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是哪个法院设立的

2024-05-09 16:22

1. 巡回法庭是哪个法院设立的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属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设立巡回法庭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创新。中国现行四级法院体系中,每一级法院都可以进行巡回审判,但并未作为一项制度来实施。
通过建立巡回法庭制度,最高法院设立相对稳定的巡回法庭机构,实现重大行政案件、跨区域民商事案件就地审理,方便当事人开展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巡回法庭的法官来自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各业务庭选派,按一定的时间轮流派驻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巡回法庭是哪个法院设立的

2. 巡回法庭的介绍

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5年1月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2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5年1月31日上午在辽宁省沈阳市3挂牌,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区。

3. 巡回法庭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巡回法庭是负责二审和再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巡回区内案件一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
巡回法庭是可实施实行的
1、继续保留原有法庭设施,作为巡回审判场所。
2、在巡回地点设置立案、统计、登记等辅助工作人员,负责与法院和当事人的通讯联络。地方政府、符合条件的组织也可以协助从事类似工作。
3、在法院设置案件、人员调度机构,负责制订、落实巡回审判计划、方案。
4、巡回审判法官人员不固定,需要时临时编组,行政负责人员由资深法官充任,不享受行政、审判方面的特权,重大事务由全体巡回法官协商、投票解决。司法行政事务由院行政解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三条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巡回法庭什么意思

4. 巡回法庭什么意思

巡回法庭的意思。巡回法庭是最高院为了方便审理案件而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属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最高法可能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院”。每个分区成立一个巡回法院,巡回法院高于省级高院,未来案子不到最高法院去审理了,可直接在巡回法院审理,巡回法院就相当于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分院。
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


5. 巡回法庭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巡回法庭是负责二审和再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巡回区内案件一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巡回法庭是可实施实行的1、继续保留原有法庭设施,作为巡回审判场所。2、在巡回地点设置立案、统计、登记等辅助工作人员,负责与法院和当事人的通讯联络。地方政府、符合条件的组织也可以协助从事类似工作。3、在法院设置案件、人员调度机构,负责制订、落实巡回审判计划、方案。4、巡回审判法官人员不固定,需要时临时编组,行政负责人员由资深法官充任,不享受行政、审判方面的特权,重大事务由全体巡回法官协商、投票解决。司法行政事务由院行政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三条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巡回法庭什么意思

6. 巡回法庭什么意思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是负责二审或者再审的跨行政区域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巡回法庭的法官是不固定的,搭配上也没有严格的组合关系。可以有效解决现有法庭设置分散,审判力量不集中,辅助人员办案、法官从事辅助工作的问题。目前,不少法庭除庭长、副庭长以外,没有审判员,只有书记员。庭长、副庭长通常忙于协调、管理等政治、行政事务,无暇顾及审判,只好将本属法庭核心业务的庭审等交付给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行使,庭长、副庭长仅在草拟的裁判文书上签署自己的名字,既违背了司法直接言辞的原则,又助长了以审批形式存在的行政管理意识、官本位意识,将具体的审判贬低到庸俗的事务性范畴,不利于先进司法理念的培育和发展。

7. 巡回法庭的意思

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巡回法庭的意思

8. 巡回法庭制度

法律分析: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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