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途径和方式

2024-05-07 06:10

1. 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途径和方式


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途径和方式

2. 创业融资渠道有哪些,创业融资经典4f渠道,创新创业

我认为创业融资方法如下:一、银行贷款,这是我们生活中手头拮据的时候通常会第一一个想到的救星 ,银行也不断的扩大对个人创业的融资支持,各大银行都推出了多种贷款的方式。(一)个人创业贷款、 (二)商业抵押贷款、 (三)保证贷款。二、典当贷款,虽然有些机械,但是也不失为简便、安全可靠的一一个融资方式。三、政府创业扶持基金,政府也鼓励中小型企业发展,鼓励创业,在政策上也给了创业者支持。不仅有减免税收等政策,且有很多政策性的创业扶持基金等给予创业者资金上的支持。四、合伙创业,合伙创业不仅可以帮助创业的融资,且可以有效的利各个合伙人的资源,特别是有利于发挥人才的作用,在现实中几个好朋友合伙也是创业的一种主要形式。通常情况下,适合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五种: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海外融资。大部分企业都用的前三种融资方式,尤其是股权融资和银行贷款。如果你想从中找个适合自己的,建议选股权融资,优点有:所需资金门槛低;融资风险小;能促使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及管理制度等,而且不用“还钱”。在融资平台里,明德资本生态圈算比较靠谱的,不仅自己做投资,还有2400多家合作基金资源,并致力于帮中小企业提升经营水平,推动股权融资。如果你不确定哪个融资平台靠谱,建议来明德资本生态圈试试。"  如果你还有有关创业融资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

3. 如何创新融资手段


如何创新融资手段

4. 产业园区的未来产业园区发展三大转型方向

转型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摈弃固有的赚快钱方式,当然也有资金周转的压力,过去都是一卖了之,但是未来产业园区的发展和开发必定是从规划开发建设运营乃至资产证券化这条全产业链上面提供全面的服务,只有这样才是可持续的竞争力,如果是赚快钱将来的机会是不多的。具体来说,我们认为转型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向前端的一级开发延伸,参与产业园区的一级开发。在地方政府债务总量限制的新背景下,我们希望产业地产商能够帮助地方政府通过PPP等模式实现开发,地方政府碰到困难的时候正是我们的机会,假设地方政府没有碰到困难我们产业地产商的机会可能不多,原来可能是亲生儿子开发,现在亲生儿子要分家了,将来要由干儿子来开发,就是我们的产业地产商,原来可以不找你,现在必须来找你,但是你要帮助他的是什么?开发和投融资的瓶颈必须突破,确确实实地帮助把这块区域的产业做起来,这个是地方政府非常欢迎的。二是向后端运营管理延伸。原来是卖得比较多,将来更多的是在招商、运营、管理和服务方面予以突破。更多的可能是与这块区域共同成长,增强持续的产业发展和运营能力,在座的产业地产商必须做到,从原来的开发到运营全产业链必须突破。三是创新产业园区发展的投融资模式,产业地产的发展要一手牵两头。一手是产业,一手是金融,产业是核心,是基础,金融是可以推动整个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产业园区的一级开发、二级开发、三级运营乃至资产证券化的各个阶段,产业地产商可以与各类金融机构携手合作,设计投融资架构和产品,实现园区开发的资金闭环和可持续发展。

5. 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有哪些

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融通资金的具体形式。融资方式越多意味着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机会就越多。如果一个企业既能够获得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又能够同时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直接进行融资,还能够利用贴现、租赁、补偿贸易等方式融资,那么就意味着该企业拥有更多的机会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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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有哪些

6. 融资平台公司创新融资方式有哪些

论推进政府投融资制度创新
(中国现代集团  丁伯康)
  一、金融制度创新
  
  1、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发展资本市场是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的基本保障。要逐步解决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资本市场改革和创新的力度,要更大范围鼓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市政公用企业发行债券融资;要加快市政债券的发行试点;要鼓励地方优质公用事业上市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融资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再投资建设;要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对于城市基建设施而言,所需资金额度较大,而不少地方的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往往无法满足。这是与它们的资本实力、科技水平、机构布局以及资本充足率、单一客户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有关。如果一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占用了中小银行的大部分贷款资金,将不仅影响银行的风险管控,也会影响到银行的盈利水平。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生存压力较大,竞争弱势明显,缺乏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后劲和空间,无法为该地区的城市建设融资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因此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可以发挥其在撬动社会资金中的杠杆作用。相关省份省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省级大型企业集团为基础,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通过介入和做大地方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发挥其在城市建设中的强大投融资功能。适当时机,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改制重组上市,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等,发挥这些机构在资本市场的强大融资功能,推动和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和建设。
  
  3、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政府应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结合地区实际,进行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同样对于规制可以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通过放松规制来激励创新并在创新中改善和强化规制。建立良好的友好型、优势型的市场化筹融资环境,不断创新融资手段。为使城市建设能够融到足够的建设资金,融到低成本的建设资金,应积极推进信托、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金融工具,搭建城市建设市场化筹融资平台。
  
  二、信用制度创新
  
  1、加强政府的示范与推动
  
  在信用主体结构中,政府信用是最大的信用,市场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及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因此,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首先以树立政府信用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无可替代的示范激励作用。为此,政府职能的基本定位要迅速“权力政府”转变为“责任政府”,以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创建政府信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解决好依法行政,诚信行政的问题;要将信用环境的建设列入地政府政绩考核目标,促使地方政府大力推动和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发展和维护全社会的信用平台。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在美国,已经生效的金融市场信用管理法律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债务实施法、平等信用机会法等十多项。这些法案构成了美国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部针对地方政府信用的专项法律来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如《政府信用法》、《公平信用报告法》等),以突出政府必须守信利民的执政观念,并有效遏制和惩戒政府信用缺失行为。我国作为一个信用建设的后发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才刚刚起步,漏洞明显,法律的严密性欠缺。地方政府可以从我国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信用机构的设置,信用管理体制的模式,信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政府、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主体在信用体系设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以及失信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的规定细则和补充,从而为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3、加快建立信用公共数据库
  
  信用数据库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必的基础设施。要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把分散在政府各部门、银行、工商机构的个人的、企业的信用信息收集起来,成为一个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此基础之前,逐渐把信息库组的信息扩大到公检法机关,实现政府、金融机构、业、个人等信用信息在一定范围内的共享共用,使失信者无处可藏可骗,守信者处处可得到授信。地方政府应加快做到完全开放征信公共服务平台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端口与国家征信服务平台正式对接,与国内其他各地区信用信息数据库互连互通,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环境。
  
  4、要加强信用中介机构建设
  
  信用中介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中介包括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价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保险公司等,其立业的根本都是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客观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既要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扶持信用中介的建立和发展,又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强化职业道德规范,对不讲信用,出具虚假评估、审计、验资等报告,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清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土地储备制度创新
  
  1、建立城市规划与土地储备的联动机制
  
  城市土地储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得到规划、计划、建设、财政、土地管理等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部门之间配合互动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土地储备的运作成本。例如,政府将城市土地纳入储备库后,如果规划条件不能及时明确,城市土地就无法及时推向市场,而城市土地的储备时间越长,资金的压力就越大,势必影响城市土地的再投放和资金回笼。
  
  建立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的联动机制,将大大有利于提高土地储备的效率和收益,减轻土地储备的资金压力。例如土地储备中心和规划局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储备经营中的规划问题建立联动机制。城市规划区依法实行统一征地,统一管理,统一储备,统一规划和统一出让。先由规划部门向土地储备中心提供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土地储备中心按照规划编制土地储备规划。
  
  2、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土地储备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各级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为财政拨款,二为土地储备专项资金。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财政拨款金额太少,专项资金落实困难,因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储备工作将有助于打破土地储备工作的资金困局。例如北京市在《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中提出土地储备开发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或者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承担。杭州市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意见》也提出在坚持以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为主开发整理土地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协议委托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的机构或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整理单位)进行储备地块的开发整理,也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四、市场准入制度创新
  
  1、探索新的准入思路
  
  首先需要指出,市场准入规制并非基于行政垄断,而是自然垄断;也并非依资本的身份进行规制,而是基于社会效率的考虑而对自然垄断性领域中企业数量的控制。市场准入制度是城市公共事业经营多元模式有效运行的首要的制度需求。传统的大一统的自然垄断经营模式将可竞争性环节与自然垄断性环节混同在一起进经营,抑制了竞争活力,也制约了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必须改变政府单一投资的窘迫局面,必然要求探索适应市场结构的准入思路,变革产业组织形式。
  
  2、健全准入制度
  
  政府可以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明确开放的领域,也就是明确哪些城市公共事业领域允许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进入;明确进入的条件,也就是明确哪些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可以进入;明确相应的程序,也就是明确设置能够保证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平等竞争的程序,保证进入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如果没有健全的准入制度的支持,城市公共事业经营多元模式的有效运作只能是一句空话。
  
  3、实行差别化准入
  
  通过将基础设施领域业务进行分解,可以把目前独家经营的垄断性市场结构变为多家经营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即将自然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开,垄断性业务仍由垄断企业独家经营,而在竞争性业务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业务分解的具体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把业务沿业务流程纵向分解为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即垂直分解。另一种是把业务按区域或业务类型分解,称为水平分解。当然,不同行业的分割做法可以有所同,同一行业也可以同时采用垂直分解和水平分解两种形式。事实上,在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通过业务分解引入竞争和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已经运用,但是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这种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推行。
  
  五、投资回报制度创新
  
  1、实现公共产品的合理定价
  
  其目标是将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修正为能够收回本的水平,以反映供需关系,并起到抑制过度消费的作用(如排污、用水等)。依据实际情况逐步理顺价格关系,提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服务价格水平。一方面,要取消价外加价,将各种基金或收费并入价格中。另一方面,要按照有偿使用原则,提高这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水平,使生产经营企业能够基本上作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水平意味着既得利益的重新调整。在人们将公共产品和服务视为福利的心理定式下,提价势必会招致各方的压力,主要的压力可能来自于低收入阶层和消费大户(如城市企业)。对于中等收入和高收入阶层而言,需求对价格的边际效用较小,如果提价能带来更好的服务,他们会更偏向于支持改革。而对低收入阶层来说,价格上升意味着生活成本的增加,抵触情绪在所难免。解决的一个办法是对低收入者进行价格补贴。但价格补贴存在较大的实施成本,包括对低收入者的统计、补贴的发放等。
  
  2、实施公共收费制度
  
  对于还没有收费机制的、社会效益不大、福利意义不强的项目,应建立公共收费制度。公共收费是按在接受公共服务时按受益程度收取相应的费用(如按垃圾重量或体积收费),体现了受益的直接性和受益与负担的对称性,遵循“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担”的原则。它的作用在于弥补公共服务成本,是一种补偿性收费机制。公共收费的实质是在公共领域引入市场机制,能够较好地引导消费者偏好,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公共监督机制,促进公共物品提供的效率。因此,实施公共收费制度既有利于实现公平,也有助于增进效率。但是,由于公共物品的福利性质不可否认,因此在建立公共收费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起针对城市低收入阶层的补贴机制。
  
  3、用好政府补贴
  
  价格改革和收费制度并非灵丹妙药,一般的城市基建项目的投入往往数额巨大,又受制于许多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社会福利性,如果依照市场机制来提高价格会损害社会福利,可能招致各方的反对。因此,完全按照市场规则办事适得其反。此时,政府按照私人投资成本与平均利润率进行生产补贴是吸引社会资本的有效措施。生产补贴是政府公共投入的一种形式,其关键问题是补贴多少,一般言,单位产品或服务的补贴量略大于社会平均成本与产品、服务价格的差值,即企业略有盈余。与政府一次性投入相比,生产补贴形式与私人企业生产或服务数直接联系,是一种更有效率的投入方式。

7. 企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有几种?

目前,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但中小企业发展中一个重要问题是融资难,目前主要受如下“瓶颈”限制:    一是中小企业经营规模不大,经营业绩不稳定,容易给投资者带来风险;二是中小企业资信评级不够普及,个别企业抽逃资金、拖欠账款影响了整体的信用形象;三是企业无力承受过高的融资成本;四是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制度有待完善;五是融资手续繁琐,让不少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中小企业要想融资,首先要努力构筑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平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融资的资质,以提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如明晰产权制度、规范企业制度、加快创新步伐、培育核心竞争力、实行科学管理、提高管理者素质、建立良好信誉等。    5月份强劲的商业需求和消费: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地方各级政府每年都有专项资金资助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科技企业。例如深圳市,地方财政每年通过科技主管部门、软件主管部门、“民科办”发放的科技三项费用、软件专项基金、各种中小企业科技专项贷款达数亿元人民币。政府资金的到位,可以起到点石成金、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银行信贷:向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各银行也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办法和措施,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强信贷管理,主动联系、培育和扶植了一批有前途、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客户群。中小企业要获得信贷部门的进一步支持,就必须加强信用意识,自觉还贷,规范自身的金融行为,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确保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资本市场: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传统的证券市场门槛太高,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的创业板则较为适合中小企业从证券市场获得资金支持。此外,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或市场前景极佳的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托管、资产或股权置换等资本运作的方式,达到间接上市及金融资本与科技资本优化配置的目的。    四、融资租赁:融资租赁非常适合企业资金规模小、但单台使用的设备价值高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它表面上是借物,而实质上是借资,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偿还。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减轻由于设备改造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避免支付大量现金;而租金的支付可以在设备的使用寿命内分期摊付而不是一次性偿还,使得企业不会因此产生资金周转困难。    五、产业基金:许多中小企业往往处于创业初期,其企业结构、规模、财务状况等各个方面还远远达不到证券市场的要求,但这些企业的融资要求往往更为迫切。技术创新基金及信托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发放的专项基金,在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过程中起到一个引导作用。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处在产业化初期,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各类创新基金,是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    六、民间资本:国家对民间资本的运用,明确提出了“一放三改”的思路,即放宽民间投资范围、改进民间投资的服务环境、审批环境与融资环境。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总额十分庞大,仅浙江一省民间资本已达5000亿元,其中3500亿元因缺乏市场准入通道而不得不滞留银行。福建、广东、浙江等私营经济发达的省份,民间融资异常活跃,甚至成为当地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民间资本介入融资市场,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且具有融资速度快、资金调动方便、门槛低等优势;而在一些民间资本活跃的地区,则出现一批“天使”投资人,将分散在民间的资金集中起来,投入到具有潜力、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上。由于这个阶段公司的资金需求较小,随着企业的成长,资金可通过股权转让、收购兼并的方式退出并获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规模及开放度越来越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多,中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的产品结构、技术含量、管理水平、资产规模、资金周转速度等因素来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

企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有几种?

8. 新常态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与过去相比有哪些具体变化

其实,根据我国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及实践操作,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三大类: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以及混合型融资(即融合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而其间,又可以根据适用范围及风险点控制等因素的不同具体细分出十数种操作方式来满足房地产企业或项目的不同融资要求。笔者认为,开发商融资难点并不在于缺乏融资渠道,而在于不了解融资渠道或是缺乏必要的融资基本条件,以及未对企业未来的融资需求作必要的规划和安排,导致一种渠道受阻时无法及时启动其他融资渠道。下面笔者分别介绍一下除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以及公司间拆借之外的几种典型融资模式。(一)债权融资1、典当典当是指当户(需要融资的房地产企业)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其他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资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后取回典当物的行为。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相对于银行贷款,优点在于门槛低、手续灵活简单,融资简便、快捷、省时省力。对于资金需求不大,又有适当的典当抵押物的情形下,是房地产企业解决燃眉之急的一种有效方法。2、信托贷款信托贷款是指信托公司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后,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款给企业,操作程序上和银行贷款并无本质不同。但在当前宏观调控银行银根紧缩的大背景下,信托贷款相比银行贷款容易获得。3、公司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法》的规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的本质其实是公司向广大投资者借款,之后按照事先约定的利息归还本息的一种借款方式。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公司债券的发行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针对上市公司。4、企业债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券的性质和公司债券并无不同,依据目前中国的法律框架,企业债券的发行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主要针对非上市公司。5、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本质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相同,只不过期限较短,均在一年以下(含一年),依据目前中国的法律框架,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债权融资的优点在于投资人并不会介入企业的日常管理,难点在于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且还款压力大、成本高。同时,对于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而言,对房地产企业的规模,治理结构,以往信用状况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并非短期内可以达到要求。