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举报无照经营

2024-05-04 20:03

1. 怎样举报无照经营

举报无证经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解决。
无证经营是指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第一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第二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行为:
按照200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主要包括: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照经营

怎样举报无照经营

2. 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

一、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1、无照经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1)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2)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进行举报。2、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没营业执照经营有什么后果没营业执照经营的后果有:1、如果被工商部门发现并查处的,责令停止无照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如果无照经营金额过高,甚至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触犯刑法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如果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罚款。

3. 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

举报无证经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即可。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

4. 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

法律分析:去辖区工商所举报,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可以直接向公司当地辖区的工商所举报,也可以去工商所进行实名举报。
关于营业执照举报需要提供如下相关信息:
一、举报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
二、举报公司公司地址;
三、举报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 举报无照经营最快办法

举报无证非法经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即可,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拨打当地市民热线、12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电话等投诉。
 
法律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无照经营最快办法

6. 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

无照经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1、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2、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进行举报。一、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1、无照经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1)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2)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进行举报。2、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没营业执照经营有什么后果没营业执照经营的后果有:1、如果被工商部门发现并查处的,责令停止无照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如果无照经营金额过高,甚至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触犯刑法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如果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罚款。

7. 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

法律分析:举报无证经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即可。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
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
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怎么举报才会有效果

8. 如何网上举报无证经营?

网上如何举报无证经营商家  
 你是如何来判断是无证经营的,你可以发网址我看一下,了解一下,才能找出漏洞
  无证经营怎么举报  
 无证经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
 
 1、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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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打工商部门12315的举报投诉热线就行
 
 简单方便
 
 就算没有人接听电话,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进行举报的。
 
 不过我建议用公话打吧
 
 免得被记录了你的私人电话
 
 在举报的时候说清楚无照经营的地点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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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去工商局就可以了,不用什么流程,呵呵。 现在 *** 办这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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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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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的网监支队可以接受这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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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经营范围是什么?打电话就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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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起诉工商局行政不作为。
  怎样举报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  
 工商局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 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 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 第九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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