号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5.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对我国文化的健康发展有何影响

问题:文化产业发展滞后,文化“走出去”步伐缓慢,文化创新能力不足,青少年文化道德素养亟需提高。   34.(1)问题:文化产业发展滞后,文化“走出去”步伐缓慢,文化创新能力不足,青少年文化道德素养亟需提高。(2分)     认识:①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影响、相互交融,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要把文化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②文化在交流、传播中发展,要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播,更加主动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③文化发展的实质,就在于文化创新。文化创新是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④思想道德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中心环节,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科学文化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4分,只要选择一个问题谈认识即可)     (2)①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针对我国文化发展上存在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2分)②矛盾具有普遍性,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党中央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2分)③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实质是“扬弃”,要坚持辩证的否定,树立创新意识。因此,要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2分)(其他从发展的普遍性、实质角度说明亦可)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对我国文化的健康发展有何影响

6. 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对我国文化健康发展有什么影响

你好!

1、文化产业变得“泛”与“滥”。 2、文化产业盲目投资,使得一些真正需要投资的没有得到投资,一些滥竽充数的反而得利。 3、忽视核心竞争力,文化产业没文化。 4、统计不规范,未纳入国家统计系统 5、产业发展中的“一刀切”现象 6、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的错位

谢谢!

7.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第一,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制约了文化产业的正常发展。
成熟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包括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文化市场体系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文化市场能够促进各类文化产品和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
当前我国文化市场的发育还不够完善,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不够发达,文化要素市场的发展就更为滞后,例如,资金市场、设施市场、人才劳务市场、中介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急需建设和发展。这种状况无疑阻碍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限制了我国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的深入发展。
第二,丰富的文化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我国有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方面,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不胜枚举;民族文化资源方面,56个民族的民族文化资源多姿多彩,极为丰富;现代文化资源方面,在20世纪,中国在政治上经历了帝制、总统制、共和制,在经济上发生了从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型,在文化上则是各种社会思潮、思想流派异彩纷呈。但是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很少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流传久远的《花木兰》故事,让许多人熟视无睹,但在被好莱坞加工成动画片后,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票房丰收。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形成的深厚文化积累、多样文化形态,是怎么估计也不过分的宝贵文化资源。如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把我国令人称羡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第三,文化产业法规建设滞后。
早在1993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制定文化市场管理法,以解决当时存在的文化管理跟不上,文化市场立法滞后的问题。但由于部门利益纷争、职能严重交叉等原因,文化市场管理法至今尚未形成。当前,根据以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要尽早推出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法律法规,使文化产业在发展在法律层面得到保障。例如,可以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振兴与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四,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着体制不顺、管理不畅等问题。
只有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以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尝试中,考虑组建统筹管理我国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的机构或部门,集中力量推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既可以考虑对现行的宣传文化部门设置体制进行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组合,形成一个整合现有各部门与文化产业发展有关的职权和职能的新的综合性部门。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8. 形势与政策 求解 浅析我国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划

关于我国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征文]关于我国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福建省南安市蓬华镇华美村  洪色露



文化市场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活动以商品的形式进行交换的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文化市场悄然兴起,一个个文化分市场便争先恐后地发展起来,先是文化娱乐市场以各种娱乐形式进入人们的生活;尔后,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也开始注重市场操作;随后,戏剧、戏曲、音乐、舞蹈演出也拿起了市场的指挥棒,全国范围内各种商业性演出层出不穷;特别令人目不暇接的是音像制品和商业美术品铺天盖地的蔓延,等等,各文化分市场以其独特的方式向国人展示着自己的风采。进入新世纪,我国文化市场的建设更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国家到地方,都把文化市场建设纳入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并给予高度重视。本文拟就我国文化市场的特点、现存问题和发展对策做一探讨。

一、我国文化市场发展的基本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市场迅速崛起和发展,成为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它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各项文化事业的繁荣,调动了全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经营者、竞争者跻身其中,开拓了发展文化事业的新途径。特别是新兴的文化娱乐活动进入市场以后,改变了过去那种单调、贫乏、落后的生活方式,为健康、科学、文化的现代生活方式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目前,文化市场呈现出以下基本特点。

(一)文化市场经营投资主体呈多元化发展

市场竞争要求有多元的利益主体和多元的经营投资主体。文化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改善,为推动文化市场建设,国家在文化经济政策、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系列的调整。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文化市场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例如,电影市场中的电影制作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全民所有制的各大电影制片厂的投资、地方独立制片人的投资、中外合作投资等;电影院的改建、扩建的投资,也由原来的自我投资变成社会联合投资或吸收外资投资(但不能超过49%)等;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业投资也可以多方参与,本国人、外国人、独资、合资均可;营业性演出活动中所有制资格限制的取消,也意味着演出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向,等等。以广东为例,文化市场的形成打破了原来由政府独家投资的模式,出现了政府、企业、私人、外商多方投资的新格局,如音像制品租赁业几乎全为个体经营;图书销售市场已经形成以"新华"系为主导,社会其他资金(包括其他国有资金、私有资金等)介入竞争的多元化、多层面格局。这些,都向我们昭示国家、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成分已呈并存态势,文化市场呈投资渠道多元化发展的特点。

(二)文化市场分类齐全

我国文化市场蓬勃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先后形成了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书报刊市场、影视音像市场、文化交流经纪市场、文化经营服务市场、文化旅游市场、文物工艺美术市场、文化教育市场等九大分市场。这九个分市场基本囊括了我国全部的进入市场交换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渗透到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这种结构框架在今天的文化市场上依然存在,而且又增加了新的成员,使其结构多元化更趋明显。例如,除了前面讲到的九个分市场外,又兴起了国人注目的网络文化市场。网络文化以迅捷的方式给文化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广大的青年朋友。还有,原来比较弱势的礼仪文化市场、花卉文化市场也异军突起,令人刮目相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人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婚丧嫁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庆典活动也越来越频繁。这种种社会需求滋养了各大礼仪文化公司,致使坐落在全国各地的礼仪公司生意兴隆火爆。与此相对应,各种大、中型花卉市场,各式各样的鲜花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人们的眼前,花卉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新朋友。可见,文化市场的结构正朝着多元化的趋势发展,门类齐全。

(三)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文化市场的科技化趋向日趋明显

现在,文化产品无论是在生产和制作方面,还是在销售与流通方面都出现了科技化势头,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例如,电影和电视剧的拍摄与制作,注意采取了高科技的手法与技巧,特别是一些高难度的镜头与场面的拍摄,大多采用电脑合成或电脑制作,其效果是单靠演员演出难以达到的。电子图书的出版,特别是文化娱乐市场中异军突起的网络文化产品,更是高新技术的产物。消费者只要一打开网页,便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各地各行业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经济、政治、文化艺术等无所不包、无奇不有,多彩的游戏软件也令人心旷神怡。此外,文化产品的销售与流通也出现了科技化的趋势。例如,传统的电影发行是通过胶片的移动传递来实现的,这种方式不仅销售成本高,而且容易产生盗版。以高科技为依托的数字院线制则能避免这一问题。它是通过网上数码来获得放映影片的内容,从而直接在电影院上映。这种院线制,不仅发行、放映快速、便捷,而且使盗版者无缝隙可钻,这就既降低了流通费用,又保护了知识产权,从而推动了电影市场的良性运转。可以说,我国文化市场经过近20年的发育、发展,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巨大的跨越,特别是高科技的渗透越来越走进人们的生活视野,文化市场的科技化趋向日趋明显。

二、制约我国文化市场发展的瓶颈"法制问题"

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是文化产业体制的基本支柱。文化市场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产物,然而它又是正在建立的市场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当前文化市场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但问题并不在于市场本身,而是在于缺乏规范化管理。文化市场的非法经营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两方面。真正要绝缘,管理办法只能是法制化,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加入WTO,加强法规建设以克服文化市场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更是迫在眉睫。总的来说,当前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文化市场法规体系不健全,文化立法工作亟待加强

文化市场的管理法规还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部分项目还没有法规文件来规范。近年来,文化市场概念发展很快,新兴的项目不断出现,文化市场概念的外延在急速扩大。如:文化部于1996年发布了加强对新兴文化娱乐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把射击、钓鱼、电脑游戏等新的娱乐项目纳入文化娱乐市场管理范畴,但至今还没有出台有关这些项目的正式规范性文件。对繁荣文化市场有着重要影响的文化经纪人的管理,目前也没有正式的法规来规范。此外,还有的项目存在交叉管理的问题,等等。这些都给管理带来了难度。第二,缺乏有力而合理的法规条文,现有的法规条文与世贸规则有较大的差距。第三,政策界限难以把握,有的法规文件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政策规定,由于其内容不够具体,致使执法把握尺度不准,操作性不强。以娱乐市场的游戏机和游艺机为例,两者的本质区别在哪里,现行法规并不明确,这既给操作单位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更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二)执法混乱,在管理中存在着条块分割,分兵把守的弊端

当前的文化市场普遍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导致了市场上执法的混乱现象。如娱乐市场、图书市场、音像市场、演出市场等分别由政府几个部门分开管理,人为地割裂了统一的市场,造成政出多门,相互掣肘,妨碍了政府执法的力度和管理职能的实施。

(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

文化市场管理法制建设虽然比其他法制建设滞后,但中央和地方还是制定了不少法规,现在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突出。如中央和各省市三令五申禁止音像制品的非法制作和发行,但是,充斥文化市场的非法书刊、音像制品大都是国家出版社及地区期刊社发行的。究其原因,一是知法犯法,出于某些利益驱动,主管人员、执法人员明知故犯;二是以权代法,某些地方单位的文化活动越过文化管理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而该部门既不经中央部门审批,又不尊重地方文化部门就擅自审批同意,这种权大于法的情况还大量存在;三是执法人员本身的素质不高,私心重,怕得罪人,害怕树敌和遭受打击报复,因此不能做到执法必严;四是极个别执法人员、管理人员贪赃枉法,经不起金钱诱惑囿于人情,置法规于不顾,造成了文化市场管理混乱的现象。

三、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发展中国先进文化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迎接加入WTO挑战的需要,也是净化社会环境,保证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为此,必须从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方面入手,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经营活动,建立健全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比较规范的文化市场。

(一)政府要对整个文化市场实行统一规范和宏观管理,加快文化市场的立法步伐,逐步完善文化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加快文化立法是实施文化市场法制化管理的基础,必须下大力气加快文化立法步伐。

政府行政部门要健全各类文化市场的管理规定,逐步完善立法与执法工作。由于文化市场的特殊性(门类多、覆盖面广、易变性强等),期望在一个法规中包含所有文化市场中的经营项目是不现实的,必须高度重视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对于各种新兴的文化娱乐市场的项目管理,可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入手,待实施后逐步积累经验,进而提升到法规层次。尤其要对原有的法规条文作一次全面的检查,凡与世贸规则有抵触的,要认真修改或重新制定,有些甚至要废除。要把文化市场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使其建立在可靠的法制基础上。

(二)必须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机构的建设,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根据文化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和执法机构的建设。

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必须把好进人关,对执法人员的挑选应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要注重吸收文化领域中各方面的代表加入文化市场执法队,适当增加参与文化市场执法的机构编制,要对执法人员实行上岗前的系统的法律培训,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执法实绩的考核制度,对做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或者不廉洁分子要及时、果断地将他们从执法队伍中清除出去,以保证文化执法队伍的质量。文化管理部门和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严格管理,从各个方面堵塞漏洞,对违法者的制裁不能以罚代法。要依法打击非法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保护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净化文化市场。同时,要坚决反对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禁止在文化经营上通过行政垄断形成地区封锁和不公平竞争,以保证文化产业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

(三)赋予人民群众以维护秩序、维护自身利益的更大权力

从根本上说,文化市场秩序要靠社会全体成员、靠广大人民群众来维护。一方面,应加大地方政府及相关责任官员对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合理竞争秩序的责任,但另一方面,不能把维护市场秩序的权力仅仅交付给少数人,不然就无法监督执法者的行为,防止执法者与违法者的串通。要赋予各种公众舆论在监督执法者上更大的发言权,要进一步发挥"消协"等社会群众团体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参与者权益方面的作用。要建立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各种社会传播媒介和文化执法机构应为群众举报活动设立举报热线或开辟舆论阵地,可配以专门的扫黄打非机构,像110报警制度那样24小时值班,对触犯者的制裁量刑标准作严格规定,收缴的罚款一律交国库,执行部门不允许留存。全部有关法律,让全民通晓,对举报属实者,采用奖励制度。总之,要发动全社会对文化市场和市场执法主体进行积极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